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旨在推动和规范全党和全社会深入进行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应深入党史学习教育,练就党员深刻精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推动全党全社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系统学习党史内容,凝聚干部深刻思想。基层党员干部是基层党组织的骨干力量。根据《条例》要求,党员干部须学习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史学习教育覆盖全党与面向社会相贯通。学习和运用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与自身工作内容工作经验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
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淬炼干部深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条例》的制定与实施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制度保证。根据《条例》内容,可以通过阅读党史著作、开展研讨交流、参加教育培训、参观红色场馆、参加实践活动等形式学习党史。党员干部要承担好党史教育的直接责任,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领导干部要学在前、作表率,带着对党的深厚感情学党史、对事业的强烈责任用党史,形成一级带一级、全党一起学的良好局面,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我们回顾历史,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更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为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借口,而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学习党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推向前进的必修课,这门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修好了这门课,我们才能更好地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对待党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从而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信心、勇毅前行,奋力谱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