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W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宣判后,网上一片叫好声,也算是时隔六年后,给江歌一个交代,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回顾江歌妈妈的整个起诉过程,从最开始,只不过需要刘鑫真诚道歉,并对已发生的事实认错。而刘鑫方面却拒不承认,反而在网络上辱骂江歌母亲,这就触碰了做人的底线。一个再没有人性的人,也不会完全不知道是非。
纵然多少钱也平复不了江歌母亲的伤痛,但是法律的宣判终于对刘鑫的行为有了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