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江西省教育厅正式对外公布《江西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意见》中明确本次改革的目标是通过试点探索和逐步推进,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改革试点先行 并非取消中考
《意见》中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江西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将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全面推行。新中考将于2021年在试点地区先行实施,即学生升学依然要参加中考。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范围:全省已经实施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县(含县级市、区、开发区、管理局、管委会,无初中学校的除外,下同)、上饶市选定2个县、新余市选定1个县,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其中鹰潭市整体推进。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设区市确定招生录取方式。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省全面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2018年至2020年初三毕业生仍然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全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13个学科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具体是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教育等13个学科,其中,外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情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等)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具体科目考试方式及分值如下:
综合素质评价包含五个方面
全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实施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江西省教育厅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其中: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尤其是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情况。
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科技活动及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优势学科学习等情况。
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参加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情况。
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情况。
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研学旅行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情况。
试点地区录取计分科目探索“8+N”模式
按照夯实基础、文理兼顾的原则,将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纳入录取计分科目。鼓励试点地区按照全面发展、负担适度的原则,从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中选取部分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探索“8+N”模式。设区市应对试点县的计分科目选择予以指导。
减少并严格控制加分项目
《意见》提出,在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取消各类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学生加分项目的基础上,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再取消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学科竞赛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