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祥今天发了文章《男孩,女孩》引发了王思聪的神评”40岁了还自称男孩 666“。瞬间引起了轩然大波。
男孩这个词仿佛传达的是一种甩锅的感觉,“没办法,他还只是个孩子啊,我们大家为什么要跟他计较”
所以我可不可以这么理解,我只是个男孩子,所以犯错是应该的,你们大家必须原谅我,因为这是所有男孩都会犯的错误。
昨天在健身房,一个28岁的小姐姐叫我大哥的时候(可能我比较显老),我愣了一秒,才知道,对呀,我已不是那个男孩了。(其实我比小姐姐还小四岁)当你慢慢开始成长以后,这个世界仿佛对你的长大充满了恶意,无时无刻不打警告着提醒你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
不信你想想,你是否遇到过这些场景?
上学时,父母:你已经长大了,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不需要父母再陪同你去上学了。
恋爱中,恋人:你能不能成熟点,不要像个小孩子一样。
上班后,同事或者老板:你已经不是在学校里面了,这些事还要我教你怎么做吗?
孩子,你已经长大了,做人做事不能那么不考虑后果了。
问题是犯错都是需要去承担责任的,这是原则。何为原则,原则就是每个人做人做事都有着基于自己的一套准则。
可能大家都听过,男人如果管不住下半身,和禽兽有什么区别
人与兽的区别在哪?我个人理解的如下:
动物生下来就有情欲(这里的情欲指的是情绪和欲望),人和兽的区别在于,人有自控力,有做事,做人的原则。人不会受欲望驱使而变成兽类。男人如过连下半身都管不住,那么连男孩都不是。
就拿做人来说,我与人相恋之时,有我自己的原则,会尊重她,不会与其它女孩纠缠不清。不爱时,及时说出来,不耽误彼此时间,不会彼此再纠缠不清,对彼此负责。更不会被欲望就操纵自己,
可能会有人觉得我在酸,很正常。的确,我现在做的事也就是个高级一点的键盘侠罢了,就拿健身房里来说,满地乱扔的哑铃,我不会去碰,我只会把我用过的放回架子上罢了,因为我不是圣人,我只能做好自己。
很多次,明明出卖一点点原则就能改变很多物与事的时候,正因为这种穷酸的精神提醒着自己,以至于我现在还是个穷苦的创业党。每个月都在努力的希望下个月能够好过一些。但是值得庆幸的是我一直坚持着我的原则,清晰的目标,并且每一天都在为之努力着,就够了。
最后送大家的是
我一直深信不疑以原则为驱动力,无论是在做事,为人,情感,决策等方面都会受益终生。人生就如一盘棋,我坚信有原则的人才是走到最后的那个人。
哈哈,加油,老齐!我们都不是男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