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共有158条,与2018年修订的《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彰显了我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信心,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当琢字琢条琢章学习《条例》的内容,尤其是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熟记《条例》中所规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的要求。进一步摆明政治立场、约束自我行为、确保廉洁公正,带头做学纪的精兵、知纪的强兵、守纪的标兵,不断增强自我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一是做学纪的精兵,永葆“忠诚卫士”最美底色。我们作为党员干部要坚持先学⼀步、学深⼀层,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仅要在各类培训中认真跟班学习,在日常闲余时也要常翻常看常学《条例》内容,努力成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精兵。要以孜孜不倦的钻劲研读《条例》,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研、新旧对⽐学,准确把握《条例》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自觉学纪、清楚知纪,始终尊崇纪律、捍卫纪律,坚持学纪在先、守纪尽责、执纪从严,争取做精兵、立标杆,不断练就能担当、善作为的“硬脊梁”和“铁肩膀”,切实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落实于行,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是做知纪的强兵,提升廉慎干部履职成色。学纪的目的是知纪守纪,不能只走过场不注重结果。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的过程中应时刻牢记“不贪为宝,廉慎为师”,以在《条例》中所学的原则和规定为风向标和指南针,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准确把握用权守纪的边界,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态度履好职、尽好责,做到上不触摸纪律的“高压线”,下不践踏纪律的红线底线。正如“慎于微,慎于隐,才能诚意明心,清廉自守”,党员干部还需重视《条例》中所规定的细节内容,这样才不会掉入“知其大意而不求甚解”的陷阱中,在学习《条例》框架到填充“血肉”的过程中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及抵腐定力,提升履职成色。
三是做守纪的标兵,彰显“廉洁清士”干净本色。我们作为党员干部肩负着捍卫党的形象的重任,要始终把“讲政治”融⼊血液,把“守纪律”渗入⻣髓,做严格守纪的标兵,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绷紧“纪律弦”、系好“廉洁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在工作期间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定期进行廉洁从政风险点自查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彰显“廉洁清士”干净本色。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织密了管党治党的制度铁笼⼦,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标尺。党员干部应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加强对纪法知识的学习,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征程上精准用好纪律新标尺,当好学纪知纪守纪的“排头兵”,用实际行动证明清廉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