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道数字鸿沟”视角下的网络赋权实现
正如约翰·布洛克曼所言,网络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重要的权力源。通过网络实现自我赋权,形成某种变革社会权力关系的力量的过程,是为网络赋权。在此探究微观角度网络赋权的个体实现。
网络赋权发源于赋权理论,但在主体、内容、渠道、受众和效果方面都存在区别于传统赋权的新特点。现今存在研究内容不足,研究角度上缺乏个人的微观视角。
网络口碑作为消费领域的网络言论,是网络赋权在消费领域的实现途径之一。研究对象:网民、网民的权力感、权力感与网络口碑行为之间的关系;试验方法:问卷调研及实验验证。借鉴意义:一、引入网络赋权研究的微观视角。二、补充了网络赋权的主体特质研究。三、丰富网络赋权的效应研究。
一、理论与研究假设
(一)网络赋权与网络口碑
赋权被定义为给予权力或权威;给予能力。
Solomon认为“赋权”就是协助受到社会压迫甚至被边缘化的群体对抗来自社会的不公平对待,同时减低个人的无能感的专业性活动。
麦克卢汉提出,每一种新媒介的产生于运用,都宣告我们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因而在网络这一新媒介技术下网络赋权与消费者赋权又有了新的变化。网络口碑则成为消费者提升权力、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之一。
“赋权”本身就是权利的动化与行使,“赋权”的实践绝对不能脱离其对权力的争取。但根据“第二道数字鸿沟理论”不同群体在网络使用中存在差异,因此,消费赋权取决也取决于网络口碑的传播与否。所以,我们先需要研究影响网络口碑的传播意愿和行为准则的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