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以前觉得说这话的人多半很装。现在不觉得了,因为我无法想象今天听到的一个消息,它让我对一个我一贯觉得很装的人产生了深深的同情与敬畏。她是我好友柒柒素来来往频繁的单身好友,以前常听柒柒提起她,听了她很多经历,总觉得她故意折腾,揣摩着是因为偶像剧看太多的缘故。两个月不见她突然给柒柒发来一张她与自己孩子的合照。吓得我眼珠就要掉出来了。
她在深圳,我在成渝。在原生家庭里,她是被剥削的樊胜美。在公司里,她是领导的地下情人。在深圳这座打拼的城市里,她却平凡得被人忽视。这些年我在成渝两地,算不上落伍的城市,交过来自全国各地的朋友,读书时混迹在科研论坛里,工作在世界五百强企业,接触的人与事自认为不低级。正是这种自以为是的傲慢,让我十分鄙视她。在我看来她同我老家的小学同学一般无二,漂泊在外也是个没见识的底层打工仔。
前几年总听柒柒提及她,我觉得一点也钩不起兴趣。听说她总去倒贴她经理,她经理可是有家室的人。任何一次过节,他都回家陪老婆孩子,而她都一个人过。劝她快刀斩乱麻,趁早放弃,对人对己都有好处。她偏不信邪,总爱说,唯有感情这事没办法,也许将这样终其一生。我总觉得她活该,年纪轻轻不懂得奋斗,就幻想当张爱玲。那时候她已经28了,老家的父母不知道这事,已经多次给她张罗相亲,她都一贯避之。我并非鄙视她大龄剩女,只是不赞同她如此苟活。我是铁定不会相信,一个人可以守着一份没有结果爱情一辈子的,如果有,那一定在小说里。
终于在几个月前,听说她分手了。我听后也是释然,说这样再好不过了。谁的青春不曾执拗,谁又不曾走过弯路。能放下别人,其实也是放过自己。我们都认为她终于拨开云雾见太阳,做出了人生中最正确的选择。
几个月后,柒柒见了她一次。她喜笑颜开,身体圆了一圈,柒柒以为她真的走出来了,正为她感到由衷的高兴。
她说她要回老家一趟。两个月后,当柒柒再联系她。她发来与孩子的合影,说孩儿刚满月,很瘦小。
她在家里的地位一落千丈,父母本要指望她,让她帮助不成器的弟弟。如今,她自己都已雪上加霜。我说,让她在家里找个人凑合着过日子吧。但她铁定是不愿意的,她回来之前没有退深圳的租房,就是铁心要回深的。她是断然不会把孩子放家里的,她说什么都得带身边。还得请母亲到深圳带上孩子一段日子。柒柒说,以她的性格断然不会再去找那男人。我说,那男的会来找她吗?“纨绔子弟,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的人,怎么会想着去照顾已分的情人”以柒柒对她的了解,这么回复我的。
那一刻,我沉默不想多说一个字。一个二十几岁的小姑娘,就这样草率的毁掉了自己的未来?
柒柒也是在她孩子满月后才知道这事的。她没有告诉任何人,我们按时间推算,她是知道自己怀孕了才决定离开他的,而他却不知道。她离开他以后的每一天夜里,几乎都要凌晨三点才能睡着,她下了多大决心才要生下这个孩子啊。
她说,命里有数,不是自己的强求不来。她说,余下的人生全部是孩子。
这次,我信了。她说的话,她都能做到。
相比于她,也许我的人生才是不完整的。我由衷地佩服起她来。
若我是她,我决没有那样的勇气去执着于我所深爱,失而不得时我就恨,恨他没有眼光,恨他薄情寡义。
我终于承认她不同,她说得不到是命,是她用很多很多如花四季的青春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