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上,告诉自己,今天早上要爬起来的,虽然两点才有了睡意,又胡乱的看了一下新闻,关注一下中印局势。把闹钟提前了一个小时,其实不用提前也可以起来的,潜意识会控制生物钟,会让自己从睡梦里苏醒过来。
七点多,天蒙蒙亮,这里不像东部,西部离太阳远一点吧?天亮的晚一点。就起来了,下了床铺,穿了衣服,到修理厂换上鞋子,往河坝里走,每每就是去那里走走跑跑,那里安静,除了几头牛,两匹马常常在哪里晃悠以外,也算人迹罕至了。小坡的路不太好走,我的鞋子又磨平了底,在小径上穿行就有些犹豫了,不过。冷不防就撞上一头牛,牛一惊,呼哧一下就要扭头,庞大的身体表现出对陌生人的恐惧,我绕了一下道,不愿意打扰任何生灵。(这牛晚上也不回家,就卧在山野里,牛有夜草,自然肥了)下了坡,我就沿着渠走了,这里去年走了很多次,今年只走了一次,这算是第二次,它还是那样,似曾相识,川流不息……渠是露天引水渠,利用地理落差自然科学,不需要什么现代科技,只在河坝里堵上一截石头坝子就成了……水很清,也很急,虽然不算很宽,对于成年来说一跃而过,应该没多大问题。水是冰凉的,甚至刺骨……不管春夏秋冬,它的凉都不会改变,它来自雪上,来自那巍峨的高处,自然而然的冰凉。我走的很快,好像要和哈河儿这老家伙赛跑,我想象自己是一匹马,驰骋在青裸裸草原之上。我想象自己一条鳕鱼,跳跃在哈河的浪尖上……我想象自己是头老公牛,悠闲摆着栗色的尾巴……去年,我在这小路上摔倒过两次,一次摔破了手,一次扭伤了脚脖子,我已经找不到摔倒的地方了。对于走过的路总会有伤痕留下,忘却伤害,我们依旧是要向前走去的。
我喜欢这些花儿草儿野性不改,随意生长,漫无目的,没有那样刻意的安排。我喜欢这些随意摆放的石头在田野里,偶尔我对一个起了爱慕心,就翻起来看看,再轻轻的放下,它和我一般平凡,平凡到骨髓里。我喜欢蹦蹦跳跳的像只兔子,从这里跳到哪里,虽然我三十岁了。我会蹲下来看一只灰蚂蚱,看一只在花朵上冻僵了的黄蜂。我会靠在大石头怀里,自拍一张留念,我会把手伸进冰凉的水里,撩起水花,撩起一份天真……每每这样走来,我就会忘了忧愁,忘了所有一切让我烦心的事儿,忘记我是一个长大了的人类0。每一次我都要痛改前非,每一次我都和自己的影子辩论,每一次我都哼那粗放没有曲子没有调子的自己胡编的歌词,我喜欢《大宅门》里七爷的一段京腔“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俺赶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也会油腔滑调的学一下,总是笑,不知自己为什么笑,也不知道为什喜欢。就像很多人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爱,到死都不会知道,却一直爱着。
我想走的很远,很远,远到那白云端上,远到一个宇宙黑洞里,远到银河系最远的一颗星球里,把所有都遗忘,所有都抛弃,就如我一个人,如那小王子殿下。我知道渠的尽头就是农田,我走不到那农田里的,铁丝网把这里围了起来,这里是边疆,维稳需要,铁丝网到处都要拉,拉上一道道偷亮的电墙,防止破坏,防止逾越。我也只好止步,站在沟沿上瞭望,太阳还在山的那边,马上她就要跳出来,放射万道金光,照亮这个星球里的一面土地。这一河道的大树,在晨光里静穆,它们是地球最伟大的信徒,最了不起的守护者。那么人类,却是最大的破坏者。
我扭了头就往回走,并没有太多的留恋,我知道即使我留恋,我也留不住这片风景。我没有沿着来时的路,而是沿着山岭的腰走回去,我习惯了在野草和荆棘中穿行,我会猫着腰,我会偷看一只山雀的家,我会回头遥望那河谷的全部,我会回来,我也许再不会回来。
生活就是这样的,不管你怎样逃离,最后你还是要回到生活里,为了生活,开始生活。
李一乐2017.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