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南斗主死北斗司生,人随王法草随风。人心似铁那个官法如炉,石头再硬也怕铁崩。俺本是大清第一刽子手,刑部大堂有威名。刑部天官年年换,好似一台走马灯。只有俺老赵坐得稳,为国杀人立大功。棉花里面包不住火,雪地里难埋死人形。捅开窗户说亮话,小的们竖起耳朵听分明。
我长久以来不大喜欢读乡土文学,原因也简单,就是嫌它“土”。总觉得那些描绘封闭小社会的文字,不够宏大,少了一分和世界接轨的气魄。当然,这是过去的偏见了。通过这半年的阅读,我渐渐发现自己的观点不正确。我总强调自己偏爱西方文学,但其实那些我青睐的作者,小说“乡土气”也很重。比如:马尔克斯笔下的哥伦比亚小城马孔多,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还有斯蒂芬·金笔下的缅因州小镇。这些故事发生的地点本质上都是乡村,只是因为异国文化的影响,才带给我更现代的感受。
我们当然不能说,外国的“乡土”优于中国的“乡土”这观点肯定不正确。同样的作为一个“合格”的读者,我也应该尝试去接受各种类型的文字,哪怕不是我喜欢的题材。包括对畅销书和通俗小说,我也在转变自己的态度。除商业价值之外,其实通俗作品往往更能反映一个时代,主流社会的精神面貌和需求。严肃文学放到任何年代,都是小众的东西。况且我的阅读兴趣,最早就是由通俗小说引起的,难道我能说,过去的自己是更低级的自己吗?这样的话是很可笑的。通俗与严肃没有孰优孰劣之分,不过是不同人群的不同选择罢了。锦帽貂裘的确好看,可三伏天儿穿出门,就是作死,还是换上裤衩背心更实在。人的选择总会跟随时间变化,这事儿,谁都说不准。
这次选择读莫言,如前文所讲,算是对自己审美的一种反叛。老早就听说过,莫言是当代作家中乡土气最浓重的一位,我就想亲身体验下“寻根文学”到底是何种风格,这是其一。另一方面,莫言是中国唯一的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我心里当然明白,现在国人把诺奖看得过重,似乎成了判断作家好坏的唯一标准,我自己也有过类似误区。但我相信,既然获得此奖,莫言的文字绝对有其值得学习的地方,多了解一下,没坏处。
谈及《檀香刑》我首先要讲的,是它的语言风格。莫言在写作本书时,运用了大量山东高密方言。比如:在第一人称中,用“俺”替代“我”;或者用当地土话去替代书面语。虽然因为方言,我花费了更多时间把自己带入到小说的语境,但我必须肯定的是,用方言塑造出的人物更加立体。我想,对于当代小说而言,方言其实是非常宝贵的素材。无论刻画人物,还是行文,它都能使你的文章更生动。我们的标准书面语,读来顺畅,可用应于对话中,就会显得干瘪。因为我们心里都清楚,日常生活,人们不是用书面语讲话的。这个时候,运用一点方言来写作,绝对能为你笔下的角色增添活力。
除去方言之外,本书语言上的另一特色是,对高密传统戏“猫腔”的应用。照莫言在后记中的说法,本书他描写的核心其实是“声音”。小说“凤头部”和“豹尾部”都以叙事主人公的说话方式为标题,这就体现了声音对本书的重要性。莫言创作《檀香刑》受两件事物启发,一个是“老火车”,让他回想起清末民初,德国人占领胶州的历史。另一个就是“猫腔”,猫腔戏里有个剧目就叫《檀香刑》,小说中孙丙抗德的故事本身就是高密的民间传说。莫言以小说的形式重新演绎了这个剧本,并在“凤头”、“豹尾”两部引用了戏文,使之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用得巧妙。我们可以说,《檀香刑》的体裁虽为现代小说,但它所继承的,却是元杂剧的精神,从民间艺术里汲取营养。
莫言写作《檀香刑》借鉴了大量外国小说的技巧,这点结构上体现得极明显,我后文还会提到。语言方面,莫言处理得相当出色,运用方言,几乎读不出什么“翻译腔”。可他对句式的模仿,还是露出了些马脚。咱们拿小说的第一句话举例子:
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
当时,读到这行我就会心一笑,脑子里立刻反应出下面这句: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下午。
下面这句是《百年孤独》的经典开头,我们明显能看出莫言对马尔克斯的模仿。莫言的这句话是站在此刻回顾过去,而马尔克斯的开头是站在此刻展望未来。这两句话具有相似的,对时间的敏感性,并且都直接给出了一个主要人物的结局,对后文起到结构性作用。它们的不同点在于人称,马尔克斯用全知视角来写,莫言则用第一人称改写这个句式。莫言采用本土化的语言应用外来句式,并且丝毫没有翻译腔,这一点不得不让人佩服。
我们再从结构上看《檀香刑》。莫言把小说分为三个大部分,即“凤头部”、“猪肚部”、“豹尾部”。其中“凤头”、“豹尾”两部采用第一人称,每个角色单独成章,从不同角度,相互补充,构成故事的全貌。而“猪肚部”则采用第三人称来写,以时间顺序,去一一填补“凤头部”埋下的伏笔。也就是说,“凤头部”和“豹尾部”叙述的是“当下”,小说中,这两部分在时间上是紧密相连的。“猪肚部”带有回忆性质,但并没有回忆的口吻,采用平铺直叙的形式,向我们交代了故事的来龙去脉。
说真的,除“华丽”二字,我的确想不出更好的词来形容这个结构。它给我带来的震撼,丝毫不亚于年初读《枯枝败叶》。我记得,那天晚上读完《檀香刑》的“凤头部”,已经是夜里十二点半了。我合上书,在宿舍里来来回回地踱步,感觉身上每个毛孔都是张开的,激动得睡不着。“凤头部”是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四个章节对应着四个人物,华丽的让人喘不上气来。媚娘的放荡,赵甲的老辣,小甲的愚笨,钱丁的懦弱,在这四个章节里展现得淋漓尽致,并且每个人说话的口吻完全不一样。
《檀香刑》的结构脱胎于《百年孤独》,我觉得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两本小说的内容虽然风马牛不相及,但它们在结构上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两本小说的最大不同有两点:一是,莫言采用一、三人称相结合的形式,来创作整本小说。这一点,有利也有弊。优点在于全知视角更有利于展开故事,按照莫言在“凤头部”的安排,“猪肚部”采用第一人称的确是别无选择,否则故事说不清楚。弊端则是,小说的“猪肚部”叙事方式传统,远不及“凤头”、“豹尾”精彩。第二个不同点,就是《檀香刑》的结构更加规整,体现出传统章回小说的特点。如果说,《百年孤独》呈现给我们的是一座莽莽的原始森林,使人被它错综复杂的结构所震慑。那么《檀香刑》就是一座精心修筑的苏州园林,要求我们看到结构间相互映衬的美感。关于这两点,我觉得没有高下之分,只能说是不同作者,采用不同手法进行创作的结果。
这篇小说欠佳的部分是内容,尤其是结尾。谈结构和技巧,《檀香刑》绝对担得起“凤头豹尾”四个字,可说到内容,就只能算“虎头蛇尾”了。也直接导致了莫言,不能登上我心中的神坛。照常理说,民间英雄抗击侵略,各路角色轮番表演,历史人物粉墨登场,应当是非常好的题材。莫言的文笔极细腻,因此全书出彩的地方其实非常多。他对凌迟的描写,绝对称得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写得既恐怖,又凄美。有一处精彩绝伦的用词,他从刽子手的视角,写受刑人的肉“很脆,很好割”。这个“脆”字用得精准、生动,读完后让人胆寒。但这么优秀的片段最终还是被结尾给毁掉了。小说结尾处,县令钱丁持刀走上天台,主要角色纷纷殒命,大有草草收尾之感,莫明其妙。包括英雄孙丙临终前的那句,同样也是小说的最后一句“戏......演完了......”。显得极其无力,不足以承担整本小说的重量,甚至有三流小说的感觉。
莫言在后记中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他说:“《檀香刑》是我创作过程中的一次有意识的大踏步撤退,可惜我撤退得还不够到位。”莫言所指的撤退,是对传统民间艺术的回归,重新找回中国文学的连续性。对于这种“撤退”我持坚决的肯定态度,断裂的中国文化必须找到土壤,重新生根,方可继续生长。也许一代人,也许两代人,我们要把艺术重新带入到中国的话语中去。
关于莫言对自己的评价,我暂时表示“赞成”。《檀香刑》虽精彩,但并非没有瑕疵,确实是本还不到位的作品。可我心里也明白,评价一位作者,只读一本著作,是远远不够的。
我要把下定论的权利交给未来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