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座城市的白天和夜晚是截然不同的。白天是井然有序,按部就班,方圆规矩的。但是一到夜晚,就是野性的。每当夜幕降临,每个人就展露了最真实的自己。夜宵摊则承接这股真实,在无人凝视的夜晚,享受一份放松的美食,在夜宵摊上释放自我。
城市的白天行色匆匆,繁华中带着钢筋水泥的冰冷,千城一面,不乏一股逼仄的气息。夜色阑珊时,方可见一座城市真正的风情。
烧烤摊上,不分人生半场,也不论资排辈,更不分姿势形态。那些在烟熏火燎的欢笑和泪水,才是这座城市最本真的一位。
2.
一顿舒服的宵夜,应是如下几点:
一为重口和油腻。夜宵,消夜。夜宵是人们消磨长夜的乐趣。重口和油腻,一来吃的尽兴,二来,寡淡滋味难以将人的疲惫扫去。陈晓卿在《至味人间》里这样写道,“吃肉党,注定一事无成,每天就像我一样,傻乐傻乐的。”无肉不欢,越是重口味的食物,才越是治愈。
二为自在快活。穿着背心短裤人字拖,坐在墙上熏满烟灰、脚踩油渍浸染的地面的苍蝇馆子,才最有宵夜的烟火气。大块吃肉,大口喝酒。
三为熟悉通透。熟悉,是宵夜的温柔。“最好吃的烧烤摊,永远是你家楼下那个。”纪录片《人生一串》的这个开场白,深深戳心。一个熟悉的夜宵摊里,往往有太多的回忆和故事,爱恨情仇的大戏也似乎总在这方寸小桌上上演。
3.
从南到北。从古至今。宵夜都是一个城市的招牌。
在北京,没吃过正宗的保利老李和望京小腰,没脸称自己是吃货。在成都,没在深夜的玉林路边喝过啤酒的人,不配谈人生。在上海,小龙虾顶半边天,清蒸蒜香酒酿葱靠遍地走,更有咸蛋黄口味换换鲜。在广州,小清新的粤菜里也夹杂有蛇宴和龙虱。
南方的宵夜滋味万千,柔的柔,烈的烈。而北方的宵夜则是撸串的天下。
东北的汉子对烧烤的痴迷不容小觑。“大金链子小金表,一天三顿小烧烤”。摆上几瓶冰镇啤酒,备好大蒜,点串从来都是“大手笔”,要几十串几十串的上。顺着签子撸下一口肉,蘸满辣椒、花生碎和混合的干料,就着酒一仰而尽。吃到尽兴时,拍两下桌子还不够,扯着嗓子喊出几个人生金句,这顿才算妥。
4.
古人也是喜爱宵夜的。北宋时期,开封就已是一座不夜城。《东京梦华录》记载:“夜市直到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宵不绝。”夜宵的种类上,更是应有尽有:筒子鸡、羊肉炕馍、灌汤包、虾尾卷、煎猪蹄、炒凉粉……
你要说一顿宵夜能有什么作用?那大概是肉体和灵魂的双从解脱吧。
每当夏天吹着晚风撸串,冬天聚着热气涮锅时,既不燥了,也不心生凄冷了。被规矩与秩序的思想囚禁了无数代的我们,终于意识到没有什么能比自己舒适更为重要。每一把椅子前,其实都是一个正在进行自我表演的灵魂。我们放下包袱,在嬉笑怒骂、酒瓶碰撞中感受自我与他人的关联。处在群体中,被削弱的孤独感让我们得以享受一场短暂的与世界融合。
所以说,这世上的事儿,没有什么是一顿宵夜解决不了的。白天的种种苦累、折磨,在夜晚的烟火气里熏一熏,小方桌上喝一顿,也就消散了。
END
故九万里,
则风斯在下矣,
而后乃今培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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