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我们回老家给先生的奶奶买了煤气灶,碗柜。因为在我们回去的前一天老人家的煤气灶烧菜忘记关火烧坏了。幸好没有造成或者和伤到人。
我们知道后就在假期中给她买了新的,同时帮她弄好。还把厨房搬到我们之前用的旧厨房里(奶奶的厨房实在太破旧,而且存在在太多安全隐患)。
当先生给她弄好之后,她一定要给我们塞回两百元,一开始先生和我都不要,最后奶奶塞给我儿子。儿子看我们说不能要。奶奶还不罢休,还是坚持要先生收下。最后我说好的,先拿着。我想第二天再把它给奶奶买东西吃。我收下就放在办公桌的桌子上。
到了第二天早上,我依然看到两百元在我房间的梳妆台上。到了中午午休起来后,我找那两百想要拿给奶奶的时候我发现它不见了。
于是我马上打电话给先生问他有没有拿了,他说没有。把我们家两个姐姐都找来,我告诉她们,我房间有东西(太太的钱不见了),我希望在晚饭前它可以回到原位。放回去我不会追究也不会骂你们(我的语气还是有些严肃)。
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爸爸回家了,问了一下女儿,她说放回去了,我再次回到房间的时候,我发现钱已经在原来的位置上。我没有骂孩子,只是拿着钱给了奶奶。奶奶一开始还是推迟。后来我说下个月家里做社戏我没有时间回来,这个给你买点好吃的,她就欣然接受了。
事情过后没有指责孩子,没有骂孩子。但是我跟TA们说了,家里属于你自己的东西你都可以支配,但是除了你自己的东西以外的都是需要经过同意才可以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