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从鞋柜里翻出一双两年前买的鞋子,七八公分左右的细高跟,好看,真的很好看,并且崭新!因为两年来,一次没穿。每一次在鞋柜的角落里看到它都是发自内心的喜欢,甚至那一天因为多看它几眼,都会想象自己穿上它的样子而欣喜大半天!可是两年来无数次,我都是捧在手上看了又看放回去。
有好几次,真的是太想真正拥有它,驾驭它,而鼓起勇气穿上了它,缓缓的走到镜子前去观赏,因为有了它而变得不一样的自己……可是,腿脚的不适应和心理的别扭以及罪恶感总也战胜不了它所给我带来的美丽。
于是我一次又一次的放弃,可是还是会将它放在最显眼的角落,每一次换鞋都会狠狠的看它好几眼,就像心里偷偷藏了一个喜欢的人。
有时候我会想,我到底有没有得到它?它到底属不属于我?或者换一种说法,难道喜欢的东西都要得到吗?而得到的意义究竟在哪?我一直觉的,人,他就是一个不可分离不可融合的个体,没有东西能真正属于他,他也不可能属于任何东西。大爷的,有点儿绕,简单的解释,就像人们通常说钱是生不带来 死不带去的,难道只有钱是这样吗?
我想这双我没有能驾驭的了的鞋子,反而陪伴我的时间最长,而那些我天天穿的,都因为磨损了,变旧了,变丑了,被我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