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思考着它带给我的体验和启发。我想对于这样一本经典之作,我的第一次阅读体验可能是浅薄的。如此丰厚的作品,真有必要在不同的阶段慢慢领悟。
本书读得不敢怠慢,毛姆的文字让人拍案叫绝,绝对称得上大师级别,译者的翻译和导读也一样叫人称快。
-1- 文笔:
这是毛姆的文字对我最震撼的地方,堪称精彩绝伦。几乎书中每一页都被我钩上小黄笔,感觉毛姆的文字,随便揪出一段都可以做文学示范或名言哲理。
我看着她的嘴巴,想发现一个让我能猜测她心中感受的表情;我望望她的眼睛,想抓住某种泄露出羞耻或痛苦的神色;我瞧瞧她的额头,想寻找几道表明她的感情正在流失的皱纹。可惜她的脸就像面具般木然。她的双手交叠着放在膝盖上,丝毫没有动弹。
看,描绘的多么细腻生动,让读者即能看见被描绘女子的神态,又能体会到叙述者细心捕捉他人心思的用心。
下面这个人物形象描写真的可以给满分:
她的手臂粗壮得像羊腿,乳房像两颗巨大的卷心菜,她的宽脸满是横肉,你看到了会觉得粗俗不堪,她的下巴则是层层叠叠的。我不知道她到底有几重下巴。它们很壮观的落到她那宽广的胸脯上。
还有很多精彩之处,对于喜欢文字的人来说,看毛姆的文字真的是在享受大师级的精神盛宴。
-2- 哲理:
本书被誉为现实主义的经典典范,毛姆在他的作品中融入了他自身对这个世界和人性的深刻理解。将这么一个小众的故事写得全世界追捧,故事情节必然不是主要因素。不同的人读本书,同样的人不同阶段读本书,都会产生不一样的领悟。这也是经典之所以伟大的地方。
爱需要有自甘示弱的姿态,有保护对方的愿望,有乐于奉献的精神,有取悦别人的心理——总而言之,爱需要无私忘我,或者至少需要把自私隐藏得不漏痕迹,而且爱也需要矜持。
又:
我跟你说过我必须画画。我控制不住自己。假如有人掉进水里,那么他游泳本事高明也好,差劲也好,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要么挣扎着爬不出来,要么被淹死。
-3- 对于书中人物:
** * 男性:叙事者、斯特里克兰、斯特罗夫**
如译者开篇所言,小说的主角是而且只能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者。男主角斯特里克兰自始至终从未直接登场,他的生平事迹和内心活动完全由“我”通过转述、观察、推测和解释来呈现。对于这个叙事者“我”,他是老成持重的,无论对谁都是同情理解多余指责非难。
而他,虽在文中对斯特里克兰有诸多的不满、不屑和争执,但不得不承认到最后他是很欣赏男主的,他说:
斯特里克兰是个可恶的人,但我还是认为他很伟大。
对于斯特里克兰,我个人不是特别喜欢。或许天才的出现是为这个世界更美和发展作出贡献,勾勒人间不一样的色彩,并不值得我等凡人拥有和效仿。
相对而言,我更喜欢傻乎乎的斯特洛夫。善良的秉性、宽广的胸怀、无私的奉献,对天才的怜爱、对爱人的深情、对仇人的怜悯,在我看来都是熠熠生辉的。可是叙事者眼里只有天才的独特,少了对这样一个平凡之人的敬重和欣赏。
** * 斯特丽克兰的三个女人:**
被他不给任何解释就抛下的结发妻子、为了他离开爱她的丈夫的布兰琪、他再婚的少女爱塔。可以说前两者的人生几乎都是被这个所谓的天才毁了。
他的第一任妻子或许因为孩子和自身的成熟,在遭遇丈夫莫名的抛弃后,还能慢慢恢复过得很好,甚至能够坦然的回忆和享受作为天才画家妻子的荣耀。或许这代表着现实生活中最普世的不幸婚姻的结果。
而爱他爱到抛夫弃家庭的布兰琪,最终用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原本可以幸福的生命。或许这代表着世俗爱恋里,激情和执念终不得长久。
对于斯特里克兰最后的妻子爱塔,对比前两任而言,相对结局是最好的。毕竟他没有离开她,和她生了两个孩子,还在死后由她亲手安葬。只是不知道她自己是否觉得幸福。或许他们的感情代表着婚姻中最理想的状态。
“她不来烦我,”他说,“她替我做饭,照顾她的孩子。我说什么她做什么。她满足了我对女人的全部要求。”
这应该是斯特里克兰这样的天才,对于女人的最高赞誉了。
-4-我感:
1、随处可见的那句话:“满地都是六便士,而他只看见月亮”。滚滚红尘中,入世和梦想,难道只能二选一?梦想纵然可贵,也值得放弃很多去追寻,但真的可以极端到眼里只有月亮,不管不顾出世得没有人之本情吗?或许如书中所言:“他有着世俗大多不能理解的理想。”
我们崇敬着天赋,欣赏着这些天赋带给世界的震撼,但真不一定要爱上天才。自私的灵魂,于己于人都是祸害,纵使是天才。
“人有可能彻底不管别人的看法吗?”我说,但这些话更像是说给我自己听的,“你在生活中的一切都跟别人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试图只为你自己、只靠你自己而生活是很荒唐的事情。你迟早会生病、疲倦和变老,到时你会爬着回去求别人帮忙。你内心将渴望得到安慰和同情,到时你不会感到惭愧吗?你内心深处的人性迟早会渴望正常的人际关系的。”
2、如果说勇气和不顾一切是天才的天赋,那或许并不值得佩服。就像斯特里克兰一样,他并没有世俗牵绊的痛苦。我不知道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这样丝毫不在意他人的人,包括自己的妻子和儿女。羡慕这种真心只活在自己世界的人,哪怕病痛都无法把他拉回地球。一个人若真能够达到他这般忘我的境界,那天才还是值得人羡慕。
他们始终把亲友视为陌路,对生平仅见的环境毫无感情。也许真是这种疏离感推动他们远走高飞,去寻找某种永恒的东西,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土地。
3、是否要像斯特里克兰一样,拥有过六便士,才知道更喜欢月亮?或许天才,是因为他本身就离月亮更近,而我们,却只能站在六便士旁仰望。
4、对于我等凡人,无论月亮还是六便士,遵从内心,只要自己在自己的选择中心生欢喜不苦恼就好。老了回味,不后悔就好。
5、如果不幸真的就爱天才,那就做一个像爱塔一样的女人吧。真正能够清减自己的欲望,满足他的自私,习惯这种方式,才是可以长久守候天才左右的般配伴侣。
-5-结尾:
用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来结束这篇书评。
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蹋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是的,每个人对生活的要求和渴望不同,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喜欢我在简书上一个简友给我写的评论:“性格没有优点和缺点之分,只有特点。”生活也一样,自己喜欢就好,老了不后悔就好。无论天才与否,无论选择月亮或是六便士,愿我们都能在自己人生中,坚定又享受着自己的选择。
文 | 悦己者容Grace
潜心读好书,认真写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