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闹的地铁上,百无聊赖的整理着刚签好的文件,想着晚上回去煲一锅红豆汤滋补一下“姨妈”来的痛楚,算着这个月提成有着落了,却没算准在这里会遇到他…和她…
刺眼,转身。
现在的社会已经变成这样了吗?为什么做错事的人反而可以堂而皇之的牵手,而我,只能装作看不到。
无奈,还是看到了吧。看着她“天真无邪”的脸上挂满“歉意”的笑:C姐,好巧。
不语,看着他的眉头因为她渐渐垂下的头而皱起时,我承认我还是心软了,巧。
记得以前他总喜欢皱眉,我戏谑他是小老头。他很认真的说,永远不会在我面前皱眉。
呵呵,永远么。
看来,一别已是来生。
他们的相识是狗血剧的套路。男友和我公司的职场小辈。席间他们相谈甚欢,席后她不停夸赞我眼光好,我沾沾自喜。
那时的我天真的像个傻子,竟不察他们生了这样的心思。
升职加薪,满心欢喜的约三两朋友胡吃海喝的“腐败”一顿。他们一同进来,说是刚巧碰到,不觉有他。
那晚,他略有不耐,半夜冻醒发现他不在身边,手机响起,“同事”发来的短信。他从不会备注如此的联系人,何况半夜有什么事吗?好奇驱使我打开手机。现在我时常想着如果那晚我没有看见那条短信,我们是不是会不一样呢?
“C姐升值,一定很开心吧,你好好陪陪她,虽然我很吃醋。”
告诉自己要冷静,聪明的女人通常会如何做,可是等他回来的时候,还是问出了口:多久了?
他看着我手中的手机,平静:一个月。
呵呵,他至少有一点没变,不掩盖。可是这时候我多想他告诉我这只是我的幻觉,我的不安全感在作祟,那是子虚乌有的事。
他没有。他走了。干脆,决绝。
他说跟我在一起时,我的强势打击了他的男人自尊心。
他说跟她一起时,她的目光总是仰望,依赖,崇拜。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想起《失恋三十三天》里,黄小仙对前任说的:你以前说过就喜欢我的直接。
笑了,看来我永远成不了那一类的女生。
我要的,我可以自己给。
我可以在这个城市过的很好。
即使,没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