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为这只公鸡做一篇文,实在因为它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昨天在朋友圈看到它已经当了盘中餐,不禁唏嘘。优点和缺点,有时真的就一线之隔,过犹不及。
第一次看到这只颜色鲜艳,神态骄傲,充满阳刚之气的公鸡,我这个文艺女中年忍不住童心大发,撵着给它特写。这种将军一样的公鸡,还是小时候见过,让我想起小时候唱过的儿歌:公鸡公鸡真美丽,红红的鸡冠花外衣,走起路来多骄傲,每天叫我早早起!
现在见到的公鸡,不是眼神涣散装在笼子里,等待贩卖或宰杀,就是灰扑扑夹杂在一群脏兮兮性别不明的鸡群里溜达。如果不是来到深山人家,如果不是遇到空气清新的雨后,哪里见得到这样明艳精神的鸡公。
此公鸡虽然身居深山,却一点不怕人,偶尔侧着头不屑看我一眼,不给反应,毫无压力,依旧不慌不忙昂首阔步,俨然一派大将之风。
当天我发了一个朋友圈,大家纷纷点赞,大公鸡在C位傲世这一切。
昨天刷圈,看到它已经牺牲了,原因主人也解释得很清楚,它攻击性太强,居然啄小孙女二毛子,超过了主人的承受范围,想必鸡将军忘记了自己只是一只生死不由自己控制的鸡。
看来什么事都要把握分寸,过犹不及,你的锋芒可以肉眼可见,但只能止于光芒四射,可以用于保护自己,但不能伤害别人,否则,秀得越狠,死得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