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听 那时我们的爱情

世间情爱有千千万万种,最复杂美好那一种的叫爱情。我们从年轻到年老,从相知到相爱,从热恋到婚姻中的柴米油盐锅碗瓢盆,以及为人父母直至祖父母。似水流年,岁月如歌,让我把爱情谱成曲子给你听。


第一部:青春进行曲

叮…叮…叮…,下课铃声响起,整栋教学楼里都回荡着它清脆的声音。“嗖”地一声,涵就提着她复古的皮质小背包跑出了教室,一直跑到了教室外走廊的另一端,停驻在那个教室门口,面红耳赤的她大口喘着粗气,同时还迅速用手整了整凌乱的头发,不一会儿,教室里的学生陆陆续续地从里面出来,她立马站的笔直,探寻的目光游离在人群中。这时,突然有个人将她从人群中拽到自己的身旁,她一抬头对上了那双温柔如水明亮的眸子,两人相视而笑,原来是扬。于是两人开始并肩而行,涵和扬说着她今天又在食堂发现了什么美味、今天又上了哪门她最喜欢的课、她又做了什么蠢事被班主任发现了……而扬也在一旁时不时打趣,从下楼梯直到走出校园大门两个人就这样一直嘻嘻闹闹着。

出了校门的他们也没有立即分道扬镳,两人又一起穿过行人小路、走到下个路口来到马路对面,虽然这时两人停住不再走了,但扬继续给涵讲着各种有趣的事,逗得身旁的她捧腹不止。短暂的等待后,一辆辆各不相同的蓝绿色班车停在了马路旁,涵一边朝着自己要坐的那辆车奔去,一边回头留恋不舍的和扬挥手再见。

日复一日,从晴天到雨天、从萧索的严冬到蝉鸣的夏季,似乎这已经成为了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场景。

扬有着一副如雕琢般精致的面庞,纤长的睫毛、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立体的五官完美地搭配在他的脸上。即使是普通的运动装,他也会把它们搭配的时尚别致,走在人群中的他格外显眼,但却带着一种冷傲的气质。涵早就知道他,但是两人并无交集,她认为像扬这类有这些特征的人,通常都很冷酷、高傲、不好相处。

但她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她曾以为冷酷的人会给她天天打热水,会时不时在教室门口等她给她送想吃的零食,会有意无意趴在窗口看跑操的自己;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冷傲的人,一看到她眼睛里就闪着星星般的光,只要在她身边脸上就笑容不断。这大概就是青春年少时,最纯真美好的叫做喜欢的东西吧。

被高考的压力笼罩着的高三是枯燥、难熬的,但是有些人的出现和存在,让原本枯燥无味的生活变成了后来难忘又美好的回忆。而扬就是带给涵美好回忆的那个人

高三下学期,一张又一张的试题、一场接一场的考试,晚自习永远都有做不完的作业。学校里有很多高三学生会因为时间紧迫,经常不去食堂吃晚饭,而涵也是其中的一个。扬有着下午下课去食堂打热水的习惯,当他知道涵经常没吃晚饭以后,便每次去食堂之前都会特意经过涵的教室,偷瞄几眼,要是发现涵又没去食堂时,下去打热水的他会带蛋挞和老婆饼上来给她吃。这看似不经意的平凡小事却消散了涵一整天的疲劳困倦,蛋挞很甜,但送来蛋挞的他更甜。

虽然时间在变,但是却没有改变扬日复一日地送涵过马路和陪她等班车。最让涵记忆犹新的一次是那天周末,涵去扬的教室找他,扬的同学告诉她说,扬请了病假,今天不来了。涵失落又不安,明明昨晚和她在一起的扬还什么事都没有,突然生病的他让涵很担心。“叮,叮,叮…”晚自习的下课铃声依旧清脆地响起,和以往不同的是涵今天不是最先冲出教室的,她变成了慢吞吞最晚走的那一个,她前脚刚迈出教室,就看到一个人正大步流星地火速向自己奔来,而让人惊喜的是,那个人是扬。她站在门口像被人定了穴位一样怔住了,还没来得及开口,扬就气喘吁吁地开始感叹:“吓死我了,还以为今天看不到你了”。他拍拍涵的头,就拉着看得傻眼的她下楼了,扬告诉她,妈妈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他请了假,去医院检查了一下没什么事,刚吃完饭他就快马加鞭的赶过来了,生怕有个傻瓜今天晚上会一个人去赶班车。于是像往常一样,扬还是送她上了班车。初春的夜晚乍暖还寒,依旧刺骨的风吹得人不禁打颤,但不知为何涵却觉得入春的夜晚格外温暖。

在那段名为青春的高三时光里,他为她在雨天撑伞,寒冷袭来他给她披上外套,阳光闪耀的清晨她会收到他亲自为她做的玛格丽特爱心小饼干,甚至连行人小路上都留下了他们的脚印。他们在天空布满繁星点点的夜晚一同步行着回家,他们绕着洒满阳光的操场一圈又一圈地对话谈心,他们在漫漫放学路上讨论着刚做完的文综试题,也互相在教室外的走廊上制造过看似不经意的相遇。

青春是一纸年华,涂满鲜艳的色彩,散发着栀子花般的纯净。而这个时期他们的爱情就是简单的心动、单纯的爱恋,没有一起出门远行,晚饭后一起散步就很好。


第二部:岁月回旋曲

不经意间,年轮已悄悄地为他们的脸上涂上了淡淡的岁月印迹,增添了流年的风霜。爱情也已经沉淀为一种波澜不惊的平常婚姻生活,爱对方也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滴答,滴答,滴答,时针又向前迈了一格,十二点的钟摆“咚”地一声奏响。“看看,看看几点了”,在这个爸爸仍旧未归的深夜里,妈妈再一次催促我着上床睡觉。终于,实在是熬不住的我选择向黑夜投降,回房间睡觉。关了灯的房间黑漆漆的,只有那窄窄的门缝透出由客厅仍开着的电视机发出的一丝闪闪微弱的光。我再次醒来是在凌晨摸索着去卫生间,刚一开门我就被意外的亮光晃得吓了一跳,走近一看,我妈再一次手里攥着遥控器,坐在沙发上睡着了。滴答,滴答,滴答,钟表的时针又向前迈了两格指向了数字2,分针紧随其后指向了8,这时开门的声音打破了凌晨两点零八分的寂静,一个满身烟酒气的酩酊大汉进来了,妈妈听到声音,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我重新回到房间,伴随着门缝仅有的一丝光亮被黑暗吞噬,隔壁房间传来了关门声,我长舒一口气:那个女人终于关掉电视回房睡觉了。我也这才进入了另一个梦乡。

我已经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场景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于是,从小到大的十几年里,妈妈都给我留下了习惯晚睡的印象。但直到很多年以后,长大了,我才明白,妈妈也不是从一开始就很晚睡觉,她熬夜的习惯是嫁给那个男人以后,那个叫做爱情的东西带给她的。

青年时期的爸爸是个浪子、爱玩,他的交际圈很广、朋友也很多,于是三天两头就往外跑和他的朋友们吃饭喝酒打牌,他有时候回家有时候不回家,回家也都是半夜凌晨了。倘若哪天白天回家了,那他一定是又喝得酩酊大醉了,甚至有时候酒还没醒呢晚上又接着出去喝了,可以说这是个不着家的男人。也是从那时候起,她日复一日地在夜晚等着自己的丈夫回家,而这一等就是三十多年。这三十多年,等他已经变成了她的习惯,所以后来不管他是不是晚回家,她都已经习惯睡得很晚了。但以前我不明白:为什么妈妈要等?难道一个人就不能睡觉了?

当亲自品尝过牵肠挂肚的滋味以后,我便懂了,说到底还是因为一个“爱”字。

爱让她会担心他是不是又喝的烂醉如泥,担心喝醉后他能不能找到回家的路,担心喝醉的他会发生什么意外。夜越黑,这种牵挂和惦念就越深,这种牵肠挂肚让人即使躺在床上也辗转反侧,即使百转千回也依旧挂念。而漆黑夜晚带来的还有孤独和寂寞,谁不想睡在自己心爱的人的身旁呢?所以担心、牵挂还夹杂着无边的思念,这些由爱衍生出来的心绪,都让她在无数个没有他的夜晚,夜不能寐。

妈妈嫁给爸爸时,爸爸还是个穷小子,是穷得响叮铛的那种穷,那她又为什么嫁给这个穷小子了呢?我妈说是被我爸“骗”了,我问过无数次那是怎么骗的?我妈总是含羞的低头,脸上流露出少女般的春光,但如果我再问,她就拿“还能怎么骗,就是骗呗”敷衍我,大概在爱情面前,她害羞了。

我猜,我爸当年就和现在的男孩子们一样,对着心爱的女孩儿,说了某些情意绵绵的话,许下了某些饱含爱意的承诺:只对她好,让她过上好日子,也给她一个未来。

于是为了自己的家,他们相濡以沫。谋于生计,两个人最开始是开了个小超市,做小本买卖,卖零散东西。刚开始最穷的时候,两个人住的是茅草屋,姥姥和我说,“有一次台风来了,那天夜里大雨哗哗的下个不停,大风把屋顶刮没了,下了一夜的雨把那些货物都淋湿了,淋坏了,你妈就坐在地上守着那些东西哭了整整一夜。”

后来小超市的生意越来越好,也有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我姐。再后来小超市的生意不做了,我出生的时候,爸爸转行开了现在的公司,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生意人。为了他和她的家过得更好,他就得想办法把生意做大,所以他有了各种各样的应酬,喝酒吃饭打牌都是应酬的形式,加上他本身就带有一种放纵不羁的浪子情怀,所以能陪在她身边的时间少之又少。她就一手料理着大大小小的家务事,一手处理着公司大大小小的繁琐事,她成为了他坚定的后盾。当事业风生水起的时候,有她帮他照看着公司;当金融危机爆发,事业遭遇滑铁卢时,有她在一旁默默支持;当他上有老下有小时,她又帮他照顾的面面俱到。面对坏脾气不讲理,曾指着她鼻子骂她的爷爷,妈妈也能忍气吞声,这么多年替爸爸完成孝的义务。

为了事业应酬的爸爸经常喝酒,很多时候中午喝吐了,晚上接着喝,喝完酒的他很难受,但他又是那种爱热闹的性格,朋友一喊就来,谁劝也没用。每次看我爸喝醉后在卫生间吐得一塌糊涂时,我都很心疼,我妈应该比我更心疼吧。所以她经常在半夜去接喝的回不了家的他,给喝醉了喊着要吃饭的他做暖胃餐,泡蜂蜜水,这么多年我爸也习惯了,每次喝醉后都操着一口蹩脚的普通话喊着“老婆~,我要吃饭”,喝醉的他跟个小孩儿一样缠着我妈,要么一会儿用手指弹她脑壳儿,要么把自己的臭脚放我妈跟前,要么我妈走哪儿跟哪儿,贴在她身上赶都赶不走。有一次我妈在我爸喝醉时,用眉笔给他画了个猫脸在脸上,额头上还给他写了个大大的“王”字,让第二天我爸照镜子时被自己吓了一大跳,但他没有生气也没追问,只露出一副宠溺地笑。即使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爸的眼睛在看我妈时,都还会有光,爱一个人是藏不住的,即使他嘴上不说,他的爱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从他的眼神里,感受到了一个男性对女性的爱和欣赏。而那个眼神,除了他看我妈的时候我在一旁看到过,我再没从他看向别人时的眼睛里看到过同样的眼神。

后来,只要有人夸我爸就没有不夸我妈的,他们是彼此的爱人,是彼此的伴侣,是彼此的另一半生活,她陪伴着他始终不离不弃,我爸的事业有一半的功劳得给我妈,这也印证了那句话“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她的女人”。

如今过了半辈子的他们的爱情少了一份激情,多了一份牵挂;少了一份浪漫,多了一份责任;少了一份幻想,多了一份柴、米、油、盐的琐碎。他们的爱是把对方融入到自已的血液中,骨髓里的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感觉。而多年相爱的两人只需要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动作,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眼神,就能知道彼此在想什么,他们彼此静静地守望着共同的生活、共同的岁月里那些点滴和幸福。


第三部:经年协奏曲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她这辈子做过的最浪漫的事。她陪他走过风华正茂的青年、渐趋平淡的中年,走到安详无忧的老年,她陪他一直走到尘满面,鬓如霜,直至她生命的最后一刻

他们俩啊这过了一辈子,也磨合了一辈子。

姥姥小时候是地主家庭出身,她是家里的老小,是她爹的掌上明珠,疼爱的大小姐。姥姥小时候贪玩儿,小学一年级只上了头一天就辍学了,所以她啊这一生就只认识几个字,老师第一天教过她的字和姥爷的名字。后来,土改时期,姥姥的家一夜之间变得一贫如洗,她便和其他姑娘一样,早早就开始做农活、操持家务。姥姥刁钻、野蛮霸道、蛮横,跟她讲道理讲不通,因为她没文化,不识字,没读过书,听不懂。她年轻更是出了名的暴脾气、泼辣,家里四个孩子没有不被她狠狠打过的,但凡要是有人惹怒她了,她张嘴就开始骂,她的尖利嗓门儿也不知道是不是就从那时候练出来的。

姥爷是和姥姥截然相反另一种人,他读过书、受过教育、有文化,他这一生也一直喜欢带着点笔墨味道。直到现在姥爷都还有写毛笔字的习惯,我学着用毛笔写字最初也是他教的。他好读书、爱看报,也关心时事,总之,他是一个很有文化修养的人。文化修养使得他自身的修养也很高,他讲道理,懂得体谅别人,性格温和、很少见他发过脾气,他待人礼貌真诚、为人大方热情,平时没事儿还爱陶冶点生活情操,养鸟,养花,除了犟和好面子,他几乎没有别的毛病。

也不知道就是这样的两个人是如何走到了一起?我曾问过姥爷,姥爷笑道:“唉嘿、我不要她,当时谁要她啊?当时都没人要她,她们家以前是被打倒的地主。”而姥姥每次听到这话时,知道自己无理狡辩,但就这样被姥爷嘲笑欺负,她感觉受了极大委屈,像个孩子一样在一旁含糊地“哼!”了声。所以说他们是爱了一辈子,也磨合了一辈子,也许姥爷相中了姥姥年轻时的率真和真性情吧。

虽然年轻时的姥姥泼辣,但她没有什么坏心眼儿,与其说她不懂人情世故,不如说她思想单纯,在她看来“谁对她好,那人就好,她就对谁好”,相反谁要是对她不好或者伤害她身边的人,她便以自己刁钻泼辣的方式来对待他们,一点儿好处也不让他们捞得着。每次茶余饭后,姥姥和姥爷闲谈时说到些令人生气的人或事,姥姥张嘴“呸”地一声,就开始把那些人骂了起来。每当这时候,姥爷就开始用一种带着严厉警告的眼神瞅她,指着她,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口气哀叹道“你啊,你”,“你看你又骂人,跟你说了多少遍,总是记不住。” 被批评的姥姥像极了一个委屈的孩子,支支吾吾低着头也不说话,姥爷就开始耐心地教她做人处事的道理,人家这样做是为什么,“他们也不容易,家家有难处”。每当说到这儿的时候,姥爷就无奈地摆摆手,“算了算了,不跟他们计较,咱自个儿心里明白就行了”。而姥姥是典型的护犊子,一听这话,她按耐不住了,“我就是看不惯他们老这样对你”,姥姥又气又委屈地说道。她不是因为姥爷训她又骂人而替自己委屈,他是替姥爷委屈,姥爷总是体谅别人,替别人着想,但是那个年代在夹缝中求生存、谋生计的人们,大多数都各为各家,自己家能吃饱穿暖就不错了,哪还顾得上管别人,所以一些人为多捞点好处顾不上仁义道德,也不把姥爷的好放在心上。姥姥见不得姥爷受这等气,她替姥爷不值,也见不得别人对姥爷有一丁点儿伤害。每每看着一旁替自己打抱不平的姥姥,姥爷心里满是安慰。所以姥爷一教就是教了她大半辈子。

在那个年代,姥姥有时都不像一个女人,她能做一些姥爷都做不了的事。年轻时候的姥姥身体里有着一股子蛮劲儿,她不怕脏、不怕累、不怕苦,只要给她她就可以干,还能干得好。姥爷平日里在银行里上班,而家里的大大小小的家务事就交给了姥姥打理,姥姥的一双巧手可是出了名的,精细的针线活做得被人啧啧称奇,她也能做打理粮食、收粮食等一些重活,但是她这一生唯一不会做得一件事就是做饭。她会做馒头、饼、面这些面食,但是做饭炒菜一点儿不会。而姥爷却做得一手好菜,他给她做了一辈子的饭,她吃了一辈子他做的饭。

后来年纪大了姥姥的腿脚因为年轻时干活干得落下了毛病,走路总是一瘸一瘸的,而姥爷一直没怎么干过那些体力活儿,加上他平时又注意锻炼,身体素质一直很好。随着岁数增长,腿脚不灵便,姥姥也愈发地懒了,平时两人吃完饭,她就回床上躺着了,姥爷总是嫌弃道“你看看,你是真懒啊”,姥姥总是憨憨地笑笑,也不反驳,好像乐在其中。不过偶尔她也会和姥爷顶上几句,但是每次两人都吵着吵着就吵笑了,吵不起来了。

不知不觉他们就携手同行了五十个春秋,到了金婚。而姥姥的身体也愈发地一年比一年差,一年年去医院的次数越来越多,每次去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不过幸好每次都能平安度过。直到那天,姥姥彻底地病下了,她本来心脏就不好,又患有糖尿病、高血压,这些高风险的疾病让这个年迈八十的老太,再也支撑不住了。经过抢救醒来的她,记忆力一天天退化地厉害,医生说她已经是老年痴呆晚期。看着有时清醒,有时什么都不记得了的她,我们除了陪着,什么也做不了,一种面对生老病死的无可奈何,充斥在我们每个人心头。那天我们指着舅舅,问她那是谁?她摇摇头反问道:“你们是谁?”然后给她指我,她还是摇头,指我妈,她也摇头,曾经她最爱的外孙女她不认识了,她的儿子、女儿也不认识不记得了。第二天她醒来看着陌生我们的问道:“她爹呢?她爹去哪儿了?”。就在我们以为她谁也不记得,失去了所有记忆的时候,她喊了我姥爷的名字。她开始拔插在身上的针头,拼命地挣扎着要坐起来,妈妈他们想把她拉住,但他们一碰她她就大喊大叫,姥姥很害怕,嘴里一直念着:“你…怎么还不回来阿?你去哪儿了…?”我们只好哄她说:“你听话,他一会儿就来了。”她这才消停地躺下,然后一个人蜷在病床上,眼神呆呆地注视着某个地方一动不动。直到看见我姥爷拥门而入的一瞬间,她哭了,吃力地拿起颤巍巍的手要去握他的手,呵斥他:“我找不到你,他们说你一会儿就回来,可我等啊等啊等,等了好久,我以为…以为你不要我了”。一个已经因治疗瘦弱不堪的身体,努力地像那个人身边靠拢,生怕他走了。后来每天她醒来第一件事就是要看看那个人还在不在,只要没看到他,她就一直紧张不安。

也许她一辈子都没说过我爱你,也许她一辈子没文化不认识几个字,也许上了年纪的她忘记了很多很多事,但是她却记得你的名字,记得你,她还记得她爱你。

姥姥那晚走得很突然,突然到我们有些不知所措。从姥姥离开的那晚开始,姥爷一直没有在我们面前落泪。直到那天姥姥的骨灰要入棺了,在钉棺的最后一刻,姥爷失声地喊了出来“她娘唉~”,“你说你怎么…你怎么就走了…”,“你剩我一个,让我可…怎么办啊?”他喊得那样歇斯底里,喊得那样无助,喊得那样痛彻心扉,那个陪伴了他几十年,经历过风风雨雨的老伴,走了,他就像失去了另一半自己,再也回不来了。

而他们的爱隐藏在那些曾经走过的悠悠岁月中,就如封存的老酒一般,历经的时间越长,越散发出醇厚的浓香。正所谓情深不及久伴,从情丝万缕走到满头白发,她是他经年不遇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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