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阅读章节的名字都充满了宏大感,分别是崇高、浪漫主义之美和美成为宗教。
18世纪,人们的审美观在转变,流行用语从新古典主义的“比例”,“和谐”等等变为了“天才”,“品味”,“情怀”等。这里看出新的审美观的诞生。
品味判断的主观性,与被认为美的事物的一些客观特征之间寻求调和。
这里主要讲的是哲学界的崇高论。
崇高是艺术的效果(而非自然现象),其实现取决于某些规则之汇合,其目的则在快感。 -朗吉努斯
18世纪中下期,是哥特式建筑兴盛之际。这里与新古典主义倡导的“比例”美学有很大出入,充满对不规则、无定形的爱好。这里也是对美认知的历史转变
对美的认知与讨论总是充满了哲学家深邃的思考。而崇高与美的讨论也吸引了包括柏克、康德在内的哲学家。而正是这些讨论与认知提供了浪漫主义感性的养分。
浪漫主义其实更是一种态度与情愫。在这里,美不再是一种形式,美丽的变成没有形式的、混乱的。
浪漫主义是对哀郁、非理性、变幻莫测的一种向往。
浪漫主义不描写自然美,而是直接体验之,跃入其中感受之。
面对工业世界的压迫,19世纪的艺术家对新的机器只强调新材料的功能颇为不满。在他们的艺术理想受到威胁之时,它们决定“与众不同”。所以,一个地道的美学宗教由此形成。
在“为艺术而艺术”的精神之下,美成为一种要不计代价实现的价值。
在美成为宗教的这一章,我了解学习了丹第主义、象征主义。哲学上的思考偏多,读起来有些吃力。这三章已笔记为主,待后续进一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