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发自简书App
《世说新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晋简文为抚军时,所坐床上尘不听拂,见鼠行迹,视以为佳。有参军见鼠白日行,以手板批杀之,抚军意色不说。门下起弹,教曰:“鼠被害尚不能忘怀,今复以鼠损人,无乃不可乎?”
这个故事是说东晋简文帝司马昱任抚军大将军时,坐榻上有灰尘不让拂拭,看见有老鼠爬过的痕迹反而认为很好。家里有位参军看见老鼠白天爬出来,就用手板把它打死了,抚军露出很不高兴的神色。下属起来弹劾这位参军,抚军告谕说:“老鼠被打死尚且不能令人忘怀,现在又因为老鼠的事而伤害到人,岂不是更不应该吗?”
这让我想起了十几年前,一个小孩拿了别人的手机电池玩,把电池丢到锅洞里烧,幸好爸爸发现得早,及时从锅洞里把电池掏出来了。事后,爸爸气极了,一棍子下去,棍子应声而断,小孩腿肚子起了一道印痕……
每每想起这件事,我就很后悔,因为那个爸爸就是我。今天看了这个故事,觉得简文帝实在聪明,也委实大度。事情既然发生了,再怪这怪那的,于事何补?这有关一个人的德行与气量,如再发生,吾当何往?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