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带着甜筒去听了知音人乐队演唱会,也再一次感受到了这个社会的运行规律,原来每个人都在努力地实现自己的需要,不论是生理需要还是安全需要还是爱与归属的需要还是自尊的需要,亦或是自我实现的需要,每个人的需要都是那么的不同,作为一个在世界上如此渺小的自己来说,唯有尊重他人的需要,我才能获得自由。人生来受到最大的影响应该来源于原生家庭,尤其是父母,如此一来当有些需要从小到大没有被尊重或者被忽略以后他就会产生习得性无助感,认为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实现那个层次的需要,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性格差别产生的原因,当一个人每一次发出请求的时候都会得到一个回应,这个回应无论是好是坏是中立都无关紧要,最紧要的是发出请求的人能否接纳,是否喜欢。所以,我们对他人请求的回应即便是在我们看来是好的也不一定会被对方接纳,故而我们应该适当采取一种被动的方式,用各种方法促使对方主动提出需求。如此一来,彼此都会相对自由而不显尴尬。社会是由每一个生来具有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的主体构成的,单单从法律层面来谈与人相处的话,那就只需要不违背法律即可,但是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有很多道德层面的事情,法律是不加以规范的,因为道德层面的事情很多时候不具有普遍性,对于不具有普遍性的事情进行法律规制反而会对社会和谐发展不利,故而才会有法律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一说。
世界如此之大,知识如此浩淼,我们每个人对世界的认知和探索都是无法穷尽的,在有生之年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认知,同时让自己身边的人际关系都融洽,是一件不那么容易的事情。所以,我不应该过于焦虑或担心他人的事情,只管照顾好自己的家庭,照顾好自己的心理和身体健康,如此即可。
我仍要不断放空自己,时刻感受自己的情绪,一旦有紧张不愉快的状态,应该及时调节好,并以不伤害他人的各层次需要为前提,一旦发现自己有伤害到他人的需要,就应及时道歉化解,唯有如此方能达到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