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炎热的盛夏,头顶上直射而下的阳光每一寸都仿佛冒着“丝丝”热气,大开的大门与堂屋之间,没有一丝风。院子里的狗“哈哈”地吐着舌头,大黄壮硕的身子整个翻过来,露出灰秃秃的肚皮,沾了土,嘟嘟在它旁边不远的树下趴着,瞪着眼睛往一个方向看,蹲下去细看才发现,它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早已没了往日的灵动,只是直勾勾的,维持着这个姿势,原本溜光水滑的皮毛也枯燥得没了光泽,我伸出手想摸一下,嘟嘟身子一缩,我只好收回了手。二姑走过来说,嘟嘟三天没合眼了,不吃不喝,就巴巴地往堂屋的方向瞅。
那里头,停着外公的灵柩。
嘟嘟一个月大的时候就被抱到外公家了,外婆不喜欢这些小动物,但外公却喜欢的很,为了养好婴儿期的嘟嘟,外公还找了专门养狗的伯伯取经,外婆一开始看不惯,成日嘟囔着“老家的狗崽子往那一扔就活了,人你都没照顾这么细发。”外公也不恼,有时闲了会和外婆拌几句嘴,总也吵不起来,你来我往的二人也就习惯了,后来照顾嘟嘟的时间,反倒是外婆更多些,这都是后话了。
按老家的规矩,外公的灵柩停满三天才可起灵,这三天里,从各个地方赶来哭丧的亲戚络绎不绝,很多人都捡着中午的时间来,稍稍哭一哭就赶上一顿午饭,凡来的都是客,无论多边缘的亲戚,只要来了都是心意,管一顿饭,这是礼数。
“先坐,好坐。”一直在里头坐着的外婆突然走了出来,拍了拍坐在最外面那人的肩膀,朝大家点点头。我和二姑连忙去扶,外婆推开我们。
“妈,您出来做什么?”二姑问。
“我去厨房。”
“我去就行了,你进屋歇着吧。”
外婆摆摆手,扶着膝盖,脚步缓慢却不停“我去,又不是走不动了,你去里头招呼着,别让哪家毛手毛脚的小娃娃把不该碰的碰掉了。”
外婆一向说一不二,老了也如此,二姑也拗不过。外婆年纪大了,走两步就要歇一歇,脸上的汗成滚地往下落,外婆就用手腕上绑着的汗巾一抹,然后接着走。二姑眼睛红红的,直到外婆走出院子,她才进屋。
正午的阳光,直射到人心里,晒得心口像迸开的岩石,岩浆滚滚。
外公和外婆是包办婚姻,外婆早些年,还裹过几年小脚,不过赶上好时候,后来就拆掉了。嫁进外公家的时候,外婆只有十七岁,当时介绍人说,对方小伙年纪不大,工作也不赖,人也可以,外婆爸爸就做主点了头,外婆在那个时候,是没有什么话语权的。外婆结婚的那个时候,在农村弄的比较简单,扯块红布,缝一床龙凤呈祥的被褥,点上喜烛,掀了盖头也就成了。外公外婆在喜烛下,掀了盖头,这才见到第一面,就这一面,也就是一辈子了。
外公上过几年学,最初是跟着村子里的工程队做测绘的,外婆没上过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不过外婆很能干,外公跟着工程队外出的时候,屋里屋外外婆都是一把手,收拾得利利亮亮的。外婆一共生了五个孩子,最淘气的是我二叔,人聪明但不好好学习,可不让外婆省心,外公在外头工作,二叔揍了人家的孩子,人家稍微讲理点的,就领着孩子来讨要说法,外婆就当众在院里把二叔狠狠教训一顿,让人家消气,遇上那不太讲理的,领着人高马大的亲戚上门闹事的,外婆就把大铁门锁的死死的,紧紧抱着五个孩子躲在堂屋,一直要等到外头叫嚣的人好一番砸门,消了气才敢把门微微打开一点点,锁链子还要挂在门上。妈妈说,最难熬的日子,基本都是外婆和他们几个孩子一起扛过来的。
那年头上学不容易,外公在外头跟着工程队风吹日晒的,也赚不到几个钱,听我妈说,有一年中秋,外公居然从外地寄来了一块月饼,那时候她们哪见过月饼啊,简直稀罕到不行,外婆就把月饼切成五份,一人一份,还说不能一次性吃完了,晚上吃一点,剩一点第二天早上还可以就稀饭,当一顿早饭。外公每月寄回来的钱都是有数的,除去吃饭基本所剩无几,但就是这样,外婆仍旧是咬紧了牙,让五个孩子每个都上了学,这在当时那个村子里,可以说也算是一大奇迹了。
那样平凡苦涩的日子,外婆用自己的坚强贤惠,让他们的日子,每一天都能看到朝阳升起。
外公勤劳肯干,没过几年就调进了别的市里,几个孩子也各自成家,生活越来越好,可外婆却总像是提着一股劲,怎么也松不下来。她也闲不下来,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看着什么都习惯性地说道两句,外公在单位也是个说一不二的人,但是在家,遇上外婆就差那么点火候,常常是说两句就败下阵来。
外公,是因为胃癌去世的。
发现的时候就是晚期,强撑着做了几轮化疗,白发掉完了,也没能延缓离开的进程。医院总是冷冰冰的,没有一点温情,外公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削下去,外婆就睡在外公旁边的病床上,削削水果,为外公掖掖被角,也不怎么说话,就那样陪着。
生命的最后阶段,外公忽然很想农村的老家。
外公的身体已经十分虚弱了,像秋天枯朽的枝干,没有人知道他是不是能撑过这一段归家的旅途,还有诸多问题和不便,可外婆听了外公那句话,几乎没有半分犹豫。
在那样的关头,外婆当机立断,要带外公回家,二叔开车送他们,还带上了嘟嘟。
所幸,外公生命的最后七天,是在他最熟悉也最怀念的老家度过的。那间堂屋,一切他们曾经生活的痕迹,都完整妥帖地保存着,像一场时光倒流,外公在回忆的包裹下,安安静静地走完了他的一辈子。
哭泣喊叫的声音充斥着整个庭院,我在队伍的最后,几个叔叔伯伯抬着灵柩走在前头,许是因为路途太远,路也不好走,他们让外婆留在家里,出院子的时候我回头看,外婆坐在堂屋正中,面对着我们这个方向,但目光好像也没有在我们这里停留,只是维持着这个姿势,浑浊的双眼已失了焦距。走到一半,我忽的想起昨天买的一大捧纸糊小汽车,金元宝什么的没带,只好立马折返回去拿。
推开沉重的铁门,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看着院子里的景象,忽然有些后悔。
这一幕若是我没有打断,它将会替代我心中对永恒的定义。
外婆艰难地蹲在树下,把瘫软在地的嘟嘟抱在怀里,放到腿上,一下又一下,用粗糙的大手抚摸着同样枯燥的嘟嘟的皮毛,身体微微晃动,一边拍着嘟嘟,一边抬头,又低头,嘴里像在说着什么,念念有词。听到门口的声响,外婆抬头看了我一眼,随后收回目光,像是太费力了一般,直接抱着嘟嘟坐了下来。
我静悄悄地走近,近了才听清外婆说的话,是外公生前常嘟囔的。
“你这狗娃子,肚子比人还金贵,吃的比我都好。”外婆沟壑纵横的脸上,一道泪水悄无声息地划过。
在我的印象里,外婆是个坚强又勇敢的女人,独自扛起了很多事情,外公从确诊到去世,还有三天的停丧,外婆没有留一滴眼泪,但是现在,却抱着嘟嘟哭了。
外婆的泪,平静而安详,克制而隐忍,却狠狠揪住我的心。
越是宁静,越是有无声而巨大的力量。
“你说你啊,说走就走,说回家就回家,我脾气这么倔,偏偏这两件事上都听了你的。老头子,你要走好,别忘了等着我。”
人这一生的事情,起承转合,聚散离缺,都很难说,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忽然出现的那个人,一不留神就成了彼此的一辈子。
老一辈的爱情与亲情,总是这样婉转又动心。