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这是题在书的封面上的话。
一直觉得这样宏达的命题,不适于谈论,讨论者若非看破红尘,大彻大悟,就是少年老成,老于世故。但读到《人生》这本书时,我对此认识有了改观。世人提起这本书,说是路遥的成名作,写在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一个怀才不遇但志存高远的农村青年高加林不甘于在村里劳作的失意潦倒,凭着关系重回城市,在淳朴美丽的农村女孩巧珍和热情大方的城市姑娘亚萍间选择了后者,而后迫于现实又重回农村,收起傲气,用眼泪向土地表露歉意和懊悔。
我看这本书时,只将它当做一个农村青年的奋斗史,大有种读到开头就已猜到结局的的的了然感,再回头看看它的出版时间,是1982年。但突然感觉,后来我们看到和读到的很多故事都是以此为蓝本创作的,基本上都处于这种套路之中,只是更换了主人公和事情发展的背景和事件。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鄙、生活庸俗而愧疚。”人生的命题,应该是穷尽多少人类学家、史学家都不能给出确切回答的问题。路遥在这本书里呈现的也只是男主人公高加林一个人的人生,只是这种人生是太多挣扎在城乡边缘的年轻人的缩影。
信仰的缺失,是一直为人们所诟病的社会问题。我们都是土地的孩子,奔波于城市与乡村间,却遗失着初心,依赖城市,渐渐淡忘农村的山水,草木,乡土,真的是只在佳节才倍思亲。蛮荒与文明的碰撞是剧烈的,然而在我看来,人类社会的进步并不是要一味地抛弃落后,过去的并不应该只成为我们回想的虚影,而应该是真实鲜活的存在。我们爬上了山之巅,也要回望一路走来的艰辛与血泪。那里也许布满荆棘,遍地野草,也许小路泥泞,脚印分明。以前我向往都市,而当家乡的许多都变了样时,才开始怀念那些简单的东西,像夏天路过的荷塘,玩耍时扔过的石子。
人生的紧要处就那几处,却至关重要。我们一路经历了中考,高考,来到大学,夜即将步入社会,却对自己未来的人生不甚了解,没有准确的规划,浑浑噩噩,在活动、游戏、追剧中度过一天又一天。每至期末考才开始痛定思过,奋进直追,却也常常感到懊悔,思索自己每天的空虚与麻木。
什么样的人生过去了也就是过去了,无法追回。路遥的人生不算太长,我想他在写下《人生》时也是没有想过自己的日后的经历的,但他留下的文字都那样的深入人心,替他看遍生前不曾看过的风景。我想要一种像书的封面所展现的生活,静默时不起波澜,热烈时灿烂过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