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李小姐十六岁,在父母的坚持下去到百货公司做杂货组的销售员,而那时候的王先生也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初中学生。他们两个谁都不认识谁,谁也没有想过会在一起。
李小姐在百货公司做销售的同时,下了班还要替自己的爸爸到市场去卖菜,因为自己的爸爸是在蔬菜公司做保管员,在经验和消息更加便捷的基础上能够知道什么菜会买得更好,会叫自己的女儿去进货来赚个更大的差价补贴家用,虽然李小姐不想去卖菜,但是想到差价足以够自己的爸爸一个月的烟酒钱还是努力的去卖,只为让自己的父亲开心。此时的王先生还是在初中当一个半吊子的初中生,不知道走上社会是如何的辛苦,而李小姐已经开始体会到了无奈与压力。
因为李小姐在全组里是最小的,所以组里有些人会觉得李小姐可以“欺负”,当然在最开始的时候李小姐真的就是被莫名其妙的“欺负”。自己负责的收货量和收货单数量对不上,只能自己再去仓库保管员那里再从新进货。不是自己把组里的货私自拿出去卖,却被组员给说到主任那里,被主任叫去问清情况,虽然结果证明了自己的无辜,但是被别人莫名伤害还是让李小姐开始慢慢的成长。
王先生这个时候正是自考到高中,在高中不大的校园里开始了比原来更半吊子的学习生活,因为他开始和朋友们一起打架,被老师整天罚站到教室外边,开始了高中的全新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