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一件自由的外衣
——肖申克的救赎
肖申克的救赎电影风靡于世,电影看了几遍却一直没有读原著,现在看原著已经知道剧情,却更加偏注文字的美感,和叙事结构。这个小说是用第三人的视角描写主人公的,也就是用书中雷德的视角来描写安迪,这种方法在小说中并不多见,这样主人公所有的心里描写都无法进行,得通过他人的视角来反衬出主角的所思所写。在小说中显然是比较少用的和不讨巧的。
整个小说,短小干练,算上中篇已是勉强。他的优点也是干练,语言一点都不啰嗦,不必要的描写一点也没有。景物,人物都没有很细致的描写,连第二主角雷德的描写都基本没有。可以说是惜墨如金。在这用字算稿费的年代可以说很难一见。
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一个绝佳的好故事。构成了本书中最主要的东西,并不需要过多的点缀。一切描述都是点到而至,这是一种自信,作者并不害怕自己说的不够清楚而啰啰嗦嗦,结果这种点到为止变成了意味深长
在一个黑暗监狱之中,安迪却披着一见自由的外衣。坚守者自己心中的原则,这使得他如此的与众不同,崇高可敬。监狱是关不住一个自由的灵魂的。对于束缚,不平等,甚至苦难,只要时间够长,人们会不自觉的屈服于这些规则之下。这就是习惯,这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力量。
在书中监狱的生活是如此的恶劣,但是习惯的人们,回到自由世界却开始怀念没有自由却有纪律的环境。一个稳定的不能在稳定的环境,这就是习惯的力量,这让我想起了狗和狼。
在社会中也是一样,人们在社会的束缚中逐渐放弃了自由,而选择了稳定和束缚。如今自由应该是一种稀缺的品质了。
安迪的第二个品质就是坚持,有韧性。一个二十七年的越狱计划,已经胜过了越狱本身。无数的人都倒在了坚持这件事上。而如何坚持本书给出了答案,安迪喜爱地质学,爱好加工小石头。这些构成了他坚持挖洞的理由之一就是“热爱”。
第二个就是对现状的不满。监狱的环境,对自由的渴望,对生命公平的渴望,对未来生活的渴望是坚持不可缺少的根基。
然后第三你得点滴做起,随遇而安,高度自控。这听起来矛盾,但却是你不被这些渴望折磨疯了的理由。关于“自控“书中有一个情节,安迪冒着生命危险为盖房子的罪犯争取到了啤酒,而他自己却不喝。因为他平时不喝酒。就好比你中了1000万的彩票,朋友说要庆祝一下,你虽然也很高兴,但是你告诉他,我一年只有过年的时候喝酒,所以你喝吧我不喝。这就是自控,我想这力量来源于信仰,不一定是宗教的信仰,也可能是你信仰自己。
电影和原著基本相同只有几处简单的不同,其中电影中安迪播放歌曲的片段书中是没有的。不得不说电影把握住了书的精髓。
最后不要把这书推荐给未成年的孩子。(不文明用语太多情节也不适合太小的孩子阅读)
摘录
他实在太他妈的神经过敏、太紧张了,就像一把锯掉了撞针的枪,随时会发射出去。我认识一个家伙,他有一把锯掉撞针的警用手枪。这样做没什么好处,纯粹是无聊而已,因为手枪的扳机变得十分灵敏,只要他把音响开到最大声,把枪放在喇叭箱上,很可能就会自动发射。布拉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无法说得更清楚了,总之我相信他轰过些什么人。
墙边有张床,还有个尿罐,但没有马桶座。打发时间的方法只有三种:坐着、拉屎或睡觉,真是伟大的选择!在那里度过二十天,就好像过了一年一样。三十天仿佛两年,四十天则像十年一样。有时你会听到老鼠在通风系统中活动的声音,在这种情况下,连害怕都不知为何物了。
因为像你这种人让我觉得很恶心,”诺顿不慌不忙地说,“我喜欢你现在的状况,杜佛尼先生,而且只要我在肖申克当典狱长一天,你就得继续待在这里。从前你老是以为你比别人优秀,我很擅于从别人脸上看出这样的神情,从第一天走进图书馆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脸上的优越感。现在,这种表情不见了,我觉得这样很好。你别老以为自己很有用,像你这种人需要学会谦虚一点。以前你在运动场上散步时,好像老把那里当成自家客厅,神气得像在参加鸡尾酒会,你在跟别人的先生或太太寒暄似的,但你现在不再带着那种神情走在路上了。我会继续注意你,看看你会不会又出现那种样子。未来几年,我会很乐意继续观察你的表现。现在给我滚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