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谷依旧

   

作者:小布谷

记忆中,天气多云,没有雨,这样,一个人走在熟悉的地方,看着曾经斑驳的伤痕,像极了孤单时的路口,到处放满了,发臭的茄子,和秋天腐烂的马铃薯,散发浓浓的味道。对面的操场,洗白的三层楼,还有头顶不知道何时会掉下来的碎玻璃。就是站在这儿,正午过后,顺着风数十五秒,总会看见打铃的老头,露出圆鼓鼓的脑袋,白色又显得稍长的头发,搭在布满皱纹的脸颊,松垮垮的,走一步就翘起来一下,这样上下不到三次,然后就是一阵熟悉的旋律,恶心极了。

这是午睡的铃声,通常也是布谷思考的时间。很多日子他都这样,平躺在用垂杨柳树干劈成的大铺上,双手习惯的靠在头上,百分之八十他都在想,“什么时候,学校管理教学的主任,也能逮到那个打铃的老头,然后早早的把他又长又白的头发也打理干净。”因为这样,或许自己被强行剪掉的长发才觉得不那么委屈。

这就是布谷最大的愿望了吧,最起码现在是这样。

所以这样想,午睡的两个小时就显得无比短暂了。起床,布谷慢慢悠悠的像只年迈的蜗牛,全然不是当初上床时候的样子,十分钟只用来挤牙膏,布谷仍然不是那么开心,磨磨蹭蹭,洗完脸,再走到上课的教室,也刚好铃声响起。通常教室都可以不用进去了。布谷就是这样神奇的被刚下课的班主任捉去办公室,三年如一日,低头,认错,眼睛里满是泪水,布谷熟悉的像是那个打铃的老头,所有动作一气呵成。最后才乖乖的回来自己靠窗的位子,等着白色的长头发在自己身边飘过,撅起嘴巴,“呼…呼…呼…”尽管布谷用尽了力气,也改变不了自己一顶寸头的节奏,而上课铃声却如实响起……

“叮,叮,叮,叮,,,,”这是二十七岁的布谷,八点钟的闹铃每天准的要吓死人,布谷放弃了伸出头来的机会,露出来一只手,像拔地而起的白桦树,然后狠狠一拍,脑子里瞬间安静的成了淀粉在酶的发酵中升起糖的味道,一动不动,仔细固定在舌头上一样。从前上课迟到,现在上班迟到,对布谷来说,睡眠就是这么神奇的力量。

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布谷就渐渐喜欢上了,埋头大睡的日子,理由很简单,睡着了就不用想那么多了,不去想作业、下午的考试、还有和隔壁班的篮球赛,不去想被剪掉的头发、还有那体育课上总是阴沉的天气,也不去想哪个班哪个好看的姑娘,不去想故事怎么开始,然后怎么结束。

这样好极了,所以直到现在,当布谷伤心的时候,他肯定会睡个不停,整日整日的,不知道是活着还是死了,一动不动。很大部分,或许是因为每个人都是害怕自己的动物,当你可以抚摸一头发怒的狮子,那肯定要趁它睡着了,所以,当你试图原谅自己了,肯定会让自己睡得死死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安静下来,这是布谷说的,得让自己原谅自己。所以,当那天依旧离开的时候,他整整三天都没醒过来,吓人极了。只是后来,布谷就再也不是布谷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十年前那件事过后,布谷就变了,而且彻头彻尾。

离开桃城的日子,没人知道,布谷以前的生活,只是见过他的狗,阿拉斯加,像是以前生活在南方的样子,是一种特殊的白色,跟南方特有的雪花色很像,怎么说呢,应该是二分之一白,然后经过南方柔软的日光照料,慢慢沉淀,最后发酵成的颜色,很特别。就像布谷本人一样,除了一张大众的脸,其余的都很不一样,怎么说呢,很有性格的家伙,甚至有点过分,独来独往,第一眼,不像是个干坏事的人,但也绝不是个善茬。“嗯,你知道你最像什么吗?你呀,就像是大白狗圆鼓鼓的眼睛上的那根最长最长的睫毛。”这是依旧说的。因为她觉得大白狗最善良,它的眼睛是它最柔软的地方,代表一个人心中最爱的人,因为是那根最长的睫毛,所以很不一样,独一无二但又脆弱无比。而布谷就是那样的人。

当时虽然不是特别明白她的意思,但布谷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可能因为依旧特别喜欢狗,所以就觉得很开心。只是现在想起来,布谷多多少少才懂得,为什么自己是根睫毛,而不是那只狗,因为狗也会有凶狠的时候,它可能会咬任何人,但睫毛不会,它只会保护眼睛,只会有一天自己慢慢脱落,即使是最长的那一根很特别,它也只是为了保护眼睛,保护一个自己最爱的人。

“那我要保护什么呢?”十年了,重新走在桃城不大的街道上,布谷仍在想。穿过十里街,往东走,沿着中江大道,走到尽头,左转就是桃城中学,这条路像是被钉在了布谷的脑海里,多少步,几个路口,多久才画的斑马线,整整十年过去了,这一切都原原本本的存在着。如果说,唯一应该有什么不一样的,或许就是当初打铃的老头吧,带着一头乱糟糟的长长的白头发,死的时候,像枯萎的芦苇横在沼泽中央,他似乎没什么亲人,孤零零的躺在火化场的大厅里,这不是布谷看见的,那时候布谷依然顶着一顶板寸头,游荡在大街小巷中,固执的仍然为着自己的头发愤愤不平。

直到现在,布谷身边再也没有那样长长的白头发晃悠了,也没有恶心的铃声了,但奇怪的是,布谷依然会顶着小寸头晃悠,“原来,我一直在保护我的头发。”这是今天,布谷突然想到的答案,幼稚,可笑。桃城中学荒废的时候,对面竖起了许许多多崭新的楼盘,十年,足够一棵树长大的年纪,布谷,却仍然没有长高,小短腿,翻过破败的围墙依旧像曾经一般费劲。跨过操场,全是冰冷的草,一人多高的,还有比一人高的,陆陆续续占领了整个跑道,望着曾经插着红旗的地方,布谷呆的像个木头,一阵风吹过,依旧的影子,像是巨大的帷幕,落在操场上,落在跑道里,落在从前四处布满脚步的泥土中,发芽,深根,长满特有的树,然后牢牢的筑成围墙,一切重新回到昨天,反复循环的镜头,只有布谷知道,那才是依旧的死。

十年前,依旧肯定比现在漂亮。

这是布谷,最想说的话了,就像十年前最后一个晚上,他对依旧说的话。

——“知道么,过了这一晚,也许大家就分别了。可是,我敢肯定,无论将来在哪儿,我都无法忘记你,忘记,我们曾一起度过的这三年。即使这三年里,我从未说过喜欢你;即使这三年里,我从未冒犯牵过你的手;即使这三年里,我从未勇敢的写过一封情书给你。即使,我们之间只正经的说过一句话,即使,今夜我没有来到这里。请相信,今夜我没有任何不好的意思,我把这份爱,深深的当成了一种信仰,我想告诉你,希望,在以后每一个天晴,下雨,飞雪的日子里,都能让你想起我,想起我今夜,也为你披星戴月。希望,你能衷心的聆听我的告白,虽然我知道这很唐突,但我真的只想告诉你,我爱你……”

后来的话呢,布谷只记得警察破门而入,依旧的妈妈满脸泪水,然后是依旧爸爸愤怒的一拳,再然后就是十年后满是荒凉的校园。

“因为暗恋?”那是布谷第一次见警察,突然就被这么问。

“是的,”光线很暗,布谷像只苍蝇,四周是冰冷的颜色。

“所以,你绑架了她。”

“是的,”

“想占有她?”

“不是”

“为什么?”

“跟她说句话。”

“就这样?”

“就这样。”

布谷清醒极了,他清楚的听见最后法庭上依旧放弃起诉的声音,平静,安稳,呼吸均匀有力,然后就是休庭的木槌,Duang的一声。

就这样,布谷解放了。桃城仍然熙熙攘攘,大街上,人来人往,任何只言片语都仿佛成了巨大的新闻,在本就不大的小城里,聚集,发酵,最终成了一把锋利的刀,嗜血,害人。

依旧死了,记忆里她和布谷就说了两句话。一句话说——布谷像大白狗眼睛上的睫毛,一句话说——原谅布谷了。在她的梦里,布谷还是那个靠窗的寸头少年,一个嫉妒打铃老头白发的幼稚家伙,一个只知道暗恋,却不会表白的小伙子。

“所以,你愿意放弃起诉被告,是么?”

“是的,我愿意。”

这或许是依旧这辈子做的最勇敢的决定了,没有听爸妈的话,自己,最厉害的决定。

再后来,依旧再也没为自己做过决定了,直到选择死,她都不曾后悔过曾经勇敢的那一次,

——“布谷,我知道,你叫布谷,一个常去办公室的笨小孩。我知道,今夜,你用了一个最笨最笨的方法,来向一个女生告白,即使我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没有故事,没有对白,我也不后悔听你这番蹩脚的誓言。可能,这会是我青春里最难忘的一夜,今夜,我看到一个傻乎乎的孩子,这孩子,他不远万里,只为了故事的开始,披星戴月。我不知道还能为你做些什么,我不能接受,也不能拒绝。如果不是警察,破门而入,我想我肯定会更加感动。请相信,无论怎样,这一切,都不怪你,你给了我一个难忘的故事的开头,而我很抱歉,没把这一切保护下来。”

这是布谷,不知道的话,依旧的遗书,像个晴天霹雳,而布谷刚好没有翻开这一页。

抬起头,一切突然回到眼前,十年前,依旧死了,十年前,布谷领养了阿拉斯加。

跟自己约定的日子,十年后,布谷回到桃城。原本十年监禁的判决,被依旧的一句话,温柔化解,带着依旧的心愿,布谷活了十年。这十年,他走过大大小小的城市,穿过高速公路,森林和沙漠,淋过雨,落过雪花,也晒过晴天的太阳,一路上整整十年的风景,却单单再也没有找到一个叫依旧的姑娘。

布谷知道,再也没有一个故事,可以填满这个开头,而他只能回来,写好过程和结局,然后安静的成为大白狗的睫毛,彻夜守护,曾经那双明亮的眼睛。

故事里,他们会回到那天晚上,悄悄的继续回答警察的问话。

“你很爱她?”

“是的,”

“那她呢,她爱你么?”

“嗯……你猜。”

然后,彼此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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