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熊家长,都是烧钱的主

什么是熊孩子?

危害社会、危害人类的就是熊孩子。

熊孩子是怎样炼成的?

熊家长就是那把柴火。慢慢地把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熬成了熊孩子。


我楼下有个超级迷你的小公园,小公园的旁边还有一栋跟我的楼连一起的楼。这个楼的一楼有家人,爸爸是做生意的,很忙;妈妈是年轻的主妇,有时候也不在家;还有个奶奶以及一大一小两个男孩。

大男孩大概上小学二年级,小男孩刚学会走路。

这个大男孩就是让人千年一遇的熊孩子。

让我给你们描绘一个熊孩子的一些片段。


片段一:

过年的时候,我的这个小区禁放烟花爆竹,只允许除夕和初一两天放一放。基本上小区的人都遵守了这个规定。

但,小区的人会时不时听到有爆竹的声音,而且不是小炮,是那种像二脚踢一样很响的炮。

因为我不喜欢这种声音,就到处看是谁放的,一到窗边就看到了,就是那个大男孩。

大男孩身后跟着他弟弟,弟弟不敢放,躲在一边,捂着耳朵嘿嘿地看着他哥。

我打开窗对他们说:小朋友,别在这里放炮了。

大男孩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又放了一个。

我真的是火冒三丈。


接着,他又放了一个旗花,就是那种像火箭一样冲几十米远再炸裂的烟花。

这个烟花射到了对面四楼的厨房里,还好,没有什么大碍。

我一看,这还了得。

连忙大叫:你还放,烦不烦!

熊孩子终于不情愿的走回了家。

这时我听到孩子的奶奶说:你咋不放了?

熊孩子说:人家不让放了。

这位奶奶带着一种难以捉摸的笑声说:人家不让你放你就不放啦?这么听话了?

熊孩子立马说:我待会就放,我这是回家找其他炮去了!

孩子妈妈院子里在洗衣服,她好像无动于衷。

一个熊孩子还能对付,没想到背后还有N个大人的支持。

嗯,打不过你们,撤退。


片段二:

有个工作日的中午,孩子们都还没有上学。

大男孩和他弟弟在公园的健身器材旁边玩,大概是无聊了,大男孩开始爬上爬下。

孩子的奶奶紧张万分地在体育器材下面用手兜着说:哎呀,你小心点,赶紧下来!栽倒了可怎么办!

大男孩不愿意下来,孩子的奶奶硬是把他拉了下来。

爬高没有爬成,大概他很不满意,于是他拿过他弟弟的塑料小铲子开始砸器材,梆梆梆!整个小区都回响着这刺耳的声音。

孩子奶奶一边鼓掌一边说:好好好,我孩真有劲!看你能不能把这铁疙瘩砸烂!

我滴个天!敢情真把公园当成自己家的了!

我想到这个奶奶平常就喜欢跟人在公园拉家常,拉就拉吧,声音超级大,一副我说话你们楼上的都要给我听着的架势。


这时男孩仿佛受到了鼓舞,他扔掉铲子,一下子又跳上了那个一米多高的铁架子上。

小心!孩子奶奶喊!

哇……!我眼睁睁看到男孩失足摔了下来,头磕到地上,愣了半天反应过来哇哇大哭起来。

看着这个男孩的样子,我只想说: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没有发现,几乎所有的熊孩子背后都站着一个熊家长。

当然,熊孩子并不只是贬义词,也有可爱、调皮的意思。但是过了那个度,就是烦人了。

这个度,就要家长来掌握。

孩子在公共场合大吵大闹,如果有点素质的家长都会制止或者引导,但是有些家长丝毫不觉得这是违背公德的事情,要么放任,要么还嫌小孩不够闹腾。

那些闹人的熊孩子们往往一时得势,好像赢了气场,但最终会得到惩罚。

这惩罚会体现在金钱上、精神上、身体上,而往往金钱上的失去才更让这些家长们刻骨铭心。


前段时间有报道称,一个男士带着儿子去4S店里看奥迪车,儿子调皮,就拿着钝器玩起了奥迪车,哗哗哗,划花了好几辆奥迪进口车,这下孩子爸爸不能再拿”孩子不懂事“这种话来搪塞了。

他被店里告到了法院。

其实懂法的人知道,之所以闹到法院,肯定是老爸不愿意赔。要么就是不愿意赔那么多。

协商不成,只能采用司法途径了。

因为证据充足,他爸被判赔偿维修费用。

这下,孩子爸爸估计要好好教育教育他了。


因为熊孩子倒腾事闹到法院的还真不多,要是当时有监控或者有证人证明还好说,这样他的家长往往想抵赖也要费点功夫。

但是更多的情况是无法证明,无法还原当时的情况。

大家如果留意新闻的话会发现,”找不到谁扔的,他状告全楼“这类的标题不少。

比如说,一个人在一个六层楼的楼下走着,一个花盆从掉了下来把他砸成了重伤。等他好起来了去找那个楼的人,谁会承认呢?

这个气他当然不会受,于是他把二楼到六楼的人全告了。

虽然这几层楼的居民都说不是自己家的花盆砸的,但是口说无凭。

法院最后判这五层楼的人共同承担他的各项损失50万。

这50万,他想找这五层楼的谁要都可以。

这种判法对于知道点法律的人来说,并不稀奇。因为这是有明确依据的。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翻翻新闻还真的能找到,因熊孩子扔东西致人受伤或死亡的事情还真不少。

真的,留点心。不管是熊孩子的家长,还是普通人。说不定哪天,你一个堂堂七尺男儿就会栽到一个熊孩子手上。

希望熊孩子和他们的家长都能意识到,现在孩子还是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闯了祸,其监护人可以为他们承担责任。但是,等他们到了18岁呢?他们就要独自面对自己的不法行为造成的后果,那个时候,他们真的能承担给别人造成的不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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