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城市开一家甜点店店。
下午三点钟,我的脚像是粘在了店里的地板上,想转身回去,可是敌不住满屋香甜。
终于还是狠狠心,买下两份慕斯,那么小,二十五元。
小口小口地吃,冰凉酸甜的滋味,带来和煦的小幸福。
半小时后,当我走出店里,看着满街来来往往的人群时,突然这样想:是不是有种男人,就像慕斯蛋糕一样?
A就是那种慕斯男人,玲就是中了慕斯男人毒的女人。A年轻有为,三十岁不到就有了属于自己的公司,每年进账没有几千万也有几百万,A从来不考虑这个东西是不是他喜欢,他只考虑他是不是需要。比如玲,玲不一定是他喜欢的女人,但是确是他需要的女人,贤惠,懂事,能拿得出手。玲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那么快乐,更多的时候是迎合着他的需求来生活,从来不会去撒娇求爱,也不会无理取闹无中生有,在我们看来玲只是名义上有个男朋友。玲不断地告诉自我们他是喜欢玲的,玲也深深的现在这段感情里不能自拔,每天给自己洗脑,自己告诉自己,A的一切都是她喜欢的,A忙是为了更好的事业,而事业是男人的魅力所在。
玲曾经跟我说过,她一直感觉,A的身边除了她,应该还有其他的女人,但是她想装傻,不想承认罢了,玲甚至一直都觉得A对她是不一样的,A会在想她然后驱车到她的楼下,只为了抱抱她。A会带她去他最喜欢的地方休息,他会给她讲他小时候的故事,会和她一起规划属于A和她以后的生活。
最终玲还是放下了所有固执与贪恋,关于他们的故事,我不清楚是怎么让玲终于不再饮鸩止渴的,我知道故事的最后是玲抡圆了胳膊也没舍得拍下去,最终一个人转身离开了A。
关于这种慕斯男人,应该不止A一个,他们一定有相当诱人的外在条件,比如房、车、好看的外形、高尚的职业……让你站在他面前的时候,就像刚才的我,拔不动脚。于是终于陷进去,万劫不复的时候,还在感慨慕斯的好吃——慕斯男人就是有本事让你被他卖的时候还替他数钱。
直到你终于发现这样的男人不值得自己爱,可是回头看看,他毕竟给过你温暖的瞬间,给过你浪漫的场景,仿佛我吃慕斯时候齿颊留香,于是这样的香就成了最不容易长久却最容易抚慰自己的心灵膏药。敷上去的时候,至少可以短暂止疼。
而需要止疼的时候,意味着这场爱,已经给我们留下伤口。
简单地说,就是有种男人,一定是中看不中用,却总是吸引我们付账买单,然后等买完了再去后悔到肠子发青。
就好比现在,当我吃完那么好吃的慕斯蛋糕的时候,其实我比谁都清楚,这样的情调与味道只能偶尔为之,要么是用来满足自己口腹上的虚荣心,要么是用来给生活加点小调剂——而事实上,最中用的还是家里那二两一个的小馒头,两毛五分钱,敌得住饥饿。
毕竟,情趣是情趣,生活是生活,生活不能没有情趣,而只有情趣算不上是生活,生活就是在扎扎实实过日子的前提下有情趣。
所以实际上性价比最高的是花卷男人,也是两毛五分钱的价钱,比馒头漂亮,比慕斯实惠。
所以,要挑个花卷男人而不是慕斯男人,这种慕斯男人,就让他滚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