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善举免责!

2022年3月8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点名了五岁女童热心助人致舞伴截瘫这一“小案”。这个案件,让太多的善良人欣喜,大快人心!

“近年来,人民法院特别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活动中,通过一个个发生在大家身边的案件,把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传递出去,让道理更加清晰、法理更易理解、情理更获认同。”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余茂玉如是说。

5岁女童助人致舞伴截瘫,责任究竟谁来担?

2018年12月,5岁的小丁、小季在某舞蹈中心上课。由于小丁下腰时未能及时起身,小季将小丁撑在地上的双臂拉起,致小丁后背着地。当晚,小丁下肢疼痛,家长送其至当地医院,诊断为胸腰部脊髓损伤。后经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法医学鉴定,小丁因外伤致胸腰部脊髓损伤导致截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构成人体损伤一级伤残,需长期护理。

小丁母亲将舞蹈培训中、小张及父母告上了法庭,索要214.19万元的赔偿费用。

一审法院判决小季及其监护人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小季及其监护人不服上诉至泰州中院。

泰州中院经审理查明,依法判决舞蹈中心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小季对于小丁的损害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

小季的监护人自愿补偿小丁5万元,法院予以认可。

余茂玉强调,不能让好人吃亏,正如女童热心助人、小区保安热心送老人就医、曝光霸铺行为等都是正义之举,只要没有故意或者过失,都不需承担责任。也不能让违反道德的错误行为得利,比如故意侵害英烈名誉以博取眼球、长期霸占已经出售的房屋等都是错误行为,法院应坚决予以责罚。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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