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将军被宰杀的那天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将军是小时候隔壁二婆养的一只大公鸡,它体型雄伟、颜色艳丽,走起路来威风凛凛,颇有将军的味道。与众不同的是将军走路时撒着翅膀、踱着方步走的,非常有霸气,其他的公鸡看见它都是迅速逃走,或者是被将军狂啄一通后,负伤而逃。肉体上的创伤比心灵的教育更让其它公鸡们长记性。从此将军威震一方,鸡妾成群,其它公鸡们也只能遥望母鸡们以寄相思之苦了。
然而霸道久了就会犯错误,也许是致命的错误。。
彼时的我仍是学龄前儿童,整天在家玩耍,自己寻找自己的乐趣。一天黄昏时,我坐在门口的石当上面,满手黄泥地做手枪。黄泥是门前水渠那挖来的,很粘人,加以灶灰一拌,揉捏起来便不那么黏手了。那时候男孩子都羡慕能有一把自己的手枪,成立有亲戚的可能就有玩具手枪,或者自己造一把能打火柴头的手枪,而幼小的我只能自己捏一把泥巴手枪了。正当我专心致志地揉捏自己的手枪的时候,突然遭到猛烈的袭击,穿着背心短裤的我背上和头上感觉钻心的痛,尤其是头上的脓包破口了,脓血顺着我的光头直往下流。撕心裂肺的嚎哭惊动了母亲及一众邻居。我只顾得上嚎哭,也没有弄清是谁袭击了我,大人们在不断安慰我的时候,也在讨论谁是凶手。终于有人发现将军正在不远处嘚瑟,翅膀撒着很威风,嘴上明显有血迹,怀疑是将军作案。有罪推定的原则定了,证据就好找了。在我玩耍的地方,有人发现了一根颜色艳丽的公鸡毛,显然大家就认为是将军的。隔壁二婆感觉很难为情,一时气愤拿着竹竿满场子追打将军。将军被吓得到处跑,还不停地咯咯叫唤,不明所以。
第二天,隔壁二婆送了七个大鹅蛋给母亲,让我补补身体。晚上又送了一碗鸡汤过来给我喝,其中竟然还有一只大鸡腿,味道很不错。
然而此后我们再也没见到将军了,也许最高兴的还是其它的公鸡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