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我沿顺平路,一直向北走。

我在寂寥的街头,看到垂着头的少年,他低着头,垂头丧气的走着。他缓慢地走过去,我不知道他要走向哪里。他的头发遮住了他的双眼,这让可能让他看不清道路,也有可能他看不清楚未来。

我也不知道他要走向何方。我虽看不清他的脸,但是可以看到他的脸色比我的还要苍白,还要难看。

这条路人来人往,这个少年走了后,我相信,在未来,也将会有无数的与他一样的少年走来。在过去,也曾有着无数一样的少年经过这里。不可避免的重复着。

我在那个少年的背影中,我看到我自己。那是过去的我,也是将来的我。一切都没什么不同,并不存在什么天下无双,每个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也是一样的。

其实,一开始我想追上去,追上那个少年,问问他为什么那么悲伤?真想去告诉他,不要哭泣,总归会好起来的。可就那么一眨眼的功夫,那小伙子在街头就消失不见了。

每天总可以碰到形形色色的自己,日复一日。

街头有个高傲的少年朝我走来,器宇轩昂的样子,他染了个酒红色的头发,眼神中目空一切,可以看得出来他藐视着一切,对眼前的人们感到不屑。是吧,应该是那样的。我可以感觉到我的恐惧,对这一类人的恐惧,他们根本不需要考虑未来这一事情。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他并不是没有恐惧,而是对于对手的强大完全没有概念,因此不会感到恐惧,对山的庞大没有概念,不清楚自己的渺小,所以无所畏惧,所以心无恐惧。

有句话说的好。真正的勇士是敢于直面恐惧而仍挺身而出的人。

我想起我以前也是那样无所畏惧,目空一切的走在宽广的大路上。也像他一样高傲的抬起头,总觉得自己天下无双,只要自己出手,一切都不是问题。时至今日,我觉得我错了,错的离谱。或许是有特别的人,可那应当不是吾辈。吾辈仅仅是一介凡人,无论将来从事什么,做什么,走怎么样的路,我依旧是个普通的人。

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

但是,其实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吧?如果真的有上帝,那么在每一个夜晚,它将在上空如何注视着我们?每个人的轨迹都不尽相同,有的平凡,有的波浪壮阔,有的荒诞。

我在街角那上了辆巴士,车上的人不多。我在最后边的座位坐了下来,那个位置不用被人注视,可以看到全局。我习惯了那个位置。刚刚那个染发的少年也跟了上来,不过他没有坐下来,他站在前面,他整理了一下他的衣服,额头的头发遮住了眼睛,他用手挑了下,我认为他肯定觉得这样很酷,因为我曾经也是那样觉得的。我隐约记得我初中的时候,跟那个染发的少年极其相似,从不顾天下,只顾自身。那时对古文竟充满不敬,现在想起,很不得给自己掌个几巴掌,过去不曾看过的高山,现今却充满敬畏,举个列子来说。

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

此可谓人生之大哲理,正如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私认为,此乃吾生之最求也。

过去的自己过于一叶障目,眼中只有那短暂的欲望,包括现今也是一样,真心怀疑自己将被欲望所操控一辈子,难以达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地步。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句话,我曾经背过这篇文章,现今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了。之所以印象深刻,倒不是因为背过这文章,而是在那时候读书的时候,当然,我现在也读书。准备去大学了,本来打算去深职院的,甚至在这个暑假的时候还跟老皮一起去了趟深职院,搭了两个小时的车子去的。

那天,一如既往的热,太阳当空照。一切都好像假的一样。此刻,在公交外也是一样的热。那天我和老皮约好了去深职院,我本对大学并无期待,感觉像我这样不热爱读书的人,在高中三年期间就花光了精力了,至今未恢复。加上高考没考到理想的成绩,本来就是觉得非深职院莫属了。虽然说深职院是最好的大专,但内心依旧不免有少许灰心。

如果让时间轴,拨回去一年前,也就是现在的八月份,那个时候我才刚刚开学。我才刚从美术班转到这个新的文科班,由第一层次跌到第二层次。主要是因为这个班级的老师也是我曾今的老师。那天我到了这个文科班级的时候,由于自己对这个班级的许多不满意,比如学风,整个班级对考好的大学的向往。都是不太一样。在过去的十三班(美术班)大家都是一股热血的冲动,都希望考到一个优秀的名校,其中不缺乏央美清华之流。大家对未来是充满了光辉的希望,而如今面对此现实的落差,不免出现失望。激动的我,决心在某一天来一次激动人心的演讲,当然这样的想法仅限于自己。那天在老师上课前,我占用了五分钟左右来游说大家,里面不乏痛恨此时的风气的话语,我不太记得那时候我到底说了些什么,依稀记得最后是说觉得大家应当奋斗,就算最后考到了深职院也没什么大碍。我下去的时候是没有什么人敢给我掌声的。我能感觉到他们充满了敌意,这敌意一开始很明显,到了后来这敌意的浪潮正是秋季的浪潮般缓缓褪去,无声无息,换来的是大家的欢笑。接下来的日子是怎么过的,我的记忆中都是一片模糊,只记得是考试,上课,自修。。。如此反复循环,不断前进,却被逆流的水不断冲击回来。

在这当中,或许值得一提就是我高三每一天都是第一个冲回去洗澡的。没错,蝉联了整个高三季度的冠军,讲起来真他妈骄傲啊哈!算啦算啦,说些正常的吧,演讲过后那段时间经历了一次大考,班上过了三个本科生,我就是其中一个。我其实很高心呐,真的啊,后来的考试就徘徊前五左右。直到高考的时候,每个科目都很正常发挥,可英语着实不给力,加了口语,才三十一分。。。内心对未来不赋予寄望了。看来非深职院莫属了。于是在填志愿的时候就随便填了,内心本是万物俱灰了,可我爸在某一天的时候来告诉我被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录取了,录取的专业还是我喜爱的经济学专业。那刻我虽对未来不抱有期待,可那时候也是高兴得,虽说学校不咋地,可总归是个有趣的专业。看来玩够暑假三个月后,我又将旗鼓待发了!

我从高一开始学学美术,学了两年,抱着考深大的心态去学。一开始是第三层次的学生。但正所谓人玩高处爬,水往低处流。我自然不甘落后,虽人在第三层次,可心却在第一层次。。。虽在今天看来,这算不上些什么苦难,可当时的我沉浸在这样的少年意淫当中,无法自拔。现在想起来,高中就犯了两个错误,总结如下,有两点。

1:以为付出就有收获

2:过早试图实现理想

不多也不少,假如用一句话什么的来总结的话,那应当是海子的那句话。

“我年华虚度,空有一身疲倦。”

我虽曾经对生活一度失望,因为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发现自己的不足,一度在与他人的比较中对自己感到极度失望,那灰色的调子一度笼罩着我。而如今,在我准备大学的过程中,我想,一些东西破碎了,而更奇妙的东西却建立了起来。正如范仲淹 在《灵乌赋》里的那句。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是吧,那种枯燥无比的生活真得太闷了,实在太无聊了。来吧,金黄色的大学青春时光,来吧,我做好了准备,我向你担保,我将会让你变得有意义。这车不停的鸣笛,摇动,那染发的少年下了车,离我而去。在这站中,一个背着书包的学生上了车,他坐在了我的前面。他将他的书包放到了前面,紧接着带上耳机,与这个喧闹的世界隔离,进入了他那简单却又困难的世界去。他拿出了几张试卷,我偷偷瞄了一眼,应该是提纲。他在不断的翻阅,眼神专注。

我在想,加油吧,少年,未来是你的。我也带上了耳机。低缓的歌声将我带回去几年前。那天我还没有上高中,我去了趟广场。那天我才从工厂结束我的打工没多久,也还没到上学的时间,就是初中与高中的接口。那天我坐在工厂的中间的那个高石上面,我对着西边,心里发誓高中一定要好好读书,用于补偿我从幼儿园到初中毕业都没有好好学习的局面,那天我充满干劲,我觉得高中三年我肯定可以好好学习,虽然在那天前我并没有好好听过一节课,写过一次作业。但事实证明,我做到了,在高中里面,我的确好好学习了。

车子到站了,我下了车。我回头看了看那个背着书包的少年,他头也没抬过,由始至终,从未看过我一眼。这不就是高中的我吗?

我打开了我的手机看了看,那几个漂亮的女生依旧没有回我。那几个女生是我通过朋友认识的,其实在现实的生活中并没有什么交集。然而今天虽然无聊,但注定有些小精彩。至少我是那样觉得的。在今天我突然明白了些东西,虽然不敢说是真的明白了,但在理解的这条道路上面有所进展了。这句话就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句话源自于宋朝的秦观的《鹊桥仙》,原文中,这句话是用于歌颂牛郎与织女的伟大的爱情故事。可在我看来,仅用于歌颂爱情的话,未免过于狭隘了吧?这句话要我来说,还可用于友情,亲情等等的感情上面。正所谓三观相合,彼此不用聊天来促进的朋友。怎用刻意的聊天来迎合彼此呢?

我想起了许多许多的朋友。许多许久都没有交流过得,要么其实是命运恰好安排到了我们在一起,要么就是许久未见,但一见如故的好友,无需多言。要么就真的是彼此生命刚好的一个交集罢了,以后再无交集,也不可惜。我在这时候走到了一家咖啡店,我进了去,点了杯咖啡喝,在厅里看到几个小孩子在街头推着辆破旧的车子在玩耍,我想起了我那个离去的朋友。

那大概是在我小学的时候,我是独生子,生性又贪玩,父母因为忙工作,无暇顾及我。起初是雇保姆来照顾我,后来保姆回去结婚了。家里经常就剩下我一个人了。说起那时候,我的思绪就不受控制了。

我会想起了好多好多东西,举个例子来说,比如拖鞋。我自小就喜欢,这很随意,这也代表我的人生观。舒服就好。不过很多时候给我带来损伤,还是经常的事情。就拿打球这事情来说吧,我承认喜欢打篮球,可是我不喜欢比赛的篮球,因为大部分时候是我给虐待,而我很少有机会打爆别人,为什么不是打败?因为打爆的这个爆子用的非常爽快!这就惨了,大部分时候我是给打爆的,注意,我是受害者。我打球垃圾到让人不能相信我是个优秀的田径运动员。毕竟我篮球简直烂到家了。

我对于身体对抗的比赛向来都是比较糟糕的,就拿我曾经训练过的跆拳道来说,我就很不擅长,幸好我骨子里面有不服输,但注意不是好胜,而是不服输,好胜的人注定活得不怎么愉快,比较煎熬,而不服输则是则是一种精神,这精神不会让我沉沦在现在的生活里面,于是我会往高处爬升,是不是第一这点倒是无所谓的了,我只是单纯,简单的希望自己可以不断的进步。战胜昨天的自己是一个伟大且快来的事情!

简单的来说吧,我常常厌恶昨天的自己,反省此刻的自己,紧接着期望明天的自己。我对过去是有一种夸大的理想性质,抱着一种美好理想,紧接着把过去美好的留下,糟糕的忘记。前段时间我对于此刻是如何的期望,我是不记得的。正如明天的我忘记今天的快乐。不过听说,人总是记得不好的东西,而忘却曾经的开心,我想了想,的确是这样的,要不脑子怎么老是痛苦,快乐怎么那么急促消逝呢?明天的我会反感现在的我。

而说回身体对抗的体育竞技我为什么不太在行呢?大概是因为在这方面对抗的训练等是比较少的,我训练很多是习惯一个人,是比较自在的。

试想一下,你训练的好,给人看到了,自然是一件好事情拉。不过我大部分时间都是不太如意,至少我是不满意我自己的,我希望我是最优秀的。所以吧,大部分时间训练的不好我就不愿意给别人看到拉,宁愿在私下苦练算了吧!而身体接触那就极度要我命拉,要知道我身体非常瘦弱,那种属于排骨的身板。我怎么吃都吃不胖,这点我非常骄傲。所以无论打架还是身体对抗的竞技,绝对都是处于下风的,这一点原因导致我重来就不喜欢身体对抗的竞技比赛,不是我不喜欢,假设我很强壮,那么我想我会很爱这种比赛的。对着女孩子,我发现怎么都吃不胖,这是一个简直完美的弱点,为什么说是弱点,毕竟谁都会喜欢自己比较大只,厉害一点。而不是那么瘦弱吧。而为什么说是完美呢?很简单,女孩子都爱瘦,莫名其妙的爱,特别在现在青春期的女孩子更是变态,不知道他们以后会不会也是这样。反正她们总爱减肥,神经病阿,这是青春期,它丫居然说减肥!就那点身材说减肥!好吧,女生世界难以理解。

说回来,我身体这么瘦,又吃不胖,所以从小就时常跑去女生面前炫耀,这是逗她们玩的,真有趣。说回篮球吧,我打小就有接触,不过更早是接触足球,因为足球那是一个适合多人活动的东西,又讲究配合。不过因为我跑步比较快,小学给挑进篮球队,当然我训练都不怎么认真,慢慢的我在里边打球就不是很厉害的,基本比赛我都是替补的。这也无所谓了,我对着不是太在乎,特别在小时候。后来上了初中,班上打班赛也不是我上的,没办法,我精力就没放在这。不过我对街球可是非常非常喜欢!我打小就不喜欢呆在家,就老是跑出去玩耍,我家后面几百米处有一个庞大的工业区,那里很多厂房。工厂的机器声音有时会极其大声,感觉里面在革命。我对里面抱有一种敬畏,来自内心告诉我,里面很神秘,至少小时候我会这样认为,后来暑假打工去了里面发现极其机械化,就顿时厌恶了,这反倒是后话了。

在成群的工厂里边,你可能这辈子都想不到,这里深处,也就是再走几百米,有两个篮球场,篮球场是水泥地,非常照应这街头的感觉。然后篮球框什么是木头的,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那个篮球网是铁网,也就是说,当篮球进框后会发出让人很爽的声音,特别是空心,嚓一声,铁网与皮质的篮球相互摩擦,紧接着共鸣出一种奇异的声音,这是很愉悦的,这告诉球友们他们进球拉!这也是一声号角,宣告着胜利的号角,纵使这声号角会小声一点,不过这号角足以鼓舞这人们前进,特别是很久没有进球的人们。这是一剂兴奋剂,让人热血沸腾。

说回那篮球场,它周围没有什么东西包围,也就是说,这个球场是开放的,随时可以进去较量一番。然而我童年大部分篮球回忆是围绕这个街头篮球场展开的。我是误打误撞发现这个伟大的球场的。

小学吧,我跟我朋友出去玩耍,探险所谓的世界,忘记在哪一天,我与我的小伙伴进入这个工厂,本来应当是想再深入这个小世界的心脏来探索一番,想要彻底的了解。当然在那时候我把这一切认为是冒险!我喜欢冒险,这代表了去冲击未知的一切,这很诱惑,在我现在看来,也如同女人一样,是极其诱惑的事情,我为什么想要当个摄影家,很大程度是因为这个原因。那时候我们推着小车,一个小伙伴推,几个小伙伴坐在上面。所谓的小车也就是那种厂里拿来运送东西的小车,我们在那车上面铺了报纸,拿来进行一种缓冲的作用。我小小个就懂了缓冲,我还有些洋洋得意。铺完厚厚的报纸后,再放上一个泛黄的纸皮。我们就坐在上面了,那车丝毫安全措施都没有,那时可管不了,就想这样征服世界算了。我们还时常与这车子周围跑,最后,我住的小镇都是留下了这车所谓的胎印了。

这车很危险,一旦急刹车,我整个人就感觉加了润滑剂,整个身体顿时是不受脑子控制的,就这样飞了出去。我膝盖上面很多伤疤,大多数都是在那个时候留下来的。一个伤疤叫我稀奇,它好了后变成一个爱心样,不过呀,我一碰这个伤疤就疼痛得不得了。我们就坐在这架车,准确一点说,是这台车,因为这车是有四个随时准备掉落的轮子的。

开进了工业区,深入内部。一段时间过去后,球声莫名其妙得从远方传来。我当时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要知道你在工业区里面听到篮球的声音那是很诡异的,吓人的。这无异于我在菜市场看到卖奢侈品的店铺,这是很不可思议的。我和我的小伙伴就像是哥伦布去一个新世界探险的一样,哥伦布往光明的新大洲行驶,而我们则往球声传来的地方继续的推过去,推车的小伙伴肌肉仿佛都可以看到,他脚步顿时加快,手把推车抓得更加紧了,本来声缓慢的推动着这车,他听到诡异的球声后便急促,焦急的往那个方向前进。

我记得那时候是在下午,时间大概是在四五点左右,阳光并不刺眼,可以说是很舒适的。我们那拐角处,那篮球与地板摩擦已经由微弱变成很强,声音很明显了。在拐角处有许多商业铺,估计在很久前,这里是商业区。不过那些店铺上的铁都生锈了,上面的还可以看到是布满灰尘的,我觉得应当是十几年前这里有很多人口,商业经济比较繁荣,不知道干嘛这几年都变为工业区了,人口自然就变了,老板们都赚不下钱了,于是都走了,造成这样一番曾经繁荣的局面在这里。所以这边很稀奇出现老旧的铺子,不过不要紧,里面是没有人的。在这样的铺子尽头,也就是篮球声音的源头,声音很大,仿佛并不远,就隔着这样的旧铺子,再走一点就到了尽头,我们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来转了个头,看到了两个水泥地做成的篮球场,这个篮球场有几个年轻人在打球,我在那时候就一个该死的小屁孩。因为在下午,阳光照射着他们,我看到他汗水滴了下来,滴在那滚烫的地上面。我那时候视力好得要命,我现在视力因为玩手机多了变得不如从前,不过从前的确可以看东西看很远,很多有趣,小细节都可以看得出来。在他们汗滴滴了下来后,我并没有对他们汗水什么感到兴趣,而是对他们手边的篮球感到兴趣,我恨不得上去较量一番,可我深深知道我技术远远不如人。他们打的是街球,也就是他们是不受那么多规矩的,打得不是那么受拘束,这和我性格就是符合的,我性子很多地方不逊,很爱反抗这世界的一切,极度反叛。这性格我怕它会离开我,这假设这是青春期的附属品的话,我情愿青春期就不要离开我算了。

打街球是我最欣赏的一种运动,它很随意,而且极具欣赏性。我从那时候就爱上了街头篮球,可惜我很少练习,不是这方面的苗子,便做不到这方面的尖子,也是有些可惜的。

拖鞋,特别是人字拖,代表了人生的一种态度。可以说是随意,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东西之一。我这人做事喜欢随性,写文章也是这样,我经常穿着拖鞋走去那篮球场,每次都没考虑那么多,就是突然想去篮球场,穿着一双十几块钱的拖鞋在那该死的水泥地上面使劲挥洒这那让人愉悦的快乐。不过这也给我带来很多该死的事情,比方来说,我就经常因为穿拖鞋给那些专业装备的球友狠狠踩上几脚,然后脚就肿上几个星期。等脚好了,我又穿上我的金牌拖鞋去打球,又受伤,如此反复到现在。这拖鞋带给我的感觉就是毒品,明知道会受伤,还是不间断的尝试,来享受那该死的愉悦!让自己稍微的释放一点,不过这拖鞋就是廉价却又可靠的爱,我挺依赖拖鞋,只要天气不是冷的要命,我又不是上学的话,我老土的脚上面肯定就是那充满异国风情的拖鞋。那拖鞋简直就是我的人生观,舒服就好,后果什么就不太在意了,我就是一个注重过程的人,过程才是上帝赐予的东西。建设我要追求结果,那现在就是大学,然后工作,结婚,死亡。那么是很悲惨的,最终的结果居然是死亡,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对过程看作是我重要的东西。很多人说追女孩子最后没追到,怎么怎么不好,其实吧,我看来,这过程都已经是上帝赐予的最美妙的东西了。我说的上帝不是宗教那个上帝,而是信仰本身。

人活着,应当明白人并不是最伟大的,很多东西在我们头上,我不承认基督教的上帝是存在的,可我并不否定这世界存在一个上帝,我相信这个上帝并不是人的模样。所以我更多是信仰这个信仰本身,敬畏与尊重这个上帝。大致上,后来打篮球因为技术和身体不如人便没有去打了。这就是一个该死的恶性循环。跟这个社会制度大致是相同的。怎么循环了?我打球的技术和身体不如人,紧接着就不想去打了,然后就缺少锻炼,然后技术和身体再次下降,不断的循环,积极性就不断的遭受挫败,如此循环下去,最后我自己就变得跟一个初学者是没有太大差别的了。

不经意间,我的思绪已经飘的那么那么远了。得扯回来。说起朋友,不得不谈伯牙和钟子期。伯牙善于弹奏,而钟子期则是懂得欣赏。在钟子期去世后,伯牙痛苦万分,认为世间再无知音,因此摔琴。小的时候觉得这只不过是普通的故事,不过挂齿。而今却越发觉他的珍贵。

是呀,千金易得,知音难求。

从古回顾今,或许有的人认为。我的朋友许多许多,可如今我才发现,无几是交心的。真正称得上朋友的,恐怕就那几人了。虽阅览高山无数,可心中始为那山丘罢了。

看了看这篇文章,过长了,该结束了。用个古文来作为我对朋友的一种感慨吧。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祇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之称也。

朋友也大致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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