毕飞宇通过一个小小的汤圆以及儿时村庄的分享风俗,引出了他对“分享”的思考。他认为“分享”是芬芳的东西,源于慈善,也渴望“分享”真的成为我们切实可感的“民风”。
的确,我一直认为分享是一个很高级的词语。它指主动与他人一起享受欢乐、幸福等美好的事物。我一直觉得,乐于分享的人一定是精神境界较高的人。
但这一切都要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毕飞宇在《汤圆》一文中也写到了非自愿的分享——村里哪一家做了“好吃的(红烧肉)”都要送。这在他还没有离开乡村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衰败的态势,最终彻底没落了”。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分享是“风俗”制约下的产物,带有不情愿的色彩,所以青菜、萝卜、芋头是垫底,肉是一点“意思”,是“点缀”。即便如此,这样的往事,每当作者回忆起来都会历历在目,已至他诉至笔端。但不情愿的终归难以持久。
我们生活中也常有这样的事情。班级总有学生和我告状,谁谁谁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拿了我的零食,一旦去问那个谁谁谁,又总是得到“是他给我的”类似的回答。还有一次,一位同学和我说:“我桌肚里的零食不见了。”我刚头疼要去调监控,不一会儿,他就跑过来和我说那几人没经他的同意分食了。呜呼哀哉!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分享。
其实,我们老祖宗在千年之前就已经把分享的精髓给我了:将欲取之,必先与之。你想要别人的什么东西,可以拿自己已有的等价交换。零食也好,知识也好,甚是情感都亦如是。在物质丰裕的现代,我想这些学生真正在意的点,不是那些被“分享”的零食,更多的是“分享”的形式,即是否是自己自愿的。毕飞宇乐于分享,是因为之前有“太多太多的人分享过他们的骨头”。他被分享在前,他先被“与之”了,所以他也可以被别人“取”。这样自愿、平等的分享,才能长久的进行下去。
所以,乐于分享的人,他/她一定有一个丰足的内心。因为只有当自己拥有时才能能够分享。毕竟,分享是一种博爱的心境,学会了分享,就学会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