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穿越到《厨子惊魂记》里,此时是黄昏,一切笼罩在一片桔红之下,站在菲儿农舍面前,看见托德夫人家的厨师-伊莉莎小姐正兴冲冲地向我走来。她是个大约六十岁的女人,头发已经花白。她一边走,一边神情专注着盯着菲儿农舍的两间旧屋,乡间小路上的泥泞已经攀上了她的裙摆,但她全然不知。
待走到农舍的面前,她混浊的眼睛亮了起来,弓着腰,忍不住放声大笑,高兴极了。
我跟着扯了扯嘴角,心里却发沉——没人知道,这“晚年惊喜”是场彻头彻尾的骗局。年轻时她凭一手好厨艺想开店,偏逢一战经济萧条,攒不下本钱;到了托德家,雇主精于算计,微薄的工资仅够糊口,一夜暴富的梦做了几十年,终究被岁月磨成了“干到被赶,流浪街头”的认命。可现在,她以为自己继承了农舍与养老钱,正摸着墙根规划余生,我实在不忍说破:哪有什么遗产?不过是同屋房客辛普森编的谎话。
叹口气转身离开,我直奔伦敦王子街的托德府,闪进伊莉莎曾住的房间。银行职员辛普森正挥汗如雨地捆扎那口大黑箱——我清楚,里面装着他同事戴维斯的尸体。
他生得一副好皮囊,中等个子却身形魁梧,蓝眼睛像淬了光的蓝宝石,白皙皮肤衬得举止格外儒雅,若不是早知晓底细,谁能想到这是个披着人皮的豺狼?内心狡猾、残忍,是一只漂亮的豺狼。表演型人格的他,每天准时上班,工作也兢兢业业。但每天经手数万英镑,看惯了富人的光鲜,渐渐失衡:“我凭什么没钱?”“银行日复一日的平凡工作怎么配得上我”。他需要阔绰、有激情的生活。他经常与那些有钱人打交道,他认为自己也应该成为有钱人。
这场阴谋在他心中酝酿了许久,直到看见同一屋檐下的伊莉莎的破旧的木箱,他一个极大的灵感有了,完美的计划在心中诞生了。他先在乡下租下菲儿农舍,付了三个月租金;周三伊莉莎休息那天,他戴白色假发、粘假胡子,扮成律师“克罗切”,在她必经之路拦下,谎称有遗产要她继承。喝茶时,他故意说“继承需辞掉佣人工作”,哄伊莉莎写了辞职信(说会转交托德夫人),骗她直接住去农舍,断了她到回去的可能。
当天傍晚,他从银行偷拿9万英镑塞进皮箱;周四请病假窝在出租屋,邀同事戴维斯上门,趁其不备下了杀手,把尸体塞进伊莉莎那口旧木箱;周五照旧上班,任凭银行发现钱和人失踪后,所有人都以为是戴维斯携款潜逃。
此刻箱子捆得紧实,辛普森正数着委内瑞拉玻利瓦尔钞票——他早订了去南美船票,打算把箱子抛进大海,让命案永沉海底。
可他算漏了托德夫人的执念。那女人舍不得伊莉莎的好手艺,竟请了大侦探波罗查她的下落。线索一环扣一环,终究扯出了他的罪行。我来到抓捕辛普森的码头,风吹动着船帆,鼓鼓的,大海的轰鸣在耳边响个不停。我看着辛普森脸上的得意慢慢凝固,变成恐慌,忽然懂了:天网恢恢,从不会漏过任何一个藏在儒雅面具下的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