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自生下来那一刻起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双脚。同样,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双脚也理应会伴我们走过这一生的路。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们还应该要给这双脚套上合适的袜子和靴子。(光着脚也可以,只不过会不舒服)同样,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们的脚走了那么长的路,换了那么多双袜子和靴子,也理应有它自己的脾气。因此顾名思义,脚气,脚气,那就是脚的脾气了吧。
所以在讲脚气之前,还是先来讲讲脚吧。
我有着一对极其不符合身高的大脚,这双大脚的脾气大的了得。这一发现是从我小时候在沙滩玩沙时回家无意间发现的。那时候,满脚是沙,穿鞋不便,但又急于回家。于是我们时常把鞋子拎在手上相跟着荡回家的。鞋子穿在脚上,俯身望去毫无蹊跷。等到拎在手上放在眼前一看才惊觉:“天呀,我的脚居然比我的脸还要长!”
虽然那时候的我只有7岁,可我的脚都已经长过我的脸不少了。大家不要以为我的脸很小,其实从额头到下巴,仔细量起来,我的头几乎占了我的整个身高的六分之一。自不必说我的脸当时在我的同伴中间也是最长的一个。直至现在也是如此。可想而知我的脚长之程度。
倘若仅仅是脚长,那还可以挽救。像清末的妇女缠个足即可。但自7岁以后,这长脚便以惊人的态势向大向宽地长。直到现如今堂堂七尺男儿,却长得三尺大脚。
仔细想想,大脚的好处绝不算少。若不是我的大脚根基稳,以我七尺男儿,排骨一架的体格,随便一阵风就可以把我从伊拉克带到白宫。公交车上,也常常是我的大脚让我不至于左偏右晃,站立得稳。就此,我还是非常有必要感谢一番自己的这双大脚。
但反过来想想,同样两个人走在布满“地雷”的野地,拥有大脚的人往往要比其他人高出一倍以上的踩雷几率。值得庆幸的是我不是一个排雷野战兵,命还得以存活至今。在人满为患的公交车上虽不至于左偏右晃站立得稳,但也时常是饱受小脚人士的无情踩踏。
更重要的一点并且这也是致命点:看见自己喜欢的鞋子穿不上的痛苦。
对的,小时候,老妈带着我去买鞋,看见了自己喜欢的鞋子,就央求她给我买。缠了老半天她才勉强答应,好不容易折返回那家店去买那双鞋,试了试才发现自己的脚太大,没有合适的尺码。看见自己喜欢的东西,无论如何我都要得到它。因此,在试鞋的时候,只要是看到自己喜欢的鞋,脚大了就蜷起大拇指来故作合适,脚小了也以年纪小脚在长的缘由滥竽充数买来回家。而遇到我不喜欢老妈却喜欢的鞋子,我就故意把脚伸的笔直大拇指顶着足前鞋面给她示意。“哎,妈妈,你看穿不上吧。”我抬起头叹口气仿佛在说。可是等到自己喜欢的鞋子买回家穿上几天,才发现漂亮是漂亮不错,可穿起来夹脚。
当时不明白,鞋配脚。只是在一味地用自己的主观感受来是自己的脚迎合鞋子长度,直到买回去之后才后悔莫及。
其实这原本算不上什么值得在这里说的事情,但我也不知为什么,竟是如此迫切得想要说说。“反正已经过去了许多年,况且也回不去了。那为什么不能说说呢?”我心想。于是我便要继续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