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日子自己每晚的日更写作,都是在匆匆忙忙中完成的。总感觉晚上的时光太过短暂,似乎一转眼就到了晚上十点过钟。
每晚七点出门散步1小时,也成为了我近段时间坚持锻炼的必修课,都说生命在于运动,已经进入不惑之年的我,几年前就在每年的常规体检中检测出胆固醇偏高,医生建议加强运动增强体质,以前一向不太喜欢运动的我,也不得不强迫自己动起来,除了步行上下班外,饭后散步成为了我一天中的所有运动。
散步回家带着一身毛毛汗,立即进卫生间里冲一个舒服的温热澡,洗完澡后,顺带将换洗下来的脏衣服洗干净,直到晒在阳台后才算完成。这几天突然迷上了做手工蜡染郁金香,每天做一枝,从剪裁布料到用针线缝叶子和花朵直到完成,需要差不多四十多分钟的时间。
当一切完成后,才拿出手机开始一天的日更写作。转眼在又一次的日更大军里,我已经坚持两个月了。以前我加入日更大军时,总是强迫自己每晚必须完成八百字以上的文章,虽然在强迫中能让自己在写作上变得更加得心应手,我却分明感觉心好累,于是放弃了对自己的虐待,随心所欲的记录每天的所感所悟即可。
重购买的原著《平凡的世界》我已经看完了两本,正在阅读第三本,因为之前阅读的属于精华版,书中删减掉了很多故事情节,当我阅读这完整版时,却又得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回想能在平凡的人生中过平平庸的生活,应该是每一个喜欢阅读写作人的幸福,也应该是每一个平凡人,对生活不管是平淡还是丰富所保留的激情与热爱吧!
上班二十多年的我,单位与家成为了我一天中所有的工作与生活的起点与终点,在单位我是一个不太擅于交际的普通工人,在同事们眼里我更是一个无趣之人,没有任何爱好,也不喜欢与大家成群结队的玩耍,甚至连最起码女人们间的八卦我都难也加入,也因此在同事口中落下了,高傲自大不好相处的类型。
然而在家里我却是一个幸福的人,拥有一个与我无话不谈的女儿情同闺蜜,不仅增强了亲子关系,还能让我在与女儿的聊天中,重温学生时代的各种有趣的灵魂。在爱人眼里我永远就是他心目中小女孩的形象,看书写作做手工,是我在家的日常,当然旅行也是我最大的爱好。因为喜欢阅读,我加入到了“书香三八”读书会做一名志愿者。因为喜欢写作,我加入到简村与诸多志同道合的友友前一起奔赴在学习的旅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