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做人,再做事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部电视剧《幸福一家人》,看题目本来是觉得应该是那种比较温馨一点的小家庭的家常理短,随着慢慢往后看,越来越看着生气,三个子女有时候做的在我看来不仅是不懂事,有的都可以说是算得上“冷血”,当然,这可能也和父母的教育有一些关系,不过自己的父母都不那么关心的人,在外边再风光又能如何呢?今天就聊聊这个电视里的一些情节,说说自己的看法。

电视讲的一个单身老父亲和三个成年子女的故事,当然这个家庭里可能还有一些其他人,比如姑姑,表妹,还有一个因“误会”住到他家的女孩子。父亲几十年一直经营着一个面坊,也是一个人用这面坊供完三个子女上学,大女儿是一家上市公司做董事长秘书,大儿子在一家医院是主治医生,小儿子二十多岁,经常闯祸,相对来说混的有点惨,故事就发生在这几个人和他们所处的工作环境中。
他们在各自的工作中还算不错,都算的上是专业,甚至有的可以说是优秀,可能是我们比较向往的那种优秀,这个先按下不说,咱们今天就直说家庭里的那点事,我看是看不惯的原因,是大儿子结婚入赘开始,之后各种的矛盾层出不穷,可能有些事情在你们看来比较正常,但是我就是觉得少了点温情,多了点冷漠。

一、大儿子入赘

大儿子天忆是一个比较认真负责的医生,而且技术好,可能就是不会人情世故,所以一些升迁可能就会优先的是别人,他所在的医院的院长把女儿介绍给了他,到最后算是入赘到女方家。

当然,在现在看来入赘这个事情大家都习以为常了,在我看来,这也还算可以接受,毕竟只要是对双方父母好,入赘不入赘可能有的家庭都会忽略不计,不过我要说的就是这个结婚前后的事情,天忆在对待父亲或者是亲人的时候,很让人感觉不舒服,首先男女双方父母见面,他给父亲打电话提前到,但是因为路上车坏了,又走错了路,晚了好久,他还去责备父亲,类似的情形在前面还有很多,都是小的细节,结婚后更是基本上不想回这个家,就连后来父亲起诉他们,对他的要求是回家住三个月,也是宁可法庭见,也不肯答应和解条件,甚至还要出国一年(当时父亲已经癌症晚期,最多也就能活三个月,家里人都没告诉,但是出现过很多父亲喝药或者犯病的镜头,家人都因为一些当时的因素忽略了)。

作为一个山东人,可能我受儒家思想比较严重,对于入赘,我还算认同的,但是对于父母的态度,我就觉得这不是一个做儿子应该有的,自己的父母,如果自己都一直不那么在乎,那么也就不用说什么你多厉害了,更不用说其中很多事情都是向着另外一方了。

二、要求分家产

他们一家人住的地方是老房子了,在上海那个寸土寸金的地方,那个地段确实也很值钱,天忆听岳母说可以把家和面坊都拆掉,然后盖个几层楼,以后出租还是做别的都会有很大的价值。然后三个子女就在这个上面对父亲进行了轮番的劝解,父亲是一个比较爱子女的,而且那时候也知道自己癌症晚期了,所以也就差不多答应了,但是三个子女比较胡闹,在母亲的忌日(他们家的重大日子,这一天需要都回家吃晚饭,一起祭拜),都没有及时回来,而且回来还和姑姑吵了一架,觉得自己因为工作加班回来晚了,而且回来就道歉了,没什么错,到后来,父亲为了三个子女,打算用法律途径来做最后一点教育孩子的事情。

作为一个理性者来说,他的岳母给出的意见确实是最好的,既可以让父亲提前退休,不用那么劳累,享受生活,又可以在以后给三个子女一个比较好的保障。但是在中国,尤其是亲情比较重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只拿理性的眼光去看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考虑到这个面坊和这个家对于老父亲的意义(想想老人故土难离或回归故土),其次,我们要考虑到一件事,分房产这个事情,应该是自己的父亲提出,作为子女,你可以去和父亲说清楚你对于自己家房子的价值的事情,也可以给父亲聊一下这个事情,做决定一定是父亲自己的事情,而不是子女去逼迫,去实行冷暴力,如果大家把自己代入进去,你会像电视中的子女那样做吗?

在剧中还有很多细节,也还有很多看起来不那么顺眼的,其实这就是生活,在我们知道或不知道的地方,或许正在发生着这样或者比这还过分的事情,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不过我还是希望,每个子女是否事业成功先不说,重要的是先会做好一个子女,然后再说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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