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的选择:为何我们对事件的反应比事件本身更伤人

丁俊贵之《痛苦的选择:为何我们对事件的反应比事件本身更伤人》

中国当代著名心理学家丁俊贵先生曾指出:“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亲人和朋友。人生几乎是不可避免会发生各种让我们痛苦的事情,但真正痛苦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我们对这件事的回应、反应。”这番言论看似简单,实则揭示了人类痛苦体验的核心机制——痛苦不仅源于外部事件,更源于我们对事件的内部加工与回应。从哲学心理学角度看,这一观点在东西方思想传统中均有深刻回响,而现代心理学研究则为其提供了科学验证。

一、哲学视野中的痛苦双重性

在西方哲学传统中,斯多葛学派哲学家爱比克泰德在《手册》开篇即言:“困扰人们的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他们对事物的看法。”这与丁俊贵先生的观点如出一辙。斯多葛学派认为,外部事件本身无所谓好坏,唯一能伤害我们的是我们对这些事件的判断。无独有偶,东方哲学中,庄子在妻子去世后“鼓盆而歌”的故事,亦传达出类似智慧——生死乃自然变化,痛苦源于我们抗拒这种变化的执念。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则将痛苦视为生命意志的必然产物。他认为,生命意志不断产生欲望,欲望得不到满足则产生痛苦,满足了又产生无聊,人生如同钟摆在痛苦与无聊间摆动。然而,叔本华也指出,通过审美体验和禁欲,人可以暂时摆脱这种摆动。这一观点暗示了人类对痛苦的反应具有可塑性——我们可以通过改变内心状态来改变痛苦的体验强度。

二、心理学视角下的“二次创伤”

现代心理学研究发现,人们对痛苦事件的反应往往形成“二次创伤”——事件本身造成的“初次创伤”可能有限,但后续的思维反刍、灾难化想象和自我指责等心理过程会放大和延长痛苦体验。

一项关于丧亲之痛的研究追踪了200名失去配偶的中老年人,发现那些经常反复思考“如果当初……”、“为什么是我……”等问题的人,其强烈悲痛持续时间平均为18.6个月,比不常反刍者(平均8.3个月)长出一倍以上。另一项针对重大失败(如职业挫折)的研究显示,参与者自我报告的痛苦程度中,事件本身仅占42%,而后续的自责、社会比较和未来担忧占58%。

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提出“白板说”,认为人的心灵最初如同白板,所有观念都来自经验。但值得注意的是,同样的事件在不同人的“白板”上留下的痕迹各不相同,这是因为每个人的“白板”已有不同的纹理——这些纹理就是我们的认知模式、信念系统和情感反应习惯。

三、认知习惯:痛苦的反应模板

我们为何会对痛苦事件产生加剧痛苦的回应?这与我们的认知习惯密切相关。心理学家们发现,人们处理负面事件时存在几种常见但有害的反应模式:

一是,“灾难化思维”。

将单一负面事件视为无法逾越的灾难。如古代寓言“杞人忧天”中的杞人,为不存在的天塌而忧心忡忡,这种思维模式会让人对实际痛苦过度反应。

二是,“过度概括化”。

从单一事件得出普遍性结论。唐代诗人柳宗元被贬永州后写下“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将政治挫折体验升华为永恒的孤独意象,虽创造了文学瑰宝,却也反映了将特定挫折普遍化的心理倾向。

三是,“情感推理”。

认为自己的感受就是现实。如一个人感到自己被背叛,便认定对方确实是背叛者,而不考虑其他可能性。

这些认知习惯往往在早年形成,成为我们回应痛苦的自动模板。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美德习惯论”认为,美德是通过重复正确行为而形成的习惯。同理,我们对痛苦的反应方式也是一种心理习惯——可以通过有意识的训练而改变。

四、经典案例:两种反应,两种人生

心理咨询中有许多案例验证了丁俊贵先生的观点。试看以下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张先生与李先生同年失去妻子。张先生在悲痛中反复思考“为什么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没有她我活不下去”,逐渐陷入抑郁,三年后仍无法正常工作社交。李先生同样悲痛,但他告诉自己“她希望我好好生活”、“我们的爱不会因死亡消失”,虽然悲伤仍存,但一年后他逐渐恢复了社会功能,并创建了一个互助团体帮助有类似经历的人。同一事件,不同反应,导致了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

案例二:王女士和刘女士都遭遇了职业生涯的重大挫折——晋升失败。王女士认为“我彻底失败了”、“我不够优秀”,陷入自我怀疑,后续工作表现确实下滑。刘女士则将挫折视为“暂时困难”和“学习机会”,分析不足并制定提升计划,两年后成功获得更好职位。事件相同,解读不同,结果迥异。

这些案例表明,痛苦事件本身并不决定我们的长期痛苦程度,真正关键的是我们如何解读和回应这些事件。

五、量化研究:反应方式的可测量影响

心理学研究通过量化方法证实了反应方式对痛苦体验的影响。一项采用经验抽样法的研究要求参与者在连续21天内,每天5次记录他们的负面事件、即时反应和情绪状态。分析发现:

1. 对负面事件采用接纳态度的人,负面情绪平均持续时间为2.1小时;采用抗拒态度的人,负面情绪平均持续时间为6.7小时。

2. 将事件归因为暂时、特定因素的人,痛苦强度平均下降50%所需时间为1.8天;归因为永久、普遍因素的人,则需要4.3天。

3. 能够从事件中找到意义的人,事件发生30天后的创伤后成长评分平均为4.2(7分制),而找不到意义的人平均仅为2.1。

这些数据清晰地表明,我们对痛苦事件的反应方式显著影响痛苦的持续时间和强度。

六、重塑反应:从哲学智慧到心理实践

改变我们对痛苦的反应并非易事,但东西方哲学与心理学提供了可行路径:

1.斯多葛学派的“控制二分法”教导我们区分可控与不可控之事。

对于不可控之事(如亲人离世),我们可以控制的是自己的态度和反应。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在《沉思录》中写道:“外部事物触不动灵魂,烦扰只来自内部意见。”这一观点与现代认知行为疗法的核心理念不谋而合。

2.正念训练帮助我们观察痛苦而不被其裹挟。

佛教心理学中的“觉察”练习,让人学会以不评判的态度观察痛苦体验,认识到痛苦如同云彩,会来也会走。研究发现,经过8周正念训练的人,面对负面事件时的情绪波动幅度减少约40%。

3.认知重构技术帮助我们挑战和改变加剧痛苦的思维方式。

当出现“没有他我活不下去”的想法时,可以问自己:“这个想法的证据是什么?有没有反例?最坏、最好和最可能的结果是什么?”这种方法将我们从自动化思维中解放出来。

4.意义建构则是将痛苦转化为成长的契机。

奥地利心理学家维克多·弗兰克尔在集中营极端痛苦中发现了意义疗法的基础:“当一个人无法改变处境时,他仍然可以选择自己的态度。”研究表明,能够从痛苦事件中寻找到意义(如“这让我更坚强”、“这让我更理解他人”)的人,心理健康水平显著更高。

丁俊贵先生的观点揭示了人类痛苦体验的本质特征——痛苦既是不可避免的生命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可以通过改变反应方式而减轻的心理体验。这一认识在东西方哲学中有悠久传统,在现代心理学中得到科学验证。

痛苦事件如同生命中的暗礁,无法完全避免;但我们可以学习更好的航行技术,减少触礁时的损伤。当我们意识到痛苦不仅来自事件本身,更来自我们对事件的回应时,我们就已经开始了从被动受苦到主动应对的转变。这种转变不消除痛苦,但使痛苦变得可承受、可理解,甚至可转化为生命深度的源泉。

在漫长的人类智慧传统和现代心理学探索中,我们找到了一个令人安心的真理:虽然我们不能控制所有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但我们始终可以控制自己如何回应这些事。这种有限但真实的自由,正是我们在痛苦中保持人性尊严和内心平静的根基。如孟子所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痛苦本身可能无法选择,但对痛苦的理解和回应方式,却始终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丁中力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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