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在20余个已公布公务员报考信息的省份中,河南、贵州、天津、湖北、江西、广西、四川、云南、重庆、内蒙古10个省份,近些年放宽了部分岗位的年龄限制。但这些地区报考年龄限制的放宽,多面向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
河南今年省考公告就写明,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对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而过去年龄限制通常为35周岁以下。
除河南外,天津、内蒙古、广西、重庆等地,也在近些年调整了要求,在公务员招考中指出,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月以后出生)。
对于上述地区放宽公务员招录年龄限制,在中央党校教授竹立家看来:“这体现了国家在扩大就业上的决心。”他分析指出,过去公务员录用要求35岁及以下,导致很多普通单位也争相效仿设置这样的年龄门槛。当下公务员考试逐步放宽,能为企业招聘提供借鉴。
其实平心而论,设置35岁年龄门槛是不尽合理的,除有的职位年轻人精力体力更好之外,很大一部分岗位其实完全不用这么一个限制条件,因为即便过了35岁的职场人,仍然是骨干人才,工作经历丰富,多年的摸爬滚打已经练就了一身本领,在为人处事,解决难题上要比年轻人更有优势,更能做到让各方面满意,对于树立政府形象或者公司形象是有利的,对于创造真正的业绩是有利的。
而硬要说给年轻人更多的机会,其实这也不冲突,在岗位设置上向年轻人作一定数量上的倾斜,那是合情合理的,但也应该根据岗位需要和特点,对超过35岁的职场上提供一定的机会。
因为从选拔人才的角度说,把年龄设为硬指标,其实就是缩小了选拔范围,同样对35岁以上的人就是一种不公平,人家也是有学历,有经验,有能力,用人单位凭什么不给他机会,他也是国家培养出来的人才,他也想为国家为社会做出一份贡献,难道他的意愿就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吗?难道只有年轻人的意愿可以得到尊重?
这就不合理,虽着年龄增长,谁能永远年轻,今天是年轻人,几年之后就是中年人了,到时候同样会面对这样的尴尬问题,造成人才的浪费。
所以人才制度不能一直停滞不前,要顺应形势,主动变革,创造出人尽其才的大好局面,为国家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2022年,针对放宽公务员报考35周岁年龄限制的建议,浙江省公务员局曾回复称,《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报考公务员年龄应当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一直以来,坊间就流传“35岁职场门槛”,或者“35岁就业危机”的说法。因为,不仅过了35岁就不能报考公务员,很多企业在招聘时也会提出35岁的年龄限制。适当放宽公考年龄限制,有利于形成示范效应,缓解中年就业焦虑、促进整个社会的就业公平。
在人口红利趋减、老龄化加剧、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现实背景下,逐渐放宽人才招聘限制,是大势所趋。
40岁左右,正是一个人精力、经验等综合能力比较突出的时候,不管是公务员还是公司职员,他们的实际表现并不一定就比年轻人差。
只要是人才,就要重视,只要是有能力,就要给机会,不要惯性思维,要有观念上的突破,要有人才制度上的改革,社会应该给“35岁以上者”更多机会,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