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杜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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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女性读者,我不得不承认,写爱欲写得最好的是杜拉斯。

欲望本身没什么意思,就像太空舱里的压缩饼干,你是宇航员,不吃非得饿死。爱情这件事也挺悬,至今没多少人弄懂了爱情的真谛。但爱和欲这两件事加在一起,就有点意思,也接地气,让人不由自主话就多了。

不过作为一个中国女人,你敢大众场合里谈“爱欲”?借我十个胆子也不行。所以,只要谁跟我提“杜拉斯”,我心里就悄无声息钻出一条毒蛇,现在,它就在角落里阴险地吐着舌信子,想咬这个女人一口,真的。

我身边的女人,跟我一样,太循规蹈矩,正经得有点过分。下了班,哪儿也不会去,就呆在家里追剧,有时候是《来自星星的你》,有时候又变成《平凡的世界》,虽然从天上到地上,但我们马上适应,坐在沙发上看得津津有味。

这就是中国女人, 我们的荷尔蒙,我们的力比多,仿佛可以听从大脑指挥调度,从不添乱的。

我有时皮,爱发表谬论。有孩子在课上问:最好的爱情和婚姻是什么?我开玩笑答:最好的爱情是《诗经》体,而好婚姻,是《圣经》式。

孩子们很聪明,一副恍然大悟状:啊-吔,最好的爱情在中国,而好婚姻,是在西方的。

嗯,我安慰自己,中国女人,曾经有诗意爱情,在《诗经》上写着呢。

杜拉斯,这个以《情人》荣获龚古尔文学奖的法国女人,晚年时最钟爱的一本书居然是《圣经》,连书写都模仿《圣经》体,真是奇怪。

《情人》开篇有名,大部分文青都背得出——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来告诉你,对我来说、、、、、、与你年轻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很多人因此,而记住杜拉斯,以为杜拉斯就是这样情意绵绵的——我差点笑岔:这个狡猾的女人,和狐狸一样狡猾,她知道怎么样获取人心,到老都知道。

这段话,无非是把叶芝的《当你老了》,从客厅的炉火旁搬到了酒店的大堂,让你更意淫。可是,作为一名尽职的读者,你最好还是把她其他的作品一并买来看,比如《痛苦》。而只有你看完她的《痛苦》,才会发现自己的意淫错得有多离谱,这真让人绝望:谁会爱这个自私的女人?但事实证明,男人们就是爱她——这个无比忠实于自己的女人。爱情自有其不可理喻的一部分,也自有其生命周期,也许死掉才是它活过的唯一证据。杜拉斯的选择是放弃这个尸体,换个山头,寻找新的峰值,而不愿意让它苟存于婚姻的掩体内。对爱欲,她像孩子一样任性,像她的作品一样坚强。回顾她的一生,她一生都跋涉在漫长的艳史里,不断地走向新的身体,破坏欲如同一种思想牢牢地扎根于她的欲望中心。

她的专制也跟她的爱欲一样可怕。她的暮年,是跟一个年龄不及她一半的男孩在一起。那个孩子,因为她的书爱上她,不嫌她衰老,跟她生活了十六年。但杜拉斯连他爱吃什么菜都不知道,因为她从没有把菜单递给这个男孩过一次。十六年啊,这是怎样的强权和独尊?死之前她已经不能说话,挣扎着递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爱你。

我有时暗自揣测:成就杜拉斯的,也许就是这种混合特质,暴力和柔情,专制和宠溺,她没有也不需要交流的通道,这种无可救药的孤独滋养了她遗世独立的作品,像她一样孤独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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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阅读经验里,是还没有见到杜拉斯,就知道杜拉斯这个人。有人在这本书里提到她,有人在那本书里提到她。她仿佛是女巫,把人蛊惑了。当我真正面对她的书时,我发现我一个字也读不懂,一种完全的隔离。她的聪明不外乎是常识和本能——肉体先于一切的存在。更进一步说,人类的一切念头都只是从黏糊糊、软绵绵的肉里生发出来的。她的本能总是比她更清楚她需要什么。她是尼采的粉丝吗?尼采曾经这样说过:“你肉体里的理智多于你的最高智慧中的理智。”

我是一个小镇姑娘,几乎在荒原长大。我父亲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母亲没信仰,但她苦行僧式的生活方式表明了她是个清教徒。在我年幼的生活里,得到一种智慧,就是要节约,节约金钱,还有爱能,节约是一种必须,否则你无法生存下去。要获取稳定的生活,你必须苦心经营才可以做到。

我母亲一生劳作,我的命运也如此。活下去,在平淡乏味的一天又一天里,保持着生活下去的兴趣和热情,真是考验人的事情。

对于这个同样是女人的杜拉斯,我得老实承认,我是怀着矛盾的心理看着她,这个任性的女人,从不考虑爱能耗尽透支的一天。我看着她晚年的照片,仿佛自己是曾被她抛弃的情人,有一种隐秘的复仇后的痛快:什么叫废墟?这张支离破碎的脸就是废墟。

但当我转过身去,却难已抑制一种哀伤,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哀伤。

我只能暗自庆幸自己,不是在少年,也不是在青年,而是在中年才真正走进她的文字。如果在少女时代,就经过杜拉斯,这一生怎么还可以拥有荡气回肠的爱情?所有的常规峰值在她面前都微不足道,那些文字发达的触媒,对爱欲过度的臆想和描述,如同一张光怪陆离的网,紧紧把你缠住,让你透不过气来。

看着这些微观情绪波动被无穷放大的文字,你能明白一个人可以寂寞到什么程度。杜拉斯在她的《写作》中这样写着:“我在房屋里才独自一人,不是在屋外而是在屋内。花园里有鸟,有猫。有一次还有一只松鼠,一只白鼬。我在花园里并不孤单。但在房屋里却如此孤单,有时不知所措。现在我才知道我在那里待了十年,独自一人。为了写书,书使我和其他人知道我当时就是作家。”她的这种写法,其实是一种非常不健康的写法。怪不得曼涅托说:“她是以伤害自己的一部分,去滋养另外一部分。”

我多少有点懂了,她晚年为什么钟爱《圣经》,于某种意义上,她是使徒,生命激情的使徒,独自跋涉在孤独的文字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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