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买醉
鲜林接到院办的通知,要到外地某学院讲学一个月,临走之前,鲜林再三叮嘱杨妈妈要好好照看老头。杨妈妈一一应了。鲜林前脚刚离家,费九钱丽后脚就登了门。
原本,费九是打算让轻轻在学校食堂或者学校旁边的专门为小学生服务的小餐馆里吃饭的,钱丽却给费九算了笔帐:“一个月好几百一年就是好几千,你以为你有钱人啊?现成的资源你都想不到利用,真是笨到家了!”费九一拍脑袋:“可不是!让轻轻中午去我老娘那吃饭去!”
然而,轻轻毕竟年幼,学校离鲜家也还有一段距离,一路上人多车多,费九也不放心让轻轻自己走了去鲜家,少不得每日中午掐着钟点往学校赶,这就耽搁了不少生意。费九接了轻轻,顺便自己也去鲜家蹭顿中饭吃。天气好倒也罢了,遇上刮风下雨,少不得嘴里就对着钱丽发牢骚,钱丽的单位远在市郊,自己帮不了费九什么忙,就帮费九出主意:“让你老娘接轻轻!她不要太清闲!”费九是个对老婆言听计从的人,这天就在饭桌上提出了这个要求,杨妈妈心疼儿子孙女,当即满口应允,鲜老爷子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费九甩掉了一只烦人的大包袱,心情大好,居然没有像往日那样吃好了碗一推就盘到沙发上去剔牙抠臭脚丫子,而是破天荒地帮助老娘收拾了碗筷。
日子一天天过,通城的春秋两季历来短,宛如一部蹩脚的小说,还没高潮,忽然就结了尾,一转眼,就到了冬天。
费九将轻轻的衣物打点好,送到鲜家,说以后一日三餐就全在这打发了,免得孩子早晚在路上挨饿受冻。杨妈妈自然是没有任何意见的。鲜老爷子喜欢轻轻,当然也不反对,就是爱怜老伴儿每日早中晚两送两接的辛劳。不过看那杨妈妈,眉眼间是舒展的,神色是愉悦的,也就罢了。至于鲜林,只要老爹和那杨妈妈高兴,自然怎样都行。
人的贪欲是不是无止境的?这样过了两个月,费九夫妇俩又登了门。进门对着杨妈妈和鲜老爷子就是一顿嘘寒问暖。杨妈妈就有些警惕起来,自家儿子媳妇,一定是又要出什么妖蛾子了。
果然,钱丽拉着杨妈妈的手,曲曲折折地奔了主题:“您看这手!粗糙了!还不都是我们家轻轻累的!轻轻呢,这孩子也不懂事,吃完饭就知道做作业,也不帮爷爷奶奶揉揉肩!妈,您叫我们做儿女的怎么忍心哪。电视里都说了,像我们这样的,是啃老一族呢,很难为情的。我和费九想了个法子,可以把您解放出来,不知道您愿意不愿意听?”
鲜林本已回房,听到钱丽这段说辞,便捧了茶杯出来,站到老爷子旁边。
钱丽有些忐忑地看看鲜林,又看看费九。后者用眼睛对着她示意:“说!”钱丽就把杨妈妈的手放下,改摸自己的手指头:“我看能不能这样,我们把房子对调一下,你们住我那,我们住你们这,反正,你们两个老的也不用上班,我们那离鲜老师的大学城也要比这近得多,”一屋人都不说话,钱丽索性继续说下去,“这样的话,我妈就不用这样辛苦地照看轻轻了,就可以花更多的时间照看我……爸他老人家了,我和费九都是为了大家好,你们如果同意的话,下一周,咱们就对搬?”
鲜林看看老爷子,老爷子闭着目,似乎什么都听见了,又似乎什么都没听见。再看看杨妈妈,那杨妈妈,也正紧张地看着自己呢。鲜林明白,是自己表态的时候了。鲜林本以为自己会旗帜鲜明地说“不”的,没想到,鲜林听到自己说出的竟是:“要那么麻烦干什么?你们直接搬过来就是,我出去租房子住,把房间腾出来给你们夫妻俩。”
鲜林说完,就回了房。
老爷子紧闭的眼中,慢慢地流下了两行老泪。
双休日,鲜林哪里也没去,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躺了半日。常瓶儿走了有大半年了吧?可常瓶儿的气息,还是挥之不去。这个坏女人,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此时,是不是在那个叫孙子牛的男人身边,指挥着那个男人家具如何摆放?这么一想,鲜林的心里不觉就酸酸的。
午后,鲜林从外面带回来七八只大纸箱,把自己的书成捆成捆地装了。收拾衣物零碎的时候,发现了一只常瓶儿遗落下的发卡。这只发卡还是鲜林给常瓶儿买的呢,记得常瓶儿相当喜欢的,也不知道是故意拉下以表与鲜林的绝情呢还是真忘记了带走了呢?鲜林拿着发卡,眼前依稀是常瓶儿俏丽的长发,婉转的呻吟,不觉就拿起了手机,拨通了那个心里默念了一千次的号码:“……喂,你,你,你……”
那常瓶儿也不说话,鲜林突如其来的电话和一反常态的语无伦次,让常瓶儿百感交集,在这个怕结婚的男人面前,常瓶儿实在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过一会,鲜林终于恢复了正常:“我要搬了,收拾屋子的时候,发现了你留下的那只发卡,我想你可能还需要它,约个时间,我把它送给你去?”常瓶儿怔了怔,语气也恢复了正常:“什么要紧的东西,要害你这大忙人亲自打电话给我还要亲自给我送来?”鲜林听出了常瓶儿话里的刺,不禁有些委屈:“你这大半年的不也没打电话给我嘛。你,和那孙子牛……”
常瓶儿冷笑一声:“人家孙子牛肯给我那张纸片,我和他结婚了!结婚了!”
鲜林的手机,就滑到了脚下的地板上,发出一声脆响。那只躺在床上的发卡,则对着失魂落魄的鲜林,嘲弄似的,发出冰冷冷的光来。鲜林大叫一声,将发卡抓到手里,随手一扔,那发卡,在风中划出一道冰冷冷的印痕,然后不知跌落到哪个角落里去了。
鲜林听到一个声音在对自己说,我要喝酒,我一定要喝酒。
凌姿是在深夜一点接到鲜林的电话的:“喝!来,你,来陪我,喝!”凌姿抓住电话,问:“你在哪里?”鲜林却不应,话筒里传来的,是鲜林响亮的酒嗝声。
凌姿花了两个小时,终于在“乱世佳人”门口发现了鲜林的车。凌姿一进酒吧,就有几个喝得东倒西歪的男人拎着酒瓶子扭着屁股朝着自己包抄过来,凌姿站定,怒目相视,那几个男人还算识趣,吹几声口哨,就把屁股扭向另一侧去了。
没费什么事,凌姿就找到了烂醉如泥的鲜林。鲜林见到凌姿,立刻两眼放光,一把抓住凌姿的手不放,嘴里喊着:“瓶儿,瓶儿!”凌姿以为鲜林还要找那酒瓶儿喝呢,就柔声说道:“咱们不要那瓶儿了,咱们回家去。”鲜林把头靠在凌姿肩上,乖乖地跟着凌姿往回走。
到了酒吧外面,冷风一吹,鲜林似乎清醒过来,把头从凌姿肩上移开,歪歪扭扭地往前走。凌姿也不说话,推着鲜林的车,不紧不慢地跟着。深夜的马路上,空无一人,只有路灯,泛着清冷冷的光。鲜林忽然在路边站定,回转过身,对凌姿说道:“你,呃,知道不知道,呃,我不回去,我没有家了。”凌姿笑道:“说什么疯话呢。你不是住富贵园么。这样,我们看看能不能打辆车,我把你送回去。”鲜林摇摇头,再打一个响亮的酒嗝,在马路牙子上坐定,说:“那儿不是我的家了。我不回去。”过一会又说:“我回不去了。”
凌姿为难了,想了半天,说:“那你先到我那将就一下?”鲜林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凌姿就掉转了车头,拖着鲜林的手,改往自己家方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