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相伴 幸福成长

      春风清盈,流水静听,又是书香拂面的四月天。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也是我国的全民阅读日。为迎接第二十五个世界读书日的到来,英民小学开展了“疫路书香满 幸福润心田 ”师生系列活动。捧起书就是成长,英民小学六年级的学子们一直践行着让阅读伴随每一天,用文字记录自己的阅读感悟,真正让阅读走进心灵。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

诸葛亮、尼尔斯、贾宝玉、格列佛、刘备……这些都是名著中的人物。但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是《吹号手的诺言》里面的主人公—约瑟。

在书中,约瑟是一位吹号手,他的家乡被北方的鞑靼人毁掉后,跟着家人来到了一个城市—克拉科夫。

约瑟的父亲有一个水晶球,这个水晶球有很大的魔力,许多人都想得到水晶球,同时也给约瑟和父亲引来了无数危险。最危险的一次是在圣母玛利亚教堂,约瑟去找父亲,结果遇到了想得到水晶球的哥萨克人,他们威胁约瑟交出水晶球,否则就杀了约瑟。聪明机智的约瑟想到了曾经和朋友的一个约定,如果约瑟遇到了危险无法敲响警钟时,就把《海那圣歌》吹完。听到曲子的伊丽莎白意识到约瑟遇到危险了,于是便找人救约瑟,最终约瑟与父亲安全的被救了出来,而水晶球被扔到了河里,因为它让很多人疯狂,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

我喜欢约瑟是因为他机智勇敢,突出他这个特点的地方就是他被哥萨克人威胁的那个片段。约瑟当时被好几个高大威猛的人围着,可他还是鼓起勇气跟哥萨克人周旋,并想出了如何得救的方法。如果是我的话,可能会按照哥萨克人的话去做,而不是像约瑟那样用小号来传递自己有危险的信息。

约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会让曾经差点咬伤他的狗跟他一起回家,还给那条狗清洗伤口。他还是一个有好奇心的孩子,初来克拉科夫,他就好奇这个城市是什么样的,里面的人是如何生活的,还在马车上观察一切他所好奇的事物。

约瑟也是一个观察能力强的孩子,当他观察一个人或其他事物时,不放过任何一点细节,还能抓住重点,见微知著,他通过自己面临过的危险,在下一次遇到困难时,从细节中找到细微的突破口。

约瑟,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他是一个机智勇敢、心地善良、有好奇心、观察能力强的孩子。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鲁滨逊

有一个名字让我们震撼于他,他就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他凭着一种坚持不懈、勇敢顽强的精神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了长达28年的艰辛时光。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做鲁滨逊的人在出海航行吋,途中遇上大风,船上的人都丧生了,只有他活了下来,并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他用了28年的时间,以自己勤劳的双手为自  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并以自己的勇气与毅力,克服了种种困难。读完以后,我觉得自己跟鲁滨逊相比是多么渺小啊﹗

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就已经够困难的了,但是,鲁滨逊还得时时刻刻提防野人来袭击他。我们若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是很难像鲁滨逊一样,在岛上生活了28年居然能够安然无恙的回到英国。可见,自我保护的意识对于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拿破仑将军曾经说过﹕“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

我记得鲁滨逊他在荒岛上以打猎为食,以从破船上搬下来的面包为食。他竟然用了长达4年之久种出了麦子,吃上了自己种的食物。当我读到这时,我被鲁滨逊坚持不懈的精神震撼了﹗每次他都是以坚持不懈的精神去做每一件事,他竟然这么有毅力。比起鲁滨逊,我可真是自愧弗如了。我还非常佩服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在学习中,在生活中,我常常把一件事做到一半就放弃不做了,如果我们都能够有鲁滨逊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的学习将会更上一层楼。

我从鲁滨逊的身上懂得了一个道理﹕当我们身处逆境的时候,不要悲观失望,要像鲁滨逊一样直面现实,努力看到积极的因素,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从而改变成自己被动的局面。


英民小学六年级五班  汤梦迪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三毛

在我读过的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三毛传》。《三毛传》的作者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著名的女作家朱云乔。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当然莫过于三毛了。

三毛,原名陈懋平,一九四三年三月出生于重庆黄角桠,之后随父母迁居台湾。在华夏土地上,那一年出生的女子成千上万,但能拥有传奇      《三毛传》作者朱云乔   

而令千万人唏嘘感慨一生的女子却并不多。                   

一生中,她经历了无数坎坷。初中时她被数学老师羞辱,这场羞辱开启了她长达七年的自闭生涯,差点就毁掉了她的整个人生。而这七年的灰色人生,奠定了她的写作才能,也在她心灵的迷城深处,埋下了一颗厌世之种,她甚至一度的想过自杀,并且还实施过,但没有成功。值得庆幸的是,在这期间,她的美术老师顾福生发现了她的写作才能,并努力地引导她走上写作之路,从而将她从无底的深渊中救了出来。于是,三毛开启了她的写作生涯。她一生写了许多作品,如:《哭泣的骆驼》《滚滚红尘》《稻草人手抄记》等等,文中巴西里,沙伊达,鲁阿,沈韶华等等这些可爱的人物都活在了三毛的作品中,那是永不灭的灵魂。《撒哈拉的故事》出版后,在台湾的文艺界风靡了起来。一时间,台湾的男女青年们都在阅读这本书,三毛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畅销书作家。三毛的那些琐碎的小故事受到了台湾青年的广泛关注和欢迎。

遇到荷西后,她度过了她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他们一起去了撒哈拉大沙漠,过着贫穷而幸福的生活。然而,离开撒哈拉后,上天却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荷西在一次潜水中发生了意外,再也没能浮上水面。荷西离开后,三毛离开了家到世界各地旅行,她去过瑞典,马德里,大加纳利岛,南美洲,还有新疆等等许多地方。在新疆她认识并爱恋上了年近80岁的词曲名家王洛宾,并且两人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但是由于生活方式和文化背景的不同,三毛最后选择了分手,回到了台湾。可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用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年仅四十八岁!这一次她成功了,终于如愿以偿。关于三毛的死因,我们只能猜测,也许仅仅是一种冲动,仅仅是那颗已经在她心里生长了许久的自杀的种子,终于结出了成熟的果实。

或许从出生那一刻起,便注定了她并非凡人。所以才有着常人未曾经历过的成长历程,就有着常人无法触及的浪漫情怀。所以上帝是公平的,他创造了一个不平凡的人,没有让她拥有平凡人的快乐幸福,于是在那段本应多姿多彩的学子生涯中,一个心灵扭曲的老师将三毛青年的七年时光涂成了灰色。

有一些人,不合时宜的闯入人间,搅乱一池春水,泛起层层涟漪,于是命运愤怒的将他驱逐,让他遍体鳞伤。但他却不知悔改,依旧如故,最后悄然离去,留下对这个世界的愤怒和众生的羡慕与遗憾。三毛就是这样一个误闯者,她本不该来,但她还是来了。

三毛热爱拾荒,喜欢读书,渴望爱情,厌倦人间 !她只是三毛,聪明而又叛逆,充满才华的三毛。让我敬佩的是别人做不到的事,她做了; 别人不会去的地方,她去了。她,为追梦而生,一生流浪,行遍万水千山。她,站在红尘之上,俯瞰芸芸众生,唱尽世间情怀!

但是不管人生怎样崎岖坎坷,不论幸福与否,我们都要坚强的活着,不能像三毛对人生太悲观了,因为活着才能有希望,才有未来!


英民小学六年级十班  贾子涵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鲁滨逊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更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就像我的一个个好朋友一样,陪伴着我成长。这些好朋友中,我最喜欢、也最让我敬佩的属鲁滨逊莫属了。

当我读到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被鲁滨逊这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的坚毅性格所深深地吸引了,他是一个勇敢乐观、坚持不懈、勇于面对困难的人。他喜欢冒险,流落荒岛,却从没放弃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他还摸索着做桌椅,筛面做面包。还勇敢的跟食人的野人做斗争, 

救出星期五,并努力帮助星期五成为一个文明人。就这样他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还生活的有滋有味。我被他的这种坚强的品质,执着的生存信念深深的打动了。他这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令我敬佩,也影响了我面对困难的态度。

    暑假足球训练时,有一天烈日当空,骄阳似火,我们不得顶着烈日进行训练,我练了一会儿,心中不禁生出一丝退意,想放弃这折磨人的足球训练,就在这时我想起了鲁滨逊,想想他那时的处境,再想想我的处境;想想他那时的困难,再想想我这时的困难,我不禁有些惭愧了。想到这里我立马来了精神,于是坚持了下来。

    鲁滨逊,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 我会以他为榜样,以后成为一个坚持不懈、不怕困难、勇于战胜困难的人。               


六年级6班  明月雅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

    我喜欢读书,我读过许多令我喜爱的书:有《草原上的小木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西游记》、《成语大全》、《小百科》、《长袜子皮皮》……其中,最令我痴迷的是《淘气包马小跳》,更令我痴迷的是《淘气包马小跳》中的主人公:机智、聪明但又顽皮的小天王:“马小跳”。

    接下来,就让我给你们认识这个小天王:“马小跳”吧!

    马小跳的生日是1995年8月8日(属猪),血型是D型,狮子座。如果马小跳像正常的小宝宝在妈妈的肚子里待上十个月,就可以和他爸爸马天笑同一天生日。但是他偏偏待了十一个月,于是成了马天笑先生的一个遗憾。

    马小跳是一个直率、勇敢、诚实的小男子汉。每次做错事儿,他都不会隐瞒、撒谎,而是勇于承认错误并改正错误。

    他还是一个聪明、机智、为民的小男孩。他曾在“市长”竞选中,打败了丁文涛、林子聪等众多“高材生”,还有一个阵容超大的“跳跳糖”,跳跳糖”的队长居然是学校的高等舞蹈学生夏林果。马小跳在竞选中,曾到民间做过多次“民意调查”,可谓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超级市长”啊!

    我很佩服马小跳的勇敢,在去奶奶家过暑假时,敢和猪杀黑熊、活埋果子狸、活捉娃娃鱼的坏人们作斗争,不顾生命危险。

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但是最让我“痴迷”的是直率,认真、勇敢、聪明、机智、顽皮的马小跳。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取马小跳的“长”,补我自已的“短”。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我已经阅读了大量的书籍了。一本本趣味十足、意味深长的书,也带领我认识了许多特点鲜明的人物。如:《安妮日记》中积极乐观的安妮;《我要做好孩子》中善良可爱的金铃;《鲁滨逊漂流记》中坚毅勇敢的鲁宾逊……他们都令我印象深刻。不过,我最喜欢的一位书中人物,非《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汤姆莫属啦!

足智多谋的汤姆,教会了我许多。

汤姆教会了我勇敢。乔埃杀人后,嫁祸给了无辜的彼得,而汤姆碰巧目睹了这一切。我与汤姆年龄相仿,如果是我遇到这件事,我一定会很害怕凶悍的乔埃,不敢得罪他;而汤姆内心的正义驱使着他,让他冒着生命危险在法院为彼得作证。汤姆的勇敢、正义令我敬佩!

  汤姆教会了我乐观。当他与贝琪在岩洞里迷路时,贝琪灰心丧气,觉得自己出不去了;而汤姆却乐观地面对困难,相信自己与贝琪一定可以找到出口。整整三天三夜的饥寒交迫,汤姆终于带贝琪找到了出口。汤姆让我明白:只要乐观地面对困难,不放弃希望,最终一定会战胜困难,战胜自己!

    汤姆教会了我善良。虽然乔埃是凶恶的杀人犯,但是听说他被封在洞里,汤姆的脸立刻变得煞白,并不因为乔埃是恶人就对他的不幸毫无同情之心。这一点,汤姆的善良感动了我。

汤姆·索亚,一个顽皮淘气却又十分有正义感的小男孩。他教会了我许多,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


六年级九班 刘子奥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

说起罗尔德·达尔,他可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作家。大家可能对他并不陌生,他写过的书都是深受儿童们喜欢的。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就是罗尔德·达尔的《女巫》这本书中的“我”。

在暑假里,“我”和姥姥去了一个著名的海滨城市度假。“我”为了训练我的两只小白鼠进入了一个会议室,但意外的是,这个会议室是今年英国女巫听世界女巫大王演讲的会议室!我只好趴在屏风后面不动。但更可怕的是——在女巫大王演讲后,我被发现了!女巫大王迅速地抓住了我,并把一瓶的变鼠药灌倒了我的嘴里,我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但变成老鼠并不是一件非常坏的事,我跑得飞快,一下子逃离了会议室。我回到了和姥姥在宾馆里面住的房间,告诉姥姥,我们准备用女巫大王在大会上演讲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放在晚上女巫们要用的晚餐里面(我偷听到了制作这种变数药的配方),经过重重阻碍,我终于成功了!我把主要放到了女巫们要吃的晚饭里面!在女巫们用过晚饭之后,她们个个变成了老鼠!

“我”拥有聪明、勇敢的品格,想出了打败女巫们的方法,这就是我最喜欢文中的“我”的原因。

“只要有人爱你,你就不会在乎自己是什么,或者自己是什么样子。”这是书中最打动我的一句话。

这本书是我最喜爱的童话故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英民小学六年级三班  付奥琛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余秋雨

    让我们在书卷中遨游体验酸甜苦辣,一览余秋雨先生的生命之旅。                                               

                          ——题记

余秋雨,这个名字对于如今的小学生可能已经陌生了。但提起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那就莫过于他了。

    他是中国著名文化学者,理论家、文化史学家、散文家,我是在他的自传体小说《借我一生》中认识他的。一出场,把我带到了一个无与伦比的乡村世界,静谧而又喧闹,文中余秋雨在这个乡村世界从小就见遍了底层劳动者的艰辛与快乐。

    长大后,余秋雨上了大学,父亲成了打倒对象,余秋雨从一次次痛苦经历中看到了人性的险恶与疯狂,后来表哥、叔叔等亲人的死,他人对自己的批判让他看清了世界,但他没有自暴自弃,下乡插队回来后,撰写并出版了《戏剧理论史稿》、《戏剧审美心理学》和《中国戏剧文化史述》等名著,之后他经过努力担任了戏剧学院院长,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辞去院长一职后,又参加了许多文化考察,紧接着出版了《文化苦旅》、《千年一叹》等广为人知的著作。

故事到这里,已经临近尾声。我不禁感叹于秋雨先生生命的坎坷,但我也在思考着是什么让他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中成长为一位艺术大师呢?经过思考,我想那应该就是余秋雨先生的立足大地、蔑视苦难,不断突破的精神了吧。余秋雨先生是多么伟大啊!

  在生活中,我们似乎已经听惯了那些“我坚持不住了”、“我为什么这么惨?”的抱怨了。比起余秋雨先生的苦难而又辉煌的一生,这似乎不算什么。记得有一次,我在打篮球的时候,烈日炎炎,我已经大汗淋漓快要坚持不住了。但想起我读过的《借我一生》、《家》中的人物是何等坚强,自己这点困难算什么。就一咬牙坚持了下来,现在想来,是余秋雨的精神大大地鼓舞了我,让我不断前进,相信有了余秋雨的精神鼓励我,我一定能够“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

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我明白了,在困境中,我们要视一切苦难为草芥,巴金曾说过∶“受苦是考验,是磨炼,是咬紧牙关挖掉自己心灵上的污点”像余秋雨和巴金那样,没有过不去的坎。只要我们努力坚持,相信成功的大门一定会向我们敞开。


六年级八班  王琳菲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

  我喜欢在书的海洋中自由翱翔,喜欢跟随书中的人物一起探险,自在极了!“海洋”中的人物性格鲜明,奸诈的,善良的,聪明的……应有尽有。

  而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最敬佩的人物就是大名鼎鼎的“美猴王”——孙悟空。

  他一身金黄的猴毛,胯下穿着虎皮绒毛,上身简简单单的穿着普通的老百姓衣服,后来去龙王哪儿“闹”来了铠甲衣和金箍棒,穿上去神气极了!

    我十分喜欢他那无所畏惧的性格,他大闹过龙王殿,大闹过天宫,还到各种神仙那儿闹过……但他又十分小孩子气,当他师傅错怪他,念叨他时,他就到菩萨那里撒孩子气,并且每次都可以“如愿所偿”;同时他还十分豪爽,尽管是和牛魔王,也很合得来,还拜了把子,称兄道弟;他也有虚心好学和聪明的本性,他在菩提祖师授他本领时,聪明的领会到他的意思,并熟掌握了其本领;他还很讲义气,对称他为“王”的小猴子们也处处着想……

    我不但喜欢他的性格,还喜欢他的本领,他有在菩提祖师那里学会的七十二变,还有武器金箍棒的神力,这就已经很厉害了,更何况还吃了金刚不坏的药丸,简直无人能敌!他还在炼丹炉里练成了火眼金睛,但我又很同情他,当他识破妖怪的面目时,他师傅却劈头盖脸的说了他一顿……

    在吴承恩先生的笔下,孙悟空神通广大,无所不能,有着鲜明的性格特点,我相信,你如果读读这本书,一定也会爱上他的!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

到现在,我读过的各种书籍数不胜数,书中的人物我也认识许多,像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聪明机智的小雨来、活泼机灵的小哪吒…但我最喜欢的,当数《火印》中的坡娃。

坡娃在放羊时发现并救出了狼群中的一匹小马驹,给它起名雪儿,从此一人一马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雪儿长大了,一身洁白的毛发更显高贵,身上的一块块键子肉更加结实,和坡娃的情意也更加深厚。

好景不长,在村民的紧张和担心下,鬼子进村“借用”村里的牛马驴骡来运送物资。当坡娃在威逼下牵出雪儿时,日军河野长官一眼就看中了雪儿:“真是一匹举世无双的骏马!”坡娃眼睁睁地看着雪儿被日军带走了。从此,人马分离开来,坡娃思念雪儿之情与日俱增,他决定与伙伴一起去解救雪儿。在马棚里,坡娃看见雪儿的胯部已被烙下一枚耻辱的代表归鬼子所有的火印。坡娃连续三次解救雪儿,三次都被鬼子抢了回去,在雪儿因火印感到耻辱而常常低着头时,灾难又一次降落到这村子里——日军向村子丢下了多枚炸弹,一夜之间,坡娃的父母、伙伴和村里许许多多的乡亲都死于非命,坡娃自己也失去了一条腿。对日军更加仇恨。

雪儿在日军的压迫下悄悄逃了出来,回到了村子,这时,一名受伤的解放军也来到了这里,神奇的是雪儿见到了解放军后,低下的马头抬了起来,后来与解放军冲锋陷阵,再不会因有耻辱的火印而悲伤了,坡娃也为雪儿屡立战功感到欣喜。

坡娃是战争中成长起来的男子汉,勇敢无畏,有情有义,敢冲入日军营地解救雪儿,为救雪儿忍饥挨饿沿路乞讨。

坡娃爱憎分明,对鬼子深恶痛绝,对解放军爱戴有加,坡娃坚强不屈,在失去父母及伙伴后仍能挺过来,

描写记录战争的书籍、电影、电视剧不计其数,而《火印》重点描写了战争中的人物,坡娃生动形象,真实可信,这也是我为什么最喜欢坡娃的原因。


六年级二班闫玉晨

最喜欢的书中人物--鲁滨逊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丹尼尔·笛福,年近六十岁的他开始写这本虚构小说的。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孙·克鲁索是个永不疲倦的典型人物。他三番五次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被海流冲到荒岛上后,没有放弃,而是用自己的双手,建房、种粮、养畜……几年后这荒岛竟然成了一个井然有序的家园。他并不是非常失落,而是以一种愉悦的心情去面对现实,觉得自己多么像一个国王。后来回到欧洲后,拥有一份可观的钱,也不忘报答曾经有恩于他的葡萄牙船长。

        鲁滨孙——小说的主人公,他使我们知道只要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任谁都可以做出不平凡的事业来,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鲁滨孙在荒岛最后有船用,有面包吃,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所住所……但没有一件不是费了许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鲁滨孙与自然做抗争,改变了自己的处境。

        正是因为主人公鲁滨孙那坚强不屈的精神,《鲁滨孙漂流记》才在英国乃只世界文学史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

    相信大家一定都读过书,而其中一定有你最喜欢的那本书,我最喜欢的那本书叫————《城南旧事》,在这本书中,也有我最喜欢的那个人物————英子。

    英子是我读过所有的书中里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我几乎第一次读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因为我觉得她和我很像,我和她一样,都很贪玩,爱结交朋友,对所有的新鲜事物都倍感好奇。

英子刚搬过来,就结交了她人生中第一个朋友————那个人人喊她“疯子”的女人秀贞。英子不听信谣言,只有她一个人觉得秀贞特别好,而秀贞也不是个疯子,她只是在苦苦寻找她自己的女儿小桂子。英子不但不怕,还每天来找她玩,帮他找小桂子;英子珍惜她的每一个朋友,我也是一样,我总是害怕,突然有哪一天,我的朋友们再也不理我了,再也不跟我玩了。哪我大概会很伤心吧!一边感到伤心,又一边自责地在心里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做得 不对,还是哪里需要改正……

英子也很聪明,为了自己的家庭和爸爸,费尽了心思 吧兰姨娘和德先叔凑成一对,以免自己的家庭支离破碎;又帮秀贞找到了她的女儿小桂子,那个她新结交的第二个朋友————妞儿。英子从妞儿不是她父母亲生的和秀贞说小桂子脖子后面有一块青记,断定了妞儿就是小桂子。而最后,秀贞和小桂子永远地留在了那个狂风暴雨的夜晚,再也回不来了……

在整本书的最后几章中,英子毕业了,然而爸爸的花儿落了,凋零了,自己也像夹竹桃一样离去了。英子看着那满院儿零落的夹竹桃,清醒地意识到了爸爸的花儿落了,自己已经长大了,已经毕业了,已经不再是个小孩子了!家中还有那么多弟弟妹妹要照顾……默默地在口中说道:“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悠悠书香,点点墨趣,与书为友,天长地久。世界读书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它的意义在于使每一天都成为“读书日”,学校还会持续进行一系列的读书活动,英小师生一定能打开心灵之窗,养成与书为伴、热爱读书的好习惯,让阅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从书中去感受阅读的魅力,去感悟生活的乐趣。读书,阅书,品书,书翻千年史话;昨日,今日,明日,笑谈古今风流。让我们一起相约最美读书季,聆听英小最美读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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