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世界
一
“你怎么这么慢呐!事儿都办完啦!”
我骑着小毛驴行走在黑夜中。由于黑夜太深,我只能吹起火折子,点燃从小路边上摸来的一把干树枝,照亮眼前的路,好帮助我在黑暗中行进。火光照亮了蜿蜒的山路,也杀死了很多野蛾......
远处也有光亮,不过是九团。
终于从两端撞见。
“你怎么这么慢呐!事儿都办完啦!”十团光亮在黑暗中摇曳着。
对于他的话,不知该如何回答。
算啦!老大,他就是个傻小十。
帮我接话的是我们这一伙土匪的老五。
如今我生活在一座山头的土匪寨里。在三个多月前,我被他们抢劫,不过他们说我当时全身上下都没有几个钱。他们一闷棍把我敲晕,抬回了山寨里。山寨坐落在群山连片中,因为土匪窝里只有九口人,所以只是占据半山腰的小块土地。
其实这些都是我们这一伙土匪的小九亲口告诉我的,我的那些可怜的记忆,早就被那一道不知有多少轻重的闷棍给敲死了。
“好了,天都快亮了,该回家了,老大。”老四开口对老大提醒,一夜就快完了。
“好,兄弟们,回家睡觉,傻小十,你自己快一些跟上,别太笨了!”坐在马背上的老大向我叮嘱,说完就朝我身后走过去。
现在我也成了他们的同伴,由于我入伙的最晚,只能排名老十。当初我被他们劫到山里,那一闷棍硬生生敲得我睡了三天三夜才醒过来。他们问我什么都是一问三不知,连家住在哪儿,年纪有多大,叫什么名字都不清楚。回答不上来,嘴巴就支支吾吾,他们一看这副情形,就谨慎起来,这不怪他们,每个人做一件事就会害怕另一件事,土匪这个职业也是如此。躺靠在房板的我被他们九个人大眼加小眼的看,他们小声商讨,怀疑我有可能是官府派来的卧底,老五疑神疑鬼的说这一招就叫做糊弄敌人,打探内情。
最后,他们把我扒的精光光,一丝不挂,正看反看也瞧不出什么名堂。被扒衣服这种事,就算是在那个时候,我也会有害臊的心,本来我想反抗这个举动,奈何那时我才发现,昏睡三天三夜的我,还没有吃过一口饭,喝过一口水。饿的无力反抗,只能任由自己被九个男人看光身子。好在他们最后都成为了我的哥哥,有了这层关系,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寨里的不少只公鸡早就开始鸣啼,天快清楚起来了。我的九位哥哥早就回到了自个家里的软床上呼呼大睡。抢来的钱财被老大丢在大堂上,等到明天睡醒,就要处置它们了。
寨里只有九匹马,当时他们看不出什么名堂来,老五就自告奋勇来做个判匪,也由得他去。老五一个人在大堂审问我到底是不是官府的人,我什么都记不得,自己是不是官府的人也不知道,这样就回答不了他的问题。在我面前,他想起了什么,跑出去一小会儿,手里拿着两碗热汤面过来。我吃的太香,也饱得太快。等他吃完,乐呵呵的告诉我说,说看起来比他还要傻上三分,一看就断定不可能是官府的人,再过几天,就要和老大他们几个人说我没有什么问题。他要拉我入伙,做他们的兄弟。
果不其然,他给我一床棉被,送我吃喝,三天后的中午他们又来了。
老大横看竖看,对我说:你可以入伙了,不过你得跟我们学,什么都要学才会做。可能实在是在寨子里的人太少,我的意外入伙,让他们大乐一场,高兴上好几天。从那以后,我就成了小十。
老五每天看到我就挺乐呵的,常对我说,原来他才是最笨的,自从有了我这个十弟,他就不是了。这还不止,只有他们九个人的时候,他叫小五,因为带了个小字,他一直觉得听起来没有大家风范,现在有了我这个小十,他就成了老五,可把他乐坏了。从这一点上来看:老五并不一定真的傻,反而有可能很聪慧。
火把一尺一寸的照亮眼前这条夜路,地上发出蟋蟋噼啪的声响,小毛驴的蹄子又粗又厚,它早就不知觉这种痛楚了。就这样,我回到了山寨。由于山寨只有九匹马,每次去抢劫,我都没有能够到达现场,亲临抢劫,因为小毛驴很慢,但它和我已经成为了好朋友。摸着我的小毛驴,它为我省下了很多力气。我爱它甚。
老大看我每次行动都太慢,曾经跟我说过,等哪一次抢劫,如果有马匹的话,一定要想办法给我留一匹,把我的好朋友,整天只知道和马群抢吃山寨里的草,却使不出力气的小毛驴杀掉,煮汤喝。
有匹好马我当然很开心,但要想杀掉我的小毛驴,那就不行。我怒气地和老大对峙,老二笑哈哈的打圆场说:老大,小十又犯倔驴毛病了,不要欺负小十了,小毛驴就让他养着吧!老大在我脑门上敲了一板栗,自顾自地摇头走了。当时我没有记忆,不知道有没有毛病,更不知道这是不是毛病。
小十啊!老大都是骗你的,当初正是老大提出要把小毛驴买上山来养的,怎么可能拿它来炖肉煮汤吃呢?不过小毛驴一天天的老去,早晚还是会死的。
听到老二的话,我既高兴,又悲伤。原来无论如何,小毛驴都会死。
山寨高树矮草,野菊山丹,满山葱葱绿绿,万紫千红,山涧横过寨前,流水对岸有一座大土包,那里很奇怪,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寸草不生。老五曾经好奇,拿上锄头想去刨根问底,被老大痛骂了一顿。那一回,老大是真的生气了。
老二是个忧郁的人,留有两撇八字胡,很多人留八字胡都不好看,但老二绝对是个例外,常常披头散发。很多个夜晚,他都会走过自己在水上搭建的小木桥,一阵嘎吱,他就会坐在那个大土包前的嶙峋怪石边,吹起腰间上别的竹笛。有时有风,有时无风,有时看到月光,有时看不到月光,老二高歌或作诗,春不来伤春,秋走了悲秋。只要不去动那座大土包,老大就不会去管,任你在那睡下都行。在那支清脆的笛声下,我们安稳的睡去。
老大说老二是个文化人,看起来就是书上说的那种风流儒士,和京城里的才子一样满腹经纶。其实老二是在我之前上山的,就因为老二看起来有学识,所以被老大高看,提拔老二。过年的对联,字幅都是他写的,看着门墙上的红对联,倒也没有一个人妒忌。
下午时分。大家伙儿都睡饱,全寨的人围坐在大堂,一起安排钱财。其实也只有十个人。
老三带着部分的钱,挑上日子,也没有什么好挑的,就在第二日,就会去往离山寨二百九十里远的县城上买上一些好兵器。我们的兵器早就钝了,虽然我一次都还没有抢劫。老大还叫老三记得买上几块磨刀石,家里的磨刀石也快用完了。
教我们武功的都是老三。大家都说是老大的武功最好,功夫最高,老三也是这样说的。在老大的房子里的床头边上有一副甲胄,不知道是从哪里得来的,又因为大伙儿都说只有他和老四来的最早,除了他俩,问谁也说不上来。我来的最晚,之前是怎样的,更是全然不知。我想想觉得也对,不管是做什么,总得有真材实料才能让人心服口服,才能镇得住别人。学了三个多月,老三不停的拍着我的肩膀,说我以后就一做个后援,看起来多个人也长气势。有一个人不出手,就削敌三分气势。
老三也常有让我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或早晨,或黄昏,他便带上他的快刀,灌满他的酒葫芦,骑上好马,飘飘洒洒的下山去,大口喝酒,大声吟诗,朝着山那边路的尽头走去。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我倒也不再认为老三要离家出走,不多时,他便牵着马,刀和酒葫芦挂在马身上,从山的那头回来,在山下登山,回家。老四每次都在厨房门口,双手拢袖,默默微笑的看着他上山。大概老三是忘不了老四做的饭菜吧!
老大说过:做土匪就要会武功,要不然抢到大富人家,养有护卫死士,指不定被抢的就是自己。这是大实话,深有道理。不过很遗憾,我并不是老二口中那样的练武奇才,做不成绝世高手,好在我也不贪恋。
这次抢到的钱财不少,一部分被老四拿起,明日跟着老三一起去县里,剩下的被老大收起来存在钱柜里。不管在哪儿,留有余钱,才能心安。老三买兵器,老四买一些菜种,老四是一个种地养家禽的高手,还是半个裁缝匠。不过老四只种青菜和萝卜,粮食都是去县里驮回来的。寨子里养有不少只鸡和两只猪,鸡每年生下不少鸡崽儿,猪就不行了,整天躺在圈里呼呼大睡,懒得不行,一身赘肉还老态龙钟,只不过我们舍不得杀它俩,没了它俩,不然都不像一个山寨了。倒是鸡群,每天都转在老四请小六围起的一圈高高的城墙里。
小六是个木匠。我的新家就是在小六的带头之下,在山寨建起来的。我们的房子哪里通风漏雨,都会叫他来修补,有不少时候,小六心血来潮,也不管我们,自个儿拿起他的木匠盒,那里边应有尽有:墨斗,刨子,凿子,小斧,手锯......在我们的房上大干一场,不止桌,凳,柜,连门,窗,梁他都动,不论是谁的房。时间久了,我们也习惯了他的突如其来,也只有他会用,更只有他用的好。
鸡群里有一只公鸡,生得雄风亮丽。大红冠头,赤亮颈脖,幽蓝的翅羽,乌黑的尾巴,还有两只苍脚,像金爪,眼神犀利如鹰。老二说它命途多舛,投错了胎,雄凤,金乌,孔雀,大鹏,它什么做不得,奈何做只鸡。以前,它正直壮年,老四爱它又爱,每快天醒,它都会带着老公鸡,小公鸡在呼啸狂叫,企图把天叫破。今年它老了,老四想把它亲手宰了,让它做一回英雄死去。不过木匠小六也有失手的时候,圈做的太大,任老四如何抓都不得手,利诱在它面前也是行不通。它喜欢啄一切东西,土地被它啄过,红花,老树,绿草也一样,我们的手也被它啄过,它吃了很多蜈蚣,蛤蟆,蜘蛛。小六的围墙也被它啄过。
有一天深夜,老四越想越同情,翻来覆去,辗转难眠,遂提上爱刀,要杀死它,怎么找却也找不着,反而把我们都给吵醒,我们帮着老四找它。最后老五在城墙边上发现了一个洞。扒开深草,才发现那口黑洞上残留着它的几只蓝羽和三两团鲜血。我们看着黑洞,仿佛它就在外面的漆黑中看着我们,用它金锐的目光朝我们宣告胜利。从今以后它都会在外边鸣啼了。老四叫小六把黑洞补上,省得它回来扰清静,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我们觉得老四是有些轻松的。也对,让它在外面逍遥也不错,说不定哪天就活成了真凤凰。
半个月前,擅长打猎的小七和小八在几里外的深沟里发现了它的尸骸和一只被啄得血色斑点的山豹,他们俩把山豹杀了,把它残缺分离的尸首和山豹一同带回。
老四看到它的尸首默不作声,把它埋在洞外,最后他把那口叫小六修补好的破洞一脚踢开,任它破漏着。山豹的尸首被老四拖进厨房,他一个人剐起了四十多斤的山豹皮,把它的内脏全都丢了。小七和小八是一对孪生兄弟,他们俩长得每次我都会叫的他们唉声叹气,他们俩帮着老四烧起了山豹。天黑的时候,我们围坐起来吃山豹肉,老四一声不吭,撕咬着山豹肉,猛口地灌着酿酒行家小九亲手酿造的山果酒。
山寨围抱着没人数过的森林。长的,短的,宽的,窄的,尖的,圆的,粗的,细的,树叶都开始发黄。我们在山下瞧不见的山寨里,是老五在哨岗吃着八月瓜时瞧见这一桩山下的买卖。
我们操上兵器冲下山去,哥哥他们骑快马,我坐慢驴。等我到山下,他们已经完成了抢劫,又一次我没有亲身经历。
原来是一行婚嫁。随行的人早已不见,只留下新娘坐在花轿上,和一担被一匹老马拉的陪嫁品。看到老马我欣喜若狂,,我终于要有了一匹马了。
花轿里听不见动静,新娘不哭也不闹,小九冲进花轿,扛起她就翻身向上马,红盖头扎在他的腰间,往山寨回去了。他们卷起新娘的陪嫁品也带往山上去。我坐着小毛驴,牵着我的马,跟在最后。
在大堂里,我们围坐在新娘身周,她一副视死不惧,等着我们的恶行。这样的情况,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们倒是有过一次经历,不过抢上山来的是个大男人,也就是我。
尽管是土匪,我们却没有杀过人。离我们最近的县城是二百九十里处,至于另一头,那就更远了,得有四百六十多里。我们从不杀人,只要留下不少钱财就行。当然,如果同前所述,遇上带有护卫的过路人,他们输,就交上钱财,我们输,就灰溜溜的回山。
离我们六十里处,也有一伙匪窝。他们就不同,快有上一百号人,常常杀人越货,和他们比起来,我们反倒像是山寨货。倒也相安无事,这是同行的规矩,井水不犯河水。他们一动,往往没有活口,官府也不会知道。我们一动,抢过钱财之后还会指条小道,好助路人躲过他们的匪窝。就算官府知道了,也不会为了他们身上少掉的半点可怜的钱财大动干戈的跑到几百里来捉拿我们,对官府的人来说:这是得不偿失。老大常常会把老五的兵器送给他们防身,就因为这样,老五常常向老大抱怨兵器从不惯手,老二听得温声一笑,越是这样,老五就越拉耸耳朵,垂头丧气,没个土匪样。
我们问什么,新娘就答什么。原来是家族为了大生意和前途,和隔县的富豪贵族攀上关系,新娘被当做牺牲品陪嫁过去,新郎没有过来接她,她陪嫁过去也只是给人做妾。从未见过自己的丈夫,说着被我们劫到山上杀了也好。她泣如雨下,我们才反应过来,原来她不是没有眼泪的女菩萨,她只是一个如我们一样的人,一个半开花苞,活在深闺清宛,还未遇见心上人,就要嫁给陌生人的柔弱小姑娘。小九抽了风,重重地拍了桌子,茶盖哐哐当当,不少茶水倾翻出来,他抱住新娘的下腰扛在肩上,新娘的热泪倒淌在小九的背上,湿遍小九。
一连九天,她都在小九的门前屋后。她喝遍了小九酿的所有酒,酸,甜,苦,辣,辛,香......全都有。从未喝过酒的她——爱上了小九的酒。
猪被我们杀掉了一头,鸡也有几只。山寨的蜡烛点上了有史以来最多的一次。尚未新春除夕,老二就写上了新的红对联,被老五一幅一幅地盖住旧的对联。最后小九娶了她,陪嫁品堂堂正正的留在了山上。
在大堂里,小九和她给我们一个一个的敬酒。老大是第一个,他的右脸庞上有一道深深的刀疤,长兄如父,他很慈祥,很欣慰。最后一个是我。
山上的人很少,一连又是半个月,我们都在小九和他的夫人,也就是他们的弟妹,我一个人的嫂子的新婚下一片欢愉度过。我们人少,但乐趣倒也会找,不然不是偶尔是,是经常得染上老二的忧郁。
山上飘着小九的酒香,老二醉的差不多借着酒劲渲浸,又走过那座木桥。上了山的这段时间,我还在一直有想过那段丢失的记忆,怎奈想得头疼欲裂,喝过头了酒,疼上加疼,不知道哪一种疼更疼。
我跟上老二。
二哥,怎么又来这个大土包呢?
我坐在他身边,他把笛子放下,两手握住:小十,怎么不喝你的九哥,九嫂嫂的喜酒了呢?因为我来了,更是他的十弟,悠扬的笛声刚绕过小河就戛然而止,只听得到见山寨上的酒香。
不喝了,头疼。
还在想你丢失的记忆吗?不用强求,也许那段记忆在你心底是不愿意想起的,所以才过了这么久,都不见回响。
老二伸出手,轻轻拍着我的膝盖,说着安慰我的话,他的声音很温润。
记忆个看得见的,又是个看不见的,一个人想要记起忘掉的东西时,往往会越想越忘,把当下的弄丢,那就得不偿失。不必去想,若是你想的,那么终有会想起的,若不是你想的,何其幸运!
老二的话我不完全听得懂,只是控制不住就会去想,我又陷入混沌。一只飘飘来回旋转的笛声环绕,把我引回来,月光也拨开了黑云,山林溪涧的蛙虫呼伴乐曲,萤火虫一闪一闪,回映着漫天繁星,潺潺流水小声跟随,我们生活的山寨烛火红光穿透繁枝密叶,星星点点的落在土包上。这里其实很美好,若是在这老去也很不错。我不再纠结死的记忆,如二哥所说的那样吧!
眼前就足够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