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了吃鸡舌头杀了几百只鸡,你能想到他是写下“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大诗人李绅吗?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这首妇孺皆知的唐诗出自唐代李绅之手。
李绅(772年-846年),字公垂,官至唐朝宰相。其诗歌的成就颇高,与元稹、白居易关系最佳,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
李绅虽写出了脍炙人口的《悯农诗》,但其家境非困苦不堪,他是中书令李敬玄曾孙。六岁丧父,唐和元年进士及第。历任刺史、宣武军节度使、观察使,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擢尚书右仆射、封赵国公,官至宰相。
李绅的诗写得苦,但恰恰相反,他的生活奢侈到让人惊掉下巴,与他的诗成了讽刺的反比。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李绅当了官只知收刮民财,成了花天酒地、滥施淫威的腐官酷吏。他在扬州任职时,百姓常常担惊受怕,只是无数人外出逃难,他却不以为然,早忘记了锄禾日当午的悯农情怀。
在他任扬州节度使时曾举办家宴,请刘禹锡来做客。刘禹锡见识了李绅的奢侈糜烂的生活后,写了一首《赠李司空妓》:"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翻译一下白话文无非就是歌姬美色如云,李司空(李绅)早已习以为常,可我(刘禹锡时任苏州刺史)却肝肠寸断,于心不忍。
据说李绅一顿饭要花掉几百贯甚至上千贯钱,为了吃鸡舌,居然杀了几百只鸡,只要舌头。
李绅对看上眼的美女是从不肯放过的,《北梦琐言》中有记,李绅看上了流落广陵的美女阿颜,欲纳阿颜为妾。当时的江都县尉吴湘却给阿颜下的聘礼丰厚。李绅大怒!于是公报私仇,给吴湘扣上贪污公款、强娶民女的帽子,并直接判以死刑。朝廷谏官怀疑其中有冤情,御史崔元藻前往扬州调查后认为吴湘贪赃属实,强娶民女之事则不实,罪不至死。但李绅不管不顾强行将吴湘处以极刑,一杀了之。
李绅官运亨通,但由于生活豪奢、为官酷暴、滥施淫威,名声很坏。甚至连同学的面子都不给。
他有个同科进士的同窗姓崔,有次专门来拜访他。刚到客栈住下,崔的一个仆人就与人发生了争斗。李绅糊糊官断起了糊糊案,听说那个仆人是宣州馆驿崔巡官的仆人,就直接将两人定了死罪。还将他的同窗崔巡官抓进衙门羞辱一番:“过去我们俩是同窗,你既然来到这里,为何不来拜见我?所以,我要给你点颜色看看!”,崔巡官大呼冤枉, 说他本就是专程来拜访李绅的,只是还没来得及送礼就发生了仆人的事。李绅根本听不进去,下令打了崔巡官二十板子。崔巡官吓得不敢大哭,生怕他再加码。
坏事做尽,哪有不被清算的的道理!李绅虽然光荣退休,但他的旧帐在死后终于被翻了出来,皇帝将他定性为酷吏,受到了“削绅三官,子孙不得仕”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