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看完这本书。
总的来说精华与糟粕并存。首先作为新传必读的书,我的确能感受到其中对大众解读的新颖与深刻,体会到了冲击。对大众心理(群体心理)的研究可以有效帮助媒体的发展。但是囿于时代原因,作者古斯塔夫•勒庞在19世纪创作此书,并且作为一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忠实者。他表现出了对女性,社会主义,亚洲美洲种族的偏见。这点属于糟粕。
其对群体的研究十分震撼。在书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他就有着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
全文分为三个版块。首先解释群体和群体心理内涵,然后通过对群体意见和理念的分析,表现了群体多变,易受暗示,夸大情感等特点,并借此探究了如何影响群体。最后是举出不同群体的例子。
于我而言,他对群体的三个观点我十分赞同。第一群体易轻信且受暗视。第二群体情绪夸张单纯。第三无意识构成了种族的先天特质。
他认为群体像是原始人,刚好契合“乌合之众”这个标题。而我认为群体更像一个大雪球。它没有意识,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它在滚动的过程中席卷一切,把所有人都卷进来。倘若外界是洁白的雪那么它也洁白,倘若它滚过垃圾堆,那么它将奇丑无比。并且它无法意识到它的属性,因为外界与它一致,外界塑造了它,它也改造过世界。作为一个雪球它可以是被孩子堆成雪人的暖心存在,也可以是从高高的山上落下形成雪崩的恶魔,当然也可以从雪崩变成雪人。我的理解主要是从群体的特征而来。其中忽略了群体不变的因素,这个因素在作者看来是种族。
尽管带有一点种族歧视,作者对种族的敬畏还是显而易见。他认为种族是群体无法改变的根因,群体即使多变,即使异质,种族仍是最能包容群体的存在。他认为种族有信念的支撑,这点在我看来十分感触,甚至萌生了想看种族书的想法。
作者一直说群众被领导影响着,被他们的套话词语刺激着,被他们的名望吸引住。这是有一定原因的,我也时时感受到政治的虚无与遥远。但是在切实生活中我还是感受到了政治的有利之处。生活总在向好处发展,光明的口号比没有声音更让人安心。也许在作者看来只有种族,时间,教育可以改善群体(尽管他认为那个时代教育并不好,他提倡类似于柏拉图理想国里各司其职的教育,不喜欢死记硬背,更赞同去实践。这当然是好观点。)但是种族无法改变(这里悲观了),时间漫长无比,教育沉疴旧疾,难道要等文明退步,乌合之众到处乱跑吗?
在我看来还是有方法改变的,你不能改变群众形成之后的特点,那么请在每个人身上培养理想。我们说中国梦是每一个人的梦,要求每一个人动起来。所以在自己的一席之地有一番打拼即可。正如法律都是发挥个人的智慧,产品最后是一个一个完成。现在大家各奔东西,群体其实越来越少,真正发挥作用的是个人(我也在逃避群体吧)。
现在有只能靠一群人才能做的事吗?没有,只有暴乱。作者写的群体最多的是革命中的人。在我看来,群体有冲击的力量,没有改变的力量。历史改变应该是少数人的脑肝涂地准备,大多数人横冲直撞听着号令去撞门。重要的是告诉他们撞哪扇门。重要的是拨动!
群体作乱,废青何其可恶!他们也是我们华夏民族,为何作恶!正好映衬了作者观点:领导人的套话,西方腐朽的文化渗透以及他们对种族信念的缺失。这群乌合之众!他们也只能背靠背呆在天桥底下互相安慰吧,回到家里一个人的时候会不会羞愧地泪流满面呢?
对我来说,远离群体,独立思考才是最好的选择。可笑的是人是群居动物,天生需要寻找依赖与情感信同。请让我做一个疯子吧,远离世人,让我做一个坚强的疯子,石头,孤僻人。不要让我沉沦在群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