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除了休息,还读了一部本该在高中时就读过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读这个是平装版,封面是最普通的牛津纸,内部排版没有浪费一丝纸张。就这样,还整整用了上、中、下三本书的篇幅,一共1500页,300多万字。
对于阅读来说,这样的形式再完美不过。分成三本,既易于保存,又不至于因太厚影响阅读。代价是字稍小,费眼。
虽然字多,可读起来很轻松。能经受住百年时间检验的书,精品无疑。更难能可贵的是,诸位译者们能用如此通俗典雅的语言将其带给中国读者,功德无量。
我从小就对世界文学名著有看法。也许是老师推荐我们阅读时,年纪太小,很多个假期都下决心挑战一把,都以失败告终。托尔斯泰、小仲马、莎士比亚、狄更斯,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在我的幼小心灵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以至于现在,若要惩罚我读他们的书,必须有“身处孤岛”这个充要条件。
有一个例外,是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当年能读很多遍,也是因为一部同名动画片的感召,其余的,最多看到三分之一,绝大多数都只停留在前几页。
读这些名著时,很多人一定遇到过我当年的困难:语言晦涩不好懂;名字冗长不好记;角色众多易混淆;情节曲折耗耐心。当然,这些困难随着阅历增长和阅读水平提高,都不是问题。可阴影的特点,就是持久。因此,我至今下不了决心读,还是“充要条件”不具备。
名著们江湖地位很高,这是“千百年来读者们选择的结果”,名著们颜值也很高,除了自身的厚度,被不断再版,也提升了其外在的价值。因此,若你有满满一墙书柜,将古今中外的名著们整齐码好,再同它们合张影,往朋友圈里一发,那满足感,绝对强过你把它们都读一遍。
这就是名著们在我心目中的印象。现在,我再跟你说说读完《福尔摩斯》的感受。
1.情节虽老套,但有看点。
尽管现代电影史上,曾经出品过无数版本的福尔摩斯系列电影、电视。可近几年,小罗伯特唐尼版《福尔摩斯》和“卷福”版《福尔摩斯》,从视觉效果和编剧质量上,都是最好的这就像芯片一样,技术的发展,一定会将前浪们一个个拍在沙滩上。
这些被拍成影视剧的版本,其基本素材都是基于柯南道尔的原著,只是随着科技进步和观众的迭代有所加工。当你读原版时,会对那个时代依靠脚印找线索(泥路居多),打电报传讯息感到很滑稽,可若将自己置身于那个时代中,又会对西方然严谨的科学思维传统钦佩不已。
要知道,那时我们还处在晚晴“同光中兴”的泡沫中……别的槽就不想吐了。
2.角色虽单一,但易认同。
整部书,只有一个主角:福尔摩斯。华生和诸位级别不一的警方人士,都围绕主角设置他们的戏份。重点突出的好处人尽皆知,从官方到民间,都需要树立一个核心,下边人才好办事,对读者也同理。
这部书,清晰明确地树立了福尔摩斯这个天才侦探的传奇经历和伟大人格。其中,有很多关于法律的思考,在今天看来都很先进。
3. 水准虽不一,但好懂。
整部书,是由三个长篇和几十个短片小说构成。根据作者当时写作的环境和心态不同,能明显看出有些作品是纯粹奔着稿费去的。剧情简单,读第一页,就能猜出凶手。遇到这种情况,我一般直接看推理过程。
尽管这样,若这个案子从你的口中讲出,也是一篇好故事,走马观花一遍,愉悦了自己的智力,何乐不为。
读书是为了用,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单纯用读书消遣的快感。这同追剧一样,完成了一个疲惫的任务,用一部美剧给自己好好放松。《福尔摩斯探案集》极大愉悦了这个假期。期待一个忙碌且收获的春天,让下次“追剧”带给我更大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