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恐高的人。
其实,每个恐高的人都是怕死的。但是,怕死有什么错呢?珍惜自己的生命有什么不对的呢,但如果你问我生命是什么?我想我不能说出,就像没有生命的高山,说不出自己屹立于世界之巅看到了什么;就像没有生命的高楼,屹立于城市之巅看到了什么。
你也可以说高山是有生命的,高楼是有生命的,世间万物哪一个是没有生命的?但那终究不是人类该去探究的问题。生命的意义,生命的奥秘,怎能是人类的语言能够说穿?!就像谢天笑说过的,活在这全套里,永远是个秘密。就像边远的那首歌,为我造一个女人,懂我不语的灵魂。
有一天,山子像往常一样来找我,我放下手里的事情,习以为常地起身,出门。
他的神态有点异常,但抱歉昏沉的我并没有发现,直到他走到我们经常抽烟的厕所门口时,并没有转身进去,而是径直朝前走,到楼梯,上楼,上楼,上楼......
但我并没有阻止他。我们就是这样的朋友,彼此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但当然不会像人们想得那样,融为一体,形同一人,毕竟,我们都不喜欢男人。
即便如此,我还是要坦诚,我们经常在一起骂对方是傻逼,骂的时候,互带笑脸,或许互带爱慕之意,我很难回答假如全世界的女人都抛弃了我,我会不会选择和他在一起,或许会把,大不了从此过上无性的生活。或许那样的爱情才是更伟大的。
他上了顶楼,我跟了上去,打开天窗,跳上梯子,微风把楼道里的阴霾一扫而净,阳光刺得我的眼睛发痛。他抛给我一支烟,自己转身坐在了生与死的边缘,幸好今天的风不是那么的大,不然我想他瘦弱的身躯一定会被吹到另一个世界。
我朝他身边走去,背向他,跟他并排坐在了一起,假如我和他不得不不幸地被风吹到几十米的地面,我更愿意背对着死亡,或许那样才能让我不那么惊恐,死的也会好看一点。
“火儿”他对我说。
“没带”我答。
他放下烟,放在脚边,放在一跃而下的脚边。
他抬手从脖子上摘下一直带在身上的金疙瘩,放在我俩中间,我看了一眼金疙瘩,又看着他。
“刺眼吗?”他问。
“刺!”我答。
“我说这块金疙瘩。”他又说。
我抬头看了一眼太阳,低头说“傻逼”!
他没有看我,径直地说“摇滚乐并不是大众所认为的装逼,疯狂。也不是小众所理解的自由,做自己。每个摇滚乐手的背后都是一堵墙,他们,没有退路。如果非要离开,也只能用脸去撞墙,什么时候墙破了,脸没了,才能回头。”
我不自觉地看看我的背后,是无尽的天空和满城的高楼,背后瞬间一股凉气。又看看他的背后,他靠着的一堵烟囱。就像他所说的墙一样,破旧,但坚实。
那天晚上我回到床上一夜未眠。
我回想着他说的话,却发现渐渐想不起他的模样,他的脸。
我们总在学习着前人的经验,崇尚着前人的伟绩。但经验往往是束缚创新最大的阻碍。无论你崇拜任何人,都不要忘记,你崇拜的只是他的某一瞬间,某一部分,这就足够,因为他也是一个需要吃饭,需要拉屎的人,有的时候纸没带够也要用力的去洗手以保持在你面前永远那么清净干爽,给你留下好的印象。就像所有历史上的伟大的人,我们认知、了解的只是他们成功的一部分,然后他们的成功或许并不能成为每个时代的典范。我们不能总在很小很小,小到还没有理解一句名言的时候就去背诵,那样只会让我们囫囵吞枣,不去深思就去应用。
“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
在这样阳光刺眼的午后,金子在发光吗,并不是太阳更牛逼,而是金子的光芒与太阳的光芒产生不了共鸣。如此这般,再牛逼的金子也不能绽放自己。如果你想在哪里都发光,除非你做个百分之百完美的人,但你不累吗?我只能对你笑呵呵。
每个人对人生的理解都不会一样,我认为生命的意义在于在适当的位置找到自己的立足点,只要能够在有限的生命里让自己一直坚挺的站着,就是莫大的成功。以前一直崇尚一句话叫“真正的铁饭碗不是在一个地方吃一辈子饭,而是走到哪都有饭吃”。以前觉得这句话说的好牛逼,但现在理解的角度不一样了,我不再要求自己做那样的人。逼哥说过,成败、善恶、好坏,是人们自己可以去定义的,只要做自己开心的事情,就不负你吸入的每一口空气,不负你每一个时光,足以。
多年以后,我经常能回忆起那个下午,从那以后,我们再没能见过面,我并不想回忆起那天的山子是纵身跃下,去了另一个世界。还是转身撞脸,变成另一个人。无论怎样,又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