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动笔,我都喜好或者比较执拗地写下拙作产生的缘由。我曾用简短的时间想过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不曾去过各式各地或者不曾见过各色各样的人,他能否为自己写出一个美满或者凄美的故事或者仅是一些文字而感到心安?对于这个问题,也许会引起诸多争议——
正如那时迷恋的偈,比照它乱作一二,始终只是形似毫厘,神差万千。
在作家的笔下,总会有栩栩如生却又有时不怎么出众的人物,时时牵动着读者的心弦。时而因为作者清澈明净的表达,时而因为主人公奇妙的角色设置。无论在什么年纪,我都会告诉自己:你不是一个喜欢和擅长读小说的人。事实的确如此,中学时写不出故事的我,哪怕不是那么真情流露的故事,也常常被老师指点。
我喜欢那翻烂了的老书,一看起来就是勤奋人儿的活儿,倘若这个勤奋人儿实打实地就是自己那该多好(苦笑)。
有那么几页纸,摸起来,竟像是翰林纸,早早地泛黄了,表面上还有被折叠的痕迹。不知哪年被撕的侧边弯弯曲曲。正文每段的前数字被写得像核桃般大,细看纸面上还有些黄色的油渍。
是的,这有些年岁了:一曲任凭如何诵读练习都读不出它的原味的散文——《月光下的喇叭手》
如果说治病拿药,拿的是土地里野生的草药,那么,按规矩吃就好了!不同的病吃不同的药,无可厚非。只不过,药不仅仅有三七,“三七”是长在土里的外面的药。还有些被磨得极苦的药,被日子磨的。这些药是罕见的,可人人手中有一颗。
而泛黄的纸张背后,我嗅到了很多药味,有喇叭手的药,有喇叭吹送的安息的人的药,有“我”的药,还有林老先生施予的药,以及读者的药。他们的药都被送入无穷尽读者的身旁,而我的药还在我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