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书桌前忙于我自己的事务,二岁半的小女儿晴晴坐在我的脚边玩她自己的东西。
忽然,她停下来,捏住了我的脚趾,快乐地抬起头来说:
“妈妈,我爱你的脚。”
“唔,什么?”
“妈妈,我爱你的脚。”
我惊讶地停下来,曾有人爱过我多年前十七岁的红颊,曾有人赞美我低沉和悦的声音,更多的人表示他们爱读我的书。
但有谁能爱我多似那个小小的孩子呢?她爱我的脚一只因那是我的一部分,她竟爱那不但别人甚至我自己都不曾想到该去爱的部分。
耶稣在最后的筵席上洗门徒的脚,他教给了我们爱的意义:
爱一个人就要爱到比那人自己所能爱自己的更细致更深入的程度。
晴晴真是个爱的天才。
-张晓风书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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