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一妻多夫,人们自然会想起印度。其实与印度相邻的我国西藏也存在此种现象,并已有上千年的历史。
西藏有句俗语:“一家分开,乞丐一堆。”一妻多夫制主要在西藏的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中存在过。
藏区的婚姻形态有“一夫一妻”,“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其中“一妻多夫”现象较为普遍且影响深远。
“一妻多夫”,大部分是兄弟共娶一妻,其他情况也有,但极为罕见。
有一家藏族人开的小店,两位男主人是兄弟,和一个妻子一起经营。交往时间长了,彼此熟悉,再加上藏家人本就淳朴善良,偶尔见面聊天时,女主人和我一边打着手势一边聊起像她们这种家庭的一些情况。婚前媒人上门提亲时一般都会告知是嫁给几个兄弟,也有不告诉的。婚后,长兄和新婚妻子圆房,待其他弟弟长大后,再陆续与妻子行夫妻之实,生下的孩子由母亲指明哪位是父亲。也有一种说法是长兄被孩子们称为“父”,弟弟们被称为“叔”。
欧嘎是负责送餐饮食材的藏族先生,四十岁左右,高大魁梧。有一次他送完货后留在店里吃饭。闲聊时欧嘎告诉我他老家是康区的,十几年前,他就是为了不和两个哥哥共妻才出来的。现在已经在拉萨娶妻生子了,每到藏历新年他都会带着妻儿回老家团聚。
1951年前的旧西藏,征收赋税或支差都是以户来计算,为了避免了财产的分散,也为了凝聚家庭劳动力,藏区历史上形成了罕见的“一妻多夫”婚姻现象。
率直乐观的藏族同胞在极其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以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顽强拼搏,辛勤劳作,世世代代繁衍生息。
西藏自治区实行的是区域自治,对这种一妻多夫现象拥有“变通条例”,规定对执行变通条例之前形成的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婚姻关系,凡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法律准予维持。
在国家好政策的指引下,藏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思想意识也在逐渐发生改变,“一妻多夫”现象也终将走进历史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