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权利不等会发生什么?

第一,权力独大,将会导致请你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出你的办公室,随便找个人聊聊,看他是否真的是责权利同时加身。如果“是的”,那你的单位是在自我运转的,恭喜你,你是一个高效管理者。但如果“不是”,你就很可能发现,你单位里,局长在做主任的事,主任在做股长的事,股长在做职工的事,而职工,都在讨论国家大事。

比如某交通局长手上掌握数十亿资金的审批权。这就是权。可是这项工作做好了,也不会给他100万奖金;干坏了呢,也不会惩罚他50万。正向和负向的激励都不明晰,责利不清,权过大,那舞弊的冲动就会相当大。我们痛恨贪腐,但贪腐,其实就是权大而责小的一个几乎必然的结果。把我们放在那个位置上,也未必能独善其身。

法国管理学家亨利·法约尔,又把它称之为“法约尔原则”,就是:凡权力行使的地方,必有责任。

第二,利益独大,就会引发内耗冲突。

很多公司以利诱人,以利驱人。员工的奖金、提成都特别诱人,但是有的时候,会忘了给相应的权利,甚至对应的责任,就会出现所谓的“肥缺”,这时候,上下级就会天天处于资源争夺战之中,引发冲突。

第三,责任独大,一定催生消极怠工。

责任很大,但是权力很小,将会导致这件事儿我不可能做好啊;责任很大,但是利益很小,将会导致这件事做好了对我也没用啊。在这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消极怠工,就成了多数理性员工的最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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