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下简称《武帝纪》):“久之,征还为东郡太守;不就,称疾归故里”
光和末年(184)黄巾起义,盛宴开场。《后汉书·党锢列传》:“中平元年,黄巾贼起,中常侍吕强言于帝曰:‘党锢久积,人情多怨。若久不赦宥,轻与张角合谋,为变滋大,悔之无救。’帝惧其言,乃大赦党人,诛徙之家皆归故郡。”不仅党人解禁,我们耳熟能详的曹操、刘备等都靠打黄巾刷足了声望和地位。《武帝纪》:“拜骑都尉,讨颍川贼。迁为济南相”;《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先主率其从属校尉邹靖讨黄巾贼有功,除安喜尉”;《三国志·魏书·二公孙陶四张传第八》:“会徐州黄巾起,以谦为徐州刺史”。
曹操以军功升济南相,进场就砸了济南豪强的蛋糕。《武帝纪》:”国有十余县,长吏多阿附贵戚,赃污狼藉,于是奏免其八;禁断淫祀“。一个市长一口气罢免八个县长,会造成什么官场震荡,不必多述;更要命的是绝淫祀。淫祀指过分的祭祀,济南多祭祀城阳景王刘章,这种祭祀活动渐渐演变成当地豪族与官吏敛财的手段。《三国志·吴书·刘繇太史慈士燮传第四》:“济南相中常侍子,贪秽不循,繇奏免之。”刘繇20岁左右约合公历176年,彼时济南宦官、豪族沆瀣一气,十多年后的曹操断绝淫祀等于断了地头蛇们的财路。这也是曹操撇清与阉党关系的手段,同样要遭受反噬。
《武帝纪》:“久之,征还为东郡太守”。东郡是兖州的领地,而济南是青州的领地。极有可能是青州领导们仿效中央,捏着鼻子把曹操请走了。接下来的剧情产生了分歧。
《武帝纪》:“征还为东郡太守;不就,称疾归故里。”陈寿说,中央将曹操由济南相转东郡太守,但曹操拒绝调动,直接告病回家。
《武帝纪》引《魏书》:“太祖……恐为家祸,遂乞留宿卫。拜议郎,常托疾病,辄告归乡里;筑室城外,春夏习读书传,秋冬弋猎,以自娱乐。”王沈声称,曹操(在某个时候)希望回中央做宿卫,得拜议郎,经常请病假回家,在城外建了别墅,读书打猎。
《让县自明本志令》(曹操的自传):“故在济南,始除残去秽,平心选举,违迕诸常侍。以为强豪所忿,恐致家祸,故以病还。去官之后……故以四时归乡里,于谯东五十里筑精舍,欲秋夏读书,冬春射猎。”曹操自称从济南相上辞官,一年四季都回老家,建了别墅打算读书打猎。
顺便一提,古代皇帝一般是秋天打猎,因为春天万物生长,儒家认为杀生有伤天和;夏天太热,学生跑操就算了,领导怎么能晒太阳呢;秋天是动物养膘的时候,天又凉快,适合打猎。王沈“秋冬弋猎”应该是从常理出发推断,但曹操说得很明白,“秋夏读书,冬春射猎”。跟别人反着来,有个性。
这几个文本的共同之处:
曹操在担任济南相之后”恐为家祸“,后来以病归乡。
曹操在辞官之后回家建了别墅。
不同之处:
《武帝纪》说中央将曹操从济南相上调到东郡太守,曹操不去,直接回家。
《魏书》说曹操告病回家建别墅的时间是在议郎任上。
《让县自明本志令》说曹操济南相上以病还,回家建别墅。
曹操济南相后到底做了什么官,《魏书》说是议郎,《武帝纪》说是东郡太守,《让县自明本志令》说什么都没当,有矛盾。曹操自传是写给儿子看的,不需要像履历一样详尽而准确,直接省略成从济南相上辞官回家,连东郡太守都不提,更不会提及小小的议郎。所以,以目前的三种文本出发,应当做过太守和议郎。接下来的任务是确定议郎和太守,可能还有宿卫的先后顺序。
根据这些文本,后人有各种各样的解读。大多数没有给出佐证,不在此讨论。张作耀先生在《曹操评传》中认为,曹操任济南相时担心受到危害,乞留宿卫;阉党不许曹操回京,故否决其提议,转而给了他东郡太守;曹操不想当东郡太守,朝廷就又给了他议郎的闲职。张先生还驳斥了另一种观点:曹操辞济南相后任议郎,常归乡里;任东郡太守后,又归乡里。他认为,曹操从辞去济南相到后面征为都尉(按《武帝纪》应为典军校尉)时隔不到两年,不太可能两辞两归。
但阉党既不愿曹操回归政治中心,又怎么会给他议郎?议郎类似顾问,虽不需要担任宫廷宿卫,但仍需常侍皇帝身边以供咨询。而且《魏书》原文“拜议郎”而非“征拜议郎”,皇帝征召称“征”,可见这次议郎任命的操作空间很大。宦官断不可能半途而废。
另一方面,曹市长明知“违迕诸常侍”还精准打击八县长吏、重拳破除封建迷信,肯定已经进行各方考察、考虑诸多因素,不可能一时上头事后掉链。而且,曹操在济南相位上做得风声水起,获得当地百姓的支持,政绩很好(《武帝纪》引《魏书》:“政教大行,一郡清平”),没有跑路回京的理由。
谯县(今安徽亳州)到洛阳的直线距离有600多千米,换算成汉制大约是1300里左右。唐代邮驿骑马疾驰日行180里;普通人不急着赶路,1300里来回大概18天。再算上准备、画卯,需要20天。这还是直线距离。假如曹操从议郎升迁为东郡太守,打卡记录不能太难看,毕竟逃课还得时不时回去上一两节。即便真的每季度回去签到一次(“故以四时归乡里”),那一年也得有快3个月的时间奔波在路上。这很累,而且没必要。因此曹操不应该在议郎后任东郡太守。
因此,可能的情节是,曹操在济南相上得罪了阉党,曹嵩在中央承受了压力,向曹操提出警告;曹操施政养望时没考虑到老爹(就是这么个跳脱的性子,最后害死了亲父),被父亲教训后终于感到害怕。不久青州领导把曹操运作成隔壁省的市长,曹操趁机提出,不做地方长官(“征还为东郡太守;不就”),而是进中央当警卫。一方面,中央有曹嵩的庇护,更有天子的威慑,人身安全更有保障;另一方面,既然不愿同流合污,那就只能放弃大权,免得又生牵连。国相俸禄两千石(《后汉书·百官五》:“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滑坡到宿卫(《后汉书·百官二》:”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实在说不过去,于是中央给曹操六百石的议郎(《后汉书·百官二》:”议郎,六百石“)。曹操这时候也懂事不闹腾了,朝廷这么乱,眼不见为净,经常请病假回家(“拜议郎,常托疾病,辄告归乡里”)督促施工队建别墅。
当然,最简单的理论,正如堀敏一在《曹操》中认为的,《魏书》有误,以《武帝纪》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