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渴望成为一个作家,大概是高三时候的事情。也不知道当时抽什么风,满脑子都在想给自己起个什么样子笔名,还整天大言不惭的跟同学说,我要做中国第二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
在小学,写作一直是一个让我很头疼的事情,写作文从来都是大略的拷贝一下。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刚学完老舍先生的《猫》,老师让我们也写一篇关于小动物的作文,不知道该怎么写,把老舍的猫改成狗,抄了下来。不用说,我挨罚了,被老师要求重写一遍,对一个没有写作细胞的孩子来说是一件无比痛苦的事情。
小学的时候,经常要写致家长的一封信。每次都是先欣赏一下别人的,根据印象自己写下来。我记得我同学的作文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爸爸,您好吗?我是您的女儿小晨,好久没好好和您说过话了,我想跟您说您以后可以不要吸烟了吗,我想要一本字典,张允就有一本,而我没有,我跟您要钱买,您嫌太贵,不给我买。可您知道吗,您少吸几盒烟,就可以让我买一个字典了。 爸爸,求求你给我买个字典吧,以后不要再抽烟了。
我爸是不抽烟的,但是为了能完成作业,我把我同学的作文认真研究了一下,然后改了几个字誊到了作业本上。小学写作文的日子,我好像差不多都是这么过来的。
上了初中,已不屑于抄别人的作文了,因为他们都开始抄作文书了,我觉得不行,自己写不了那么好,抄了老师肯定能看出来。但写作文时还是会翻翻作文书,看看应该怎么写。初中作文五十分满分,一般情况都会得四十多分。最高的一次得了四十八分。但我依旧没有文采。
高一的时候,邻座的一个女生是个文艺小青年,热衷于爱格和青春风。每个月总会去追,一买就好几本。这给了我极好的资源,我不太爱学那些枯燥的知识,爱看课外书,慢慢也积累了一些文艺细胞。但我真正爱上语文,是在高二。
高二的时候,语文老师是个帅气的男子,博学又多才,倒不是说我犯花痴,他儿子和我一届,我怎么也不可能垂涎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当时班里好像有六七十个人,每个人都特别喜欢他,他脾气不好,总爱发火,但为人特别正直。
每天早读,我总是读语文,读那些伤感又有文采的句子和诗。写作文,我成了老师最爱表扬的那一个,因为每次作文都是在五十分以上。记得有一次写作文,标点有好多都放在了开头第一个格,老师用红笔都给我圈出来,但我却得了有史以来最高的分数,五十五分。我经常会想,如果标点没有错,我是不是会得更高一点的分数呢。
其实让我一直觉得骄傲的是我的作文竟然可以在年级里面做范文。现在还记得我写的题目是《自食其力,自强不息》,好像得了五十三分。那是一篇我在考试时觉得不太理想的一次作文,因为我写的是散文,搞不好就会离题。但是这个好像是多虑了,因为它给了我一个超大的surprise.
高中三年,我是颇得语文老师喜欢的,但最喜欢我的老师是高三的语文老师安珍,大概是因为高二作文做过范文,让她对我了解了一点。她几乎每堂课都会提问我,有时候我没有准备,回答问题不知所云,她总会耐心的引导我。我总是把作业写的很文艺,没事就爱朗诵几句诗。记得当时最喜欢的作家是白落梅。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个文艺青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想成为一名作家。当时好像只是单纯的渴望,渴望像莫言一样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但现在,读了很多书,尤其是读了大冰的书,我好像找到了人生目标。我想要做一个背包客,用文字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动。
这个梦看起来遥不可及,但我不会放弃努力,我相信,我一定会成为最好的自己,写书,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